我怀疑很多事情,但我相信人。
他说。
一
M。
第一次打交道,是很多年前,久远到以至于几乎忘掉名字。
那时,她还不算是很老。
初见。S邀我去参加一场她的大学朋友M的周末聚会——算是很寻常的那种,我与女主人M并不是太熟,甚至只是停留在“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的界面上。
S是大学时,认识比较早的,以至于后来多半数认识的人,都与她相关,介绍,或者间接介绍。
那时疏于刻意去打理人际关系。就好像,习惯去楼下门口那一家喝茶,可以连续喝上两三个月,只要茶馆不关门,就从没想过要换成其它。
有些事情,没有什么原因。那时她常说,这是一种矛盾。
其实真的要寻个究竟,或许只是,出门转身,就能看到那家硕大的招牌。摆得方正。
聚会是在M与他男友租住的家中。
可能是根深蒂固的一种理念,又或许是男人们的共同想法,恋爱之后,同居自然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水到渠成了海,波涛浪尽。
一场你侬我侬的情思缠绵里,以此来以为真的就能幸福缱绻下去。
S说,你的话一直很刻薄,像是卷进饼里片成膜的鸭子。
可我知道,正宗的北京烤鸭,味道确实不错。
当时城市工程队还没有那么流行,也没有人在废墟里撬着生活。所以很多地方的墙上都没有贴着红红的大字——可能只有村里的支书才能干得出来那种事。所以当见到M所租住的地方,是一独座小院时,心里一直在想:这房子竟然不是一座四合院——迫于对四合院的痴狂般的钟爱。
大学之前,女生还处于身体发育阶段,因此饮食上并不都是太注意,能吃是为好事,毕竟身材发育重要;大学之后,除少数发育稍微迟缓,多数都已定型,曼妙淑窕,或者丰腴魅人,这时身材同样重要,可“能吃”却成了一件让人羞涩的事。
因此那些食量过于常人的,又不好意思明目张胆大快朵颐,于是造物者为聪明的人想了个好主意:找个会煮饭的男人。
一来相信纯美爱情,奔着结婚去,既然你选择了我,那么即便我在日后有什么不周地方,作为男人应该多多包容才是;二来,“要想拴住一个女人,先要拴住她的胃”,连我的胃都伺候不好,何谈伺候我?
所以,M的男友,从厨艺来看,应该是很会做饭,至少是极其疼爱她的。
这是获得当时在场的人公认的。包括我。
可是后来,或许是因为想起那晚的鸭子吃起来,并不像是从北京带过来的,略失口感。当S询问我这两人是否般配时,我想了想关于鸭子的事,想了想关于城管贴大字报的事,淡淡地回了句:
“命理相克,难以善终。”
谁知后来,一语成谶。
因为这事,之后有几年,自己一直想着或许某天机缘巧合,从街边开始寻起,遍访名师,待有朝一日能勘破人世轮回大道,预知来生今世。
可自从在一棵大树下,和一位半仙结识,当他说要给我卜上一卦以略表我送水之惠却还是坚持要收我钱财时,顿时觉得:薄情寡义,好不厚道!
从此之后,便断了与这行深交的念头。
二
一场情爱之中,若不能善终,女人终究如何还是亏的,肉体也好,灵魂也罢。
之所以不计较,深知计较该无用,她又足够善良。或许经年再提起,似如软刺,生进肉里,隐隐作疼。
尽管不知后来两人如何就是分了。那一段时间的M,放佛成了人间的鬼。
偶尔跟S闲聊时候,多半M是绕不过的一个话题——尽管我不太愿意去提——预先知道的事情,再讨论毫无意义——
神爱世人,终究是想教会世人如何去爱自己。
多年来你一直寻找的神,从来都是自己。
此后又过了两年。
城市化的进程,让人们的生活看上去更加美好,无数钢铁爪牙开始向村子进发,断壁残垣,满目斑驳,人们被驱散着像是逃亡的羊群。每到夜晚来临时,似乎能听到游走在微光里属于山野的叹息。
“诗人走了,去了更远的地方。他说想听听笛声弥漫山野的回响。”
S也走了,据她说,那个地方很远。
至于M,再相见,关系俨然不似从前。先前即便是见面,也未必是要打声招呼或者客套之类。
如今,却朝夕相见。
那时候,公司离住所有些远,早晨又要奔波两个地方,一来回便要三四个小时。权衡之后,还是决定搬家。于是拜托友人帮忙打听,几番周折下才得知M那地尚有屋子出租。
于是,所有的事顺理成章。
成为邻居之后,日常琐碎事,又是加上与房东的各种打交道,并不是我太擅长,难免多少烦劳她,与她之间,说话渐多了些。
感性的人会说,日久生情。
这一点我是深信不疑的。我怀疑很多事情,但我相信人。
可生的,自然无关乎爱情。
形容娇小,偏偏极其要强,凡事要论个清楚明白,待人真诚,却尽是遇人不淑。情感上的经历,让她变得有些轻微神经质。
我见证了她每一段感情,由聚到散的过程。自然而然,更加深刻了对男人某些方面的印象。
她一度曾萌生的那些关于死亡的念头,起初让我认为,爱读书的她是不是想要去找海那边的男人,像她说的那样,跟他睡一觉,然后再给他一巴掌,趴在他的怀里小兽一样撒娇。
我一直觉得,她是个善良的姑娘,到了无可救药的地步。只有善良的姑娘,才会痛的这么决绝,这么“蛮横不讲道理”,这么堂而皇之的调戏——
那是根植于灵魂深处的一种不可理喻。
这种事情发生后所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从此每天你要开始担心身边是不是有一个人忽然在某天清晨醒来,打开窗子就飞了出去,对面会不会有个男人伸开双臂准备迎接她。
生命是一朵,太过摇曳的花。
好在是,在她的意象里,那个男人一直体贴入微地陪着,空闲时,会陪她逛街,会给她做饭,帮她洗衣服,晚上会陪着她一起看电视,一起读书,然后互道“晚安”……让她觉得那是一种除了爱情之外的幸福。
或许是朋友,或许是陌生人,或许什么都不是。淡交如水,却甘之如饴。
我从不怀疑这种存在的真实性,即便或许这是她思维深处所构建出来的世界,也是值得尊重的。
她时常会说:你要是男人就好了,我就可以嫁给你,没有钱,没有感情,都行。
这时,我都会很认真看着她。不说话。
青楼里老鸨看见官人的那种风情。
S说,你的话,一直很刻薄。
这句话,我一直记得。只是M还不知道,又或许是她真的太笨,从来没有觉察到,其实不说话,更刻薄。
三
“要不,搬出来住?”与S聊时,她忽然也为M担心起来,一副正经的样子建议,“住在那总归也不是个办法,况且又不是只照料自己的生活,又有诸多不便的——”
后来,还是搬了。因为,那个大大的红字,终于贴在了我住的那栋房子的墙上。
搬走之后,住的地方也从一座城市到了另一座城市。远比自己想象中要遥远很多。却又离想象近了许多。
我搬走后不久,据说M的那个男人也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连一个字都没留下。
这一次她却显得平静许多,似乎早就习惯人世离合。她的工作也换了一家新的公司,同事都待她不错,精神状态也多有好转,每天下班回来,自己也会煮煮饭,再有更多的时间,还会去参加一些活动之类。
对生活,对阳光,对美和痛楚,人始终都是要保持一颗敬畏之心的,生命也因为这些,愈发显得厚重。
可于M来说,要全部领会,显然很难。
女人可以笨,但却不可以笨的犯傻。
这么多年过去了,M一直还念念不忘的,是想着要去睡一次前任。然后便决绝转身,打掉的牙齿,咬裂嘴唇流出的血,全都往肚里咽。
“我的色,是被子里蠕动的小森林,是身体里那道丘壑,是大海,是潮涌,是天地间最为澎湃。充实而又生疼,指尖摩挲时的棱角分明。”
“从黎明中醒来,直到看到光打在你的脸上,我才觉得,有你才是最大意义。
尽管,你留在我身上的印记,很疼。”
她的爱情如此言情,正经而又刚硬。
所谓女人,万种风情百媚千娇勾心摄魂,任何一件事,只要心甘情愿,都能变得简单。
这就好比,明知男人骨子里都是淫荡的。有时候,你偏偏还是会喜欢。
但凡事,不过是要分对人而已。人对了,事情就对了;人不对,再多的深情款款,也是一种流氓无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