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你一定看过小猪佩奇的视频,不管是在短视频里,还是微信群、朋友圈里等等。
最近,正是这只火遍全球宝宝圈的网红“小猪佩奇”又因侵权获赔啦!
北京途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途歌公司)因为擅自将“小猪佩奇”形象张贴在公司运营的共享上,被享有著作权的娱乐壹英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娱乐壹公司)、艾斯利贝克戴维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贝戴公司)起诉。
途歌用“小猪佩奇”要赔50万?
2019年8月,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途歌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小猪佩奇的著作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
要知道早在2014年6月,称娱乐壹公司和艾贝戴公司就小猪佩奇系列美术作品在中国国家版权局进行了版权登记,其依法享有与小猪佩奇形象相关的美术作品的著作权。
为啥要赔这么多钱呢?原来在2018年4月25日至5月4日,途歌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将“小猪佩奇”形象张贴在途歌公司经营的TOGO共享汽车上。
不仅如此,途歌公司还以“途歌佩奇车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为主题进行商业宣传,同时将相关活动在其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以及各大媒体上进行了同步传播。途歌的这种商业宣传扩大了“小猪佩奇”的影响力,客观上是具有广告效应的。
“小猪佩奇”是否真那么值钱?
就此案而言,途歌公司使用《小猪佩奇》动画片和《小猪佩奇》美术作品,是利用上述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广宣传其共享汽车服务,是一种广告、代言意义上的使用。
从正常的商业角度来看,途歌公司想要使用作品需要征得两家公司的许可并支付授权使用费的。
而“小猪佩奇”形象本身角色形象开发的玩具、卡通书在内的一系列周边产品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各年龄段人群的普遍喜爱,已成为一种文化现象,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商业价值。
从权利人提交的两份许可协议来看,“小猪佩奇”形象在非独家使用的情况下,在儿童纸品等价格较低的商品上保底的年许可费为25万元左右,许可在儿童包类的商品上保底的年许可费为65万元左右。
此外,据有关数据显示途歌公司自2018年4月25日开始使用“小猪佩奇”形象,截至2018年12月13日,其微博账号上仍旧有涉案“小猪佩奇”形象,侵权的时间较长,所以综合来看,法院判决途歌公司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50万元,也是合情合理。
睿哥小结
当下,借势热门IP来进行营销活动或者进行商业宣传的商家是越来越多了,不过要是做得好,你好我好大家好,做的不好就难免对簿公堂啦。
TOGO途歌用小猪佩奇这个深受大家喜欢的形象作为切入点,“途歌佩奇车上纹,掌声送给社会人”这个主题引起消费者共鸣,从事件的营销效果来看是非常成功的,但是知识产权层面的疏忽就是其最大的败笔所在!
商家未经著作权持有方授权许可擅自将IP用于商业用途,才会侵犯著作权,而我们平时私下适度玩社会人的梗和表情包,是没有任何事情的,大家不必过于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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