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我穷极无聊,参加了学院的辩论赛,几场下来,靠着牙尖嘴利输人不输嘴的没出息性格,竟然坐稳了三辩的位置,那年的暑期前,校方领导神经搭错,非要把队伍拉出去练练。
于是,那年七月的第一天,我们一帮家伙,一脸懵逼的,被拉到了吉林某高校。然后又是一脸懵逼的,被拉到了赛场上。
私下里,队伍里的哥几个,都觉得校方领导就是个大傻逼。
这种想法持续到,直到我我看到对方三辩的那一刻。
这个纤细苍白的姑娘让我整场都在走神,就连我最喜欢的人身攻击都丝毫提不起一点心思。
期间二辩那货偷偷扭过头,捂着话筒小声和我说,商狗你今天干嘛呢,一点放不开手脚呢。
他懂个屁,那么好看的姑娘,我看都看不够,怎么舍得挤兑人家。
结束后,双方队员在裁判的暗示下,假装很有风度的握手,我眼神一直不离三辩,捏着她的手的时候,我心头一震,姑娘抬头飞快的看了我一眼,撞上了一束来自哈尔滨臭流氓的直白注视,赶紧低下了头。
对了,开场前我扫过对方的名牌时,发现这个姑娘,竟然和我拥有一个同样的,罕见的姓氏。
正当我想着怎么体面的勾搭一下这个姑娘的时候,一扭头的功夫,人没了。
卧槽当时我就虚了,三魂破了俩,还有一个飞上了太虚。
我感到害怕,我害怕她就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而我却把她弄丢了。
我跑到二楼的平台上,朝着出口的位置开启了每秒种1000次触发的人脸识别模式,试图捕捉那个纤细的影子和那只冰凉的右手。
毛线都没有。
几分钟后,我趴在栏杆上,在盛夏刺骨的中央空调鼓噪下,冷汗依旧流了满头满身,紧咬着牙关控制着自己的失态。
然后,有人在我背后碰了碰我的肩胛,说你怎么了?
我回过头看见她,就站在半米开外的距离里,那一刻我腿肚子一软,差点跪下。
我只感到喉咙干涩,但元气已经恢复了一半。
全然没有套路的,我说,我想认识你。
对面的姑娘笑了,鼻子皱起来的样子,我一辈子都看不够。
她不再躲闪我直白的注视,对我说,好呀。
你们是不是觉得,我想说的是,她在等,我在找,我们就是彼此的那个对的人?
相比于口口相传的爱情故事,现实的残酷之处在于,它永远会为你准备另一套戏码。
真相是,以上我说的这一切,都只是一场自造幻觉的悲伤意淫。
而现实的戏码,是这样的。
大学时,我穷极无聊,参加了学院的辩论赛,几场下来,靠着牙尖嘴利输人不输嘴的没出息性格,竟然坐稳了三辩的位置,那年的暑期前,校方领导神经搭错,非要把队伍拉出去练练。
而我已经和朋友,早早的筹备好了去台湾环岛骑行的计划。我推掉了辩论赛,也没能见到那个苍白纤细的姑娘。
当我带着一身古铜,从台湾归来时,辩论队的那几个孙子和我说起这个巨正无比的三辩姑娘,凑巧还和我是同一个罕见的姓氏时,我内心的想法是,这几个家伙无非是想编造出一个理由让我有点惦记和后悔,恶心恶心我而已。
直到几年后,我离开学校,来到北京,摸爬滚打几年后,终于落下脚来,我认识了一个和我同样姓氏的姑娘。
我们都是诺兰的死忠,我们都是惘闻骨灰粉,我们都爱王小波和毛姆,我们爱吃同样的东西,爱看同一个人的画展,分别去过很多同样的地方,我们不光有同样的罕见姓氏,还有同样的幼稚病,我们无比的合拍,无比的同步,就连发呆的时候,都会用同一种方式。
更重要的是,她就是数年前的那个,三辩姑娘。
当我和她讲起那个数年前的故事时,她趴在我的怀里,落了泪。
我曾以为,她就是那个对于我来说的,对的人。
我曾以为,我们之间错过的那七年,可以用后面的半生来偿还和弥合。
而另一个将我最终击溃的现实是,当我遇见她的时候,我们都不再是一张白纸,她拥有的岁月流云,以刀刻的方式,在她身上留下的累累伤口,每一道都是一个我走不近的过去。
韩寒在《1988》中说,我深知这样的姑娘就像枪里的一颗子弹,她总要离开枪膛,因为那才是她的价值,不过她总是会射穿你的胸膛而落在别处,也许有个好归宿,也许只是掉落在地上,而你已经无力去将她拾起来。更难过的是,扣动扳机的永远还是你自己。
我也曾想,拾起这片倒影的。
作者:Alex wa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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