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天前我突然发现自己的脸上有两个不知名的痘痘,那段时间正是我们学校水痘生长的高峰期。我怕自己也被传染了,所以就赶紧去医院检查,可那是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学校附近的医院都下班了,没有办法确诊。于是我只好在第二天再去医院检查,很不幸,我脸上的痘痘被确诊为水痘。
医生告诉我,水痘为传染病,需要将我隔离,我害怕舍友被我传染了,于是急匆匆向辅导员请假回家。为我诊断的医生说一周以后我就可以上课了,她也在病例诊断书上明确的写了隔离一周。之后我把病例拿到学校医务室,医务室的医生建议隔离三周,也就是整整21天。我对辅导员说三周时间太长了,如果我的病好了可以提前来吗?老师告诉我只要有正规医院的康复证明就可以,于是我连夜赶回家去。
回家之后我又去了地方医院进行治疗,医生告诉我这种病不需要住院,吃一点药或不吃药就可以自己下去,让我不用担心。我由于担心马上要考试了,就要求医生给我开几种能有效帮助康复的药。
就在昨天,发病之后的第15天,我感觉自己好的差不多了,就去了医院复诊,医生说我已经完全好了,并给我开了康复证明。第16天,我回到了学校。我拿着医院的康复证明去辅导员面前销假,老师让我把康复证明拿到医务室,看大夫怎么说,医务室的大夫又让我去社区医院开康复证明,他们说他们只认社区医院的证明。我去了社区医院,可不凑巧的是那天替我诊断的医生没有上班,然后我就说看能不能让她同办公室的医生替我开,可和他同办公室的另一个医生又让我去隔壁看看有没有我的病例存档,让我在那里去开。没办法,我只能又去了另一个办公室,我进去以后告诉其中一个医生我的来意,虽然她抱怨同行把什么都推给她,可好在她替我开了证明。之后我又去了学校医务室,那曾想,医务室的大夫说我的诊断证明开得不正确。之后她就给社区医院的负责人打电话(专门的负责统计传染病的医生),他告诉那个医生我还没有满21天对方说了什么我也不知道。然后医务室的医生告诉我,我还得进行隔离。我告诉她我们地方医院的医生经过诊断我是可以上课的,并且我已经不带有传染病毒了。实在没办法,他们就又让我去社区医院,说是只要社区医院开证明,我就可以重新上课。之后我就又去了社区医院,那个负责的医生说我没有满21天,说什么她也不能给我开证明,并要求我进行隔离,等到第22天的时候去找他们开证明。回学校之后我给辅导员打了电话,告诉她两个不同医院的医生对我的诊断,并问她我是需要进行隔离还是可以上课。辅导员说她也不知道,让后就问了主任,主任说他们也没办法,必须得遵从医生的安排。
好了,我所有的希望破灭了,我又得回家,并且于当天就出发。我有点气愤地写到了这里,为了避免太过主观色彩,我采取了叙述的方法来写这篇不算文章的文章。此刻我想说的是我不是医生,而且以前也没有见过这种病的症状,所以也就不知道到底多少天才能解除隔离。我回一次家就得坐七八个小时的车,来回车费也得好几百。我之前准备的要比赛的东西都白白浪费了(我以为我可以提前返校才报名准备的),只因我必须得离校。
以上种种,谁来给我负责。或许,一切都是只因我,,,,,,。但后果都是我自己承担。
没什么意思,就想发泄一下自己压抑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