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着在地铁上,回忆一点我的13岁。
13岁,1.48的个子。
那年,母亲还把我当男孩养着,给我穿着哥哥的衣服 ,还特有道理的说着:我不穿,就浪费了。
那年,母亲还陪着父亲跑着长途,我和哥哥过着7天一放养,3天一圈养的生活。
那年,我还充当着哥哥的出气筒,但却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挨了打,哭过后,又屁颠屁颠地跟着哥哥的后面。
那年,我还很吵很闹,整天释放着浑身的能量。
那年,我可以很纯碎的表达自己的想法。将讨厌和喜欢的界限画的很清。
也许是因为年少记忆好,也许是因为此后的学生时代被作业和考试席卷了,以至于我对这一段记忆尤为清晰。
班主任是个风一样的女子。做事干脆,风风火火。她既是我们的班主任也是我们的政治老师。
很多年后我能理解她那时的心境,那种对我们负责的态度和视我们为自己的孩子的信念,是我永久也达不到的高度。
对那时的回忆是开心的。很多年后的现在想起,眼睛是弯的,嘴角会上扬。当时无比想要逃离的时光,很多年后却很怀念。
初中三年,只坐了两个同桌。
第一个,皮肤黝黑,又瘦又小。对他的印象是一些特别另类搞笑的事情。他永远的金典动作便是两臂缠绕,左手的大拇指塞进嘴里,不用想,他要睡觉了。等到课后睡醒的时候,他的拇指也就被释放了。我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他伸出的10个手指中,唯独那个拇指特白,白的不忍直视。
记得有一次生物课上,老师让同学们说一条食物链,语音刚落,他便积极举手,说完后的那一刻,伴随的我是全班哄堂大笑,以及老师带着愤怒的声腔道:黄鼠狼还能吃牦牛?你吃一个。
初一的第一学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他也退学了。因此迎来了我的第二任同桌。
第二任同桌,那个我用了几乎三年的时间费劲心思的想要调换同桌,结果也在快要毕业的时候放弃了。因为我实在想不到一种办法能成功。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讨厌他。此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在想却想也想不明白。还没等想明白的时候我却喜欢上了他。
他长的很帅,性格也很好,更关键的是学习成绩好。因为这,他收获了一大批铁杆粉丝。甚至就连班主任都路过他的座位旁都会摸摸他的后脑勺,然后开始狂夸模式:你爸妈怎么生的你,怎么这么聪明,个怎么这么聪明……。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在心里偷笑,因为我觉得很好笑。
我开始黑转粉大概是从他教会我温度计并在我摔碎温度计要捡起的时候告诉我不能用手碰。也在我每次向他道歉的时候,他所表现的那种善意与宽容。也正因为此,此后有了认错的勇气。
未完待续……
说这么多也是想告诉更多的人,把握当下,因为现在终将会是我们所怀念的。
坚持住,放宽心,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