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象中,养宠物这件事专属富贵人家。在农村长大、上学、工作的我,身边养宠物的人并不多。在农村,虽然家家户户几乎都养着狗,但大多是为了看门护院;家里老鼠多了,就养只猫。
鉴于自己的孤陋寡闻,两次和狗“接触”的机会,让自己印象深刻。二零零九年的暑假,第一次坐火车去北京,下车后差不多六点多,步行去坐公交,路上途径一个公园,看到不少的人,怀里抱着狗,有的很大,有的很小(具体什么品种,更无从知晓)。我当时诧异极了,站着看了很长时间,边走边回头望着抱狗的人……第二次,我和老公偶然经过一个宠物市场。老公兴致来了,领我去看看。来到一个卖狗的摊位前,我指着一只很小很小的狗,问卖主:“这个狗怎么这么小,出满月了吗?”卖主一脸嫌弃,理都没理我。“刚才的小狗是吉娃娃犬,是世界上最小型的犬种之一。”老公说完,拉着我走了。
对宠物并不了解的我,从小跟各种家养的“宠物”关系极为密切。那时候,家里养着兔子、鹅、猪、鸡等。我的业余时间不是为它们服务,就是跟它们在一起。每天放学后,不用母亲吩咐,挎着篮子直接去地里挖野菜。回家后,把野菜按照它们的喜好分给它们吃。每次看到它们吃的津津有味,我都会多看一会。
最让我讨厌的是,假期每天两次去“放鹅”。早上还在睡梦中,母亲的吆喝声和鹅的嘎嘎声一起传来,催我起床去放鹅;中午,午睡睡得正酣,同样的声音又传来了。每次赶鹅出去,我都很急切地想让鹅快点吃饱。有一次,我把鹅赶到路边,所有的鹅都埋头吃着青草,唯独有一只,吃几口就伸长脖子叫两声,音调严肃郑重。我拿起手中的小木棍,指着它,狠狠的批评了一顿。但效果不明显,吃了没几口,又伸长了脖子叫着……可把我气坏了,拿起棍子,冲着鹅当头一棒,心里狠狠地想:让你不好好吃。结果,因为用力过猛,鹅死了。我倒没有多大伤心,反而暗自窃喜:因为晚上吃到了鹅肉。但那时,鹅是家里的主要经济来源,为这事母亲狠狠数落了我很长时间。本来想打我的,但因为我跑得快,母亲没追上。我顺利逃脱了。
后来,家里养过一只狗。浑身白色的,只有两只眼睛是黑色的,远远一看,貌似是一只带着眼睛的狗。这只狗,每天陪伴我上学、放学。尤其是晚自习,都在胡同口接着我。让我不再恐惧夜晚的黑暗。但后来,一天晚上狗在大街上狂叫一阵,就再也没回家。听说,那时农村来了一伙人,晚上专门“打狗”,然后,卖到狗肉店。我听说后,伤心了好长一段时间。从此,家里再没养过狗。
昨天看了季羡林养兔子、冯骥才养猫、郑振铎养猫……发现他们对动物都饱含很深的怜爱之情。如:季羡林的三只兔子都被血淋淋地拖走后,他写道:““暗淡的灯照彻了冷寂的秋夜,外面又啪啪地下起雨来,冷栗、寂寞,混上了一点轻微空漠的悲哀,压住了我的心。”冯骥才家的“蓝猫”丢失后,他发出这样的感慨:“情感的中心突然失去,家中每个人全空了。”郑振铎家的第三只猫被冤枉死后,他进行了强烈的良心谴责:““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更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从此作者家里永不养猫。
我从来没想过养宠物,是不是养宠物的人身上具备的某些特质,正是我身上所欠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