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数据结构是研究非数值计算的程序设计问题中的操作对象,以及他们之间关系和操作等相关问题的学科。
2.数据是描述客观事物的符号,是计算机课操作的对象。(前提:可以输入到计算机中,可以被计算机程序处理)
3.数据元素:组成数据的,有一定意义的基本单位,计算机中通常作为整体处理。也称为记录。数据项:一个数据元素可以由若干个数据项组成。是数据不可分割的最小单位。数据对象:性质相同的数据元素的集合,是数据的子集,不产生混淆的情况下,也视为数据。
4.数据结构:相互间存在一种或是多种特定关系的数据元素的集合。分为逻辑结构和物理结构。
5.逻辑结构:集合结构:数据元素除了同属于一个集合外,没有其他关系,各数据元素平等。线性结构:一对一关系。树形结构:一对多层次关系。图形结构:多对多关系。
6.物理结构:数据的逻辑结构在计算机中的存储形式。顺序存储结构:数据元素存放在地址连续的存储单元里,数据间的逻辑关系和物理关系是一致的。
链式存储结构:把数据元素存放在任意的存储单元里,这组存储单元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数据元素存储关系并不能反映其逻辑关系,需要用一个指针存放数据元素的地址,这样通过地址可以找到相关联数据元素的位置。
7.抽象数据类型:数据类型:一组性质相同的值的集合及定义在此集合上的一些操作的总称。抽象数据类型:一个数学模型及定义在该模型上的一组操作。抽象数据类型的定义仅取决于它的一组逻辑特性,而与其在计算机内部如何表示和实现无关。一个抽象的数据类型定义了:一个数据对象,数据对象中各数据元素中间的关系,对数据元素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