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人流如海。
虽无限繁华,但因为种种原因,其中人不一定是心满意足。他可能会厌倦……不,深处人海中,他可能是厌恶!
王凡毕业五年了。他从很久以前就憧憬着大城市,毕业后如愿来到大城市工作。但开头却不是那么容易,大学生多的是,况且他与别人并没有什么不同,因此举步维艰。
这与他所憧憬的不同。他以前就想着,在大城市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然后遇到自己的另一半,结婚生子。每天在不算太早的时候起床,吃饭,然后上班。悠闲的时候泡一杯咖啡,雾气氤氲,静静地看书。
但是一份份简历石沉大海,让他不知所措,同时对这个所憧憬的大城市也充满了恐惧与疲惫。但还好,他很狼狈的找到一份自己意料之外的工作。
他做了编辑。这是文学的天地,是一片圣洁之地,他自认为不该去玷污,但并没有选择。
他以前也写过一些文章,文笔一般般。但勤耕不辍,所以与普通人相比,他还是很有文采的。
就这样,做编辑有五年了,五年来他转了正,升了职,自己感觉挺好。
但家里人时常打电话,语气虽然委婉,却总让他不适。他们说:“旁边的谁谁谁做了部门总管,一个月工资一两万。以前不觉得他怎么样,但是现在还挺厉害的。”每次听到这样类似的话语,他总是很愤怒,也很无力,只是默默的听着。
王凡的工资六千多一些,跟那些人相比确实不怎么样。但编辑这份工作却是他如愿的,他心里热爱。他愤怒的原因,是因为家人不理解。总是以钱作为衡量成功的标准。他懒得去争论,觉得没有意思,太过庸俗!
“叮咚!”
王凡看了一下手机的短信,是大学同学的短信。大致意思是说要聚一聚,就在这座城市。毕竟毕业后就没有见过。王凡目光转向窗外,眼神飘忽,神游天外。他回了一句好。
王凡简单的穿了一件适合的衣服,打的去了那家酒店。酒店富丽堂皇,一看也知道消费很高。
“王凡,来了啊。你身为本城之人却迟到了。就差你一个了,里面去坐吧,有个包间。”林云飞锤了一下王凡,高兴地说道。
林云飞是王凡大学时期的好友,会说话,人缘也好。毕业三年,常有联系。
推开门,众人围着一张大圆木桌子,面色潮红,谈天说地。他们看到王凡,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
“嗨,王凡,你可终于来了。赶快坐吧。”王毅伸出左手打招呼,露出了那豪华限量的手表。他西装革履,脸上充满自信。
王凡笑笑点了点头入座。
“毕业五年了,校园时光恍如昨日啊!”王毅感叹道。
“是啊,有一次一个小朋友向我问路,他竟然叫我叔叔!我顿时一愣,心里还在想,不是哥哥吗?”林云飞笑着说道。众人听闻也笑了,气氛融洽。
“这你们就不行了吧,小朋友都叫我姐姐!”一个漂亮的女生得意的说道,脸上浓妆淡抹,笑意盈盈。曹亚琴,王凡费力的认了出来,丝毫看不出当初的影子。
“那是那是,你天生丽质。”一个男的笑着附和道。
“来,干一杯。”
众人举杯,一干而尽。
不由得的又聊起校园时光,怀念青葱岁月,无忧无虑。众人感慨万千,毕竟那是纯洁无瑕的一段岁月。
酒过三巡,众人都有些醉意,从怀念校园时光聊到了现在的生活状况。
“我觉得还好吧,就是天天没有事做。逛街购物,我都烦死了。我老公不让我出去工作,天天都很闲。”曹亚琴摆摆手说道,眉头一皱,口气显得不耐烦,但是听者却感觉出她的自得。她把包包放在腿上,仿佛在找什么东西,不过最终什么都没有拿出来,很显眼地放在桌子上。
“我也是啊,天天忙这忙那。这出差那出差的,很累啊。老板什么都让我做,特别信任我。真是有点烦啊。”王毅说道。自得,炫耀。王凡心生厌恶。
“你这个包很不错啊。”
“这是我老公送我的,挺便宜的,也就十来万吧。他就喜欢没事的时候送我一些东西,我都告诉他不要送,他就是不听。”曹亚琴不好意思地说道,又拨弄了长长的头发,容光焕发,尤其是看到众人眼中艳羡之后。她也不忘夸赞王毅道:“你那只表也挺好的。”
“不值一提。”王毅摆摆左手,灯光之下,银白色的表折射出闪亮的光彩。
“啧啧。”林云飞砸吧砸吧嘴,捏着嗓子,作怪道:“各位大佬,还请以后多多关照小的!”
“那是肯定的,都是同学,肯定要多多关照。你们以后有事找我,一定尽力。不过除了林云飞。”王毅挥手说道,一副得意的模样,对着林云飞挤了挤眼。
“别啊!”林云飞哀嚎道。
“你与我差不了多少吧,装什么装!”王毅笑骂道。
众人一阵哈哈,不能插话,在谈过校园之后,他们没有资格发言了。王凡坐在那里,不发一语,眉头微皱。
“王凡,你怎么样啊?记得在学校时,你可是文采飞扬啊。我可是你的忠实粉丝哦。”曹亚琴调笑道。话语虽然恭维,但神态语气中显示的却是高高在上。
王凡一愣,笑着说道:“我啊,做个编辑工作,够生活就行,还是比较满意的。”众人听闻后笑笑,不再理会。
曹亚琴慷慨道:“以后有什么麻烦就告诉我,不过你自己还要继续努力啊。林云飞不是你的好朋友吗?没帮你?你看他混的多好啊。”
王凡收敛笑容,面无表情,幽幽道:“我自己能做好。”随即端起面前的酒缓缓喝干,低下头,不由得苦笑。
曹亚琴看了看王凡的穿衣,不过是一些低劣的杂牌,嗤笑一声,转向其他人。
接下来,成功者有意无意地炫耀自己的成功,众人不断地恭维,听者飘飘然。王凡静静地看着,他感觉很恶心。正当他想起身离开的时候,林云飞按住了他,低声说道:“世俗之人,需要世俗之法。我知道你的心思,现在要多结交结交,以后说不定会有用呢?人脉啊。”
王凡眉宇间露出怒气,道:“我讨厌这样,你知道我做不来。”
林云飞叹了一声,道:“我们都是世俗人,不是不吃人间烟火的。你到现在还没有适应吗?你看看他们。”
王凡抬眼看到众人的恭维、陪笑,如同一个个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失去本心,笑里不知道暗藏着这什么。权力?利益?本来纯净的同窗之情,因为夹杂了这些,变得乌烟瘴气,让他很愤怒,也很无力。他深知林云飞所说是对的,正因如此,才会更愤怒。
俗话说的好啊,没有人脉,在社会上便无立足之地。这点谁都懂,王凡也不例外。
这么一想,这五年,他又怎么度过的呢?记得写了一篇文章,获得了奖项,主编便给了他升职。主编教他写文章,给他指点,亦师亦友。他一直承受的那个小老头主编的照顾。突然间,他顿悟了,那个小老头主编应该与他是一类人。
有人试图与他搞好关系,不过最终小老头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打着哈哈,巧妙避开。最终还是看着作品说话。
记得有一次偶然间听到小老头骂道:“什么玩意!有这种心思不如多去读两本好书?哪里都有这样的人!”
他语重心长地对王凡说道:“我很欣赏你,你很努力,也有很大的进步,有自己的纯洁之地。文学应该保持纯洁之心。不,应该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都丢失了。希望你能够坚持。”此时他才明白小老头的真正意思。
王凡坐在位子上,没有离开,但也没有奉承恭维。他静静地看着这帮行尸走肉,红尘中沉沦,世俗中世俗。他能够清楚地感受到那股世俗的恶气。不由得一声冷笑。
若是没有小老头主编,我是否会变呢?是否也会丢失那纯洁之心?生活所迫,无立足之地……记得有位名人说过:当生活将你逼迫的退无可退之时,不要忘了你的身后还有一条路,那就是犯罪。王凡不由得一身冷汗……底线会一直降下去的,而欲望是不断攀升的。
夜晚,繁星点点,众人微醺,摇晃着回归来处,而后,天南地北,各自飘零。是否每个人都是表面一样光彩?在那伪善的面具下,到底是怎样?没人知道。
灯光照耀下,王凡伏案,写了一篇文章《纯粹水晶,不染尘埃》。
在文章最后一部分他写到:
在某处,有一座城堡。
它由纯粹的水晶构造而成,晶莹剔透,不染尘埃,折射出太阳的光彩,映照出彩虹般的绚烂。
可惜……它不被世俗所见。
也可惜,我们生在世俗,便只能适应世俗,最终化为世俗,永远也脱离不了,永远也看不见那座城堡。
或许小时候匆匆一瞥,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最终消失不见,再也回忆不起来。
王凡泯了一口咖啡,雾气腾绕,悠悠然地敲下最后一个句号。
身在世俗,淡然处之,何须违心放任自流?
刚一发表,有人评论道:“本是世俗人,因何羡谪仙?”
因何?因何?
林云飞坐在车上,穿梭在夜幕中,他想到王凡临走时说的话。
“我还是不会去装,去奉承,因为我觉得恶心。我讨厌做作的人,这点你最清楚。”
林云飞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你还是没变啊……真好。生活快乐就行……不过,你真的是这么的不求人吗?只不过还没有被影响到罢了。”林云飞笑了一下,夜幕之下,霓虹闪烁,孤独无所遁藏。做到今天这个位置,到底赔了多少笑脸?放弃了多少尊严?降低了多少底线?他已经记不清了。
只有在这夜幕之下,人们才会脱去那伪装的面具,露出那不为人知的一面吧。
曹亚琴回到那一所大房子,这个称之为家的地方,男主人不在,空旷无一人。她醉的不成样子,跌跌撞撞的打开灯,直直的躺在床上,将那个名牌包紧紧地搂在怀里,眼泪不自觉地流了下来。在旁边的桌子上有一份合同,上面写着:离婚协议书。某处,一男子搂着一个妖娆女子,笑意盈盈。
王毅在睡梦中醒来,看到手机信息,上面写着:快点把我的表还回来。经理一职因为一次重大失误已经被开除了,由于多年挥霍奢侈,并无多少积蓄。现在不过一个闲人而已。一个男人,他此刻无张扬之态,也无自信风采,只能对月空流泪。
……
大千世界,利来利往。又有谁能够保持着纯真?坚守着自身底线?在那面具之下,皆是可怜之人罢了……
尽管人是这么的让人失望,但是人还是这么的需要人。无可避免。
谪仙不应存在世俗。
不应该存在世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