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意味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占很高的比重。有些老人身体健康,可以自己做饭、买菜,子女而需要定期探望就可以;但是对于有的家庭来讲,老人生病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人照顾饮食起居。如果是子女来照顾父母,该不该收父母给的钱?
第一种看法认为,这是合理的,这钱可以收。
首先,老人需要有人来照顾,如果找一个护工,现在市场价格3000到5000元不等,费用比较高。如果子女照顾父母,就意味着不能出去工作,抽出时间和精力来照顾父母。接受父母的钱,也是合理的。
其次,找一个陌生人来照顾父母,需要花时间去相处,也容易产生矛盾,如果是自家儿女照顾,会更加细心、用心,老人也更能得到精神上的慰藉。所以,收取相应的钱也是理所当然的。
第二种看法认为,这不合理,照顾老人是子女的义务,不应该给钱。
父母把子女抚养成人,子女在父母老年悉心照料,本是理所当然的事,也是应尽的义务。如果子女要老人的钱,就是把对父母的亲情“货币化”了。尤其在中国这样一个弘扬传统美德的国家,孝顺老人是一种美德,不必用钱来回报。
我认为孝敬老人天经地义,收不收钱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中国法律规定,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也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的父母,使他们能安度晚年。
子女本身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如果父母没有收入,子女也要去尽赡养老人的义务。在老人有工资的情况下,子女因为照顾老人不能出去工作,拿一些钱也是合理的,毕竟老人留下的钱以后也是要留给儿女的。如果老人得到了悉心照顾,在心理上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又给子女一定的酬劳,让其生活有点保障,这对双方都是好事。
如果儿女生活宽裕,不上班也衣食无忧,在家里专门照顾父母,当然就不存在问题了。不用老人给钱,无偿照顾。但多数人都没有达到这个经济标准,只能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在这种情况下,给专门照顾自己的子女一些钱作为生活补贴,也是可以的,只要家里人达成一致,老人心灵愉快,子女也无后顾之忧。
我身边的很多家庭都面临着养老问题,很多家庭内部也达成一种共识:谁照顾父母,其他子女可以把老人的月工资或者雇人要花的费用分摊付给这个照顾父母的人。
但是,说实话,照顾父母的同时再拿上父母给的“工资”,总觉得有点名不正,言不顺。更愿意有相关部门来给付这笔钱,就会拿的更加心安理得了。
所以,建议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对于家庭子女照顾老人的,可以给予相应的政府津贴。毕竟养老既是一种传统美德,也是一种需要支持的社会性劳动。当我们的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的时候,我们需要为老人提供更加人性化和周到的服务,也可以让子女更加无后顾之忧的去尽自己的赡养义务。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