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一场沸气腾腾的日子

我的死党L小姐最近喜欢上了《时尚先生》的时装编辑樱桃,于是每天都追着她的微博来刷,而樱桃的先生康乐就是《芭莎男士》品味版的副主编,话说时尚界里时髦的夫妻档并不少见,但是终究贝克汉姆和维多利亚一类的大咖离我们太过遥远,于是每天追看这对高冷艳而又好玩的夫妻便成了L小姐每天最大的乐事之一。

时间回到去年,樱桃跟康乐两人的结婚,这对品味极佳的时尚夫妇,当然不会让自己的婚礼落入俗套,除了康乐先生在婚宴上送给樱桃的那一组令无数人艳羡的照片墙,让人无不惊呼找个摄影师老公是件多么幸福的事之外,他们还给自己的婚宴准备了很多独特的设计,其中婚宴上的桌布系列就是他们自己设计的。

可想而知,这独一无二的桌布得多让人喜爱不已,好友们纷纷要求想要一样的,于是樱桃夫妇就联系印刷厂开始量产,顺便也在淘宝上随意挂出了个出售链接,我的死党L小姐第一时间抢单,一口气买了好几套,然后很高兴的在电话里告诉我这个事情。

我跟往常一样开玩笑说她,你这个死女人,平时买件衣服都得思考半天,买这几块布居然就这么舍得。

忘了说了,桌布的价钱不便宜,L小姐入手这几套,着实花了她不少薪水,要知道她现在还住在不大的出租屋里,每天还会为中午跟同事拼餐可以多省几块钱而精算着。

L小姐给我回话说,我也给你预定了一份,你知道的啊,有一天你也会结婚,或者有一天你有了自己的房子,哪怕是我们做出了一件很不一样的事情,这些时刻我们都会有一段美美的晚餐,到那个时候这个桌布就能派上用场了呀!

看完这一段话,我心里一酸,一是感动万分,二是细细想来,其实我自己也做过这么一些矫情的,看起来浪费金钱浪费时光的事情。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宿舍不能用大功率的电器,我们买了一堆好吃的去给宿管大叔,求他把我们宿舍的用电功率调高一些,大叔挡不住我们嘴甜,于是答应了。

我跑去学校超市买了个45块钱的电饭锅,就是最最普通的那一种,然后去学校门口的菜市场买了好些青菜跟一根骨头,外加一些葱姜蒜回来。

我烧了一锅开水,然后把姜片跟骨头放进电饭锅里,慢慢熬出一锅骨头汤出来,等到差不多了,再把洗好的香菇藕片土豆跟青菜放下锅,对,这就是我自制的一锅麻辣烫。

尽管大叔给我们开了后门,但是因为宿舍用电功率还不是很高,于是汤汤水水开得很慢,我的另外三个舍友,就是那三个饿死鬼一样的女人,早就已经拿着椅子围在电饭锅旁边,准备好了自己的饭盒跟筷子,看着阵阵很慢的热气袅袅,准备大吃一顿了。

就在等待的时候,我觉得不对劲。

想了一下,我于是去隔壁借了几张那种折叠书桌过来,然后在抽屉里找到一张很久以前出去定做宿舍窗帘时剩下的一块布,三两下就拼好了一张宽大而漂亮的餐桌,然后我再去宿管大叔那里借了几个碗跟碟子,拿回来在餐桌上依次排开放好。

这一次,那一刻我心里觉得,这样就对了!

我的那三个舍友看着我这一阵忙碌过后呈现的场景,大呼「我感觉好像回到了家里了呀」,另外一人说,「对,我妈就是这么帮我把辣酱调在一个小碗里,然后我们自己要吃多少再取多少的」,还有姑娘说我怎么觉得这一瞬间我们宿舍的等都亮了许多了呀!

嗯嗯,这就是我想要的结果,既然开始动手为自己准备一顿聚餐,那就要有聚餐的仪式感。

参加工作以后,每次逛街或者去到一个特别有意思的地方,我都会下意识的去寻找那些好看的盛具,以及跟家具相关的种种小物件,遇上自己一眼看中的漂亮碟子饭碗,还有桌垫小勺子什么的,我都会一一买下来,然后带回家里也不用,就一一保存起来,积累多了,有时候觉得刚住进来的租房也开始慢慢的不够空间用了。

有次请同事来家里吃饭,我拿出了一些漂亮的碗来盛饭,大家都说很是好看,我说这都是我平时攒下来的,结果同事们都说我太神经了,这么重的一堆东西别说去旅游了,逛个街出去提回来也很重不是?

我回答说,我现在住在这破出租房里,难保哪天我买得起这大深圳的房子了,那我就可以按照我喜欢的方式来布置我的家了呀,而且你看现在我住的这套出租屋里,也被我打理的不像打工狗暂时居住的样子,否则你们也不会喜欢来我家蹭饭了不是?

同事们边吃饭边点头。

记得以前看《老友记》到第六季的时候,莫妮卡终于向钱德求婚,两个人浪漫的在点满蜡烛的房里互相求婚,台词依旧是细细碎碎但是搞笑而动人。

在这六个人里,我一直觉得莫妮卡是最像我的那一个,对生活有轻微的洁癖,别人动了她沙发上的枕头,她第一时间就得整理好放回原处,还有每年的圣诞节,她都会准备最完整的一套流程,来表达自己对于这个节日的敬重,一旦有人破坏她的任何一个细小环节,那就是比天塌了还可怕。

细细想想,其实生活中,这样的仪式感的时刻多了去了。

小时候每年过年,我们都会穿上漂亮的衣服迎接新一年的到来,等到开始上学的时候,爸妈会询问你今天第一天上学交到了什么朋友,并且会为你做一顿大餐,等到我们慢慢长大,从考上大学,然后毕业,自己的第一份工作,自己的第一次跳槽,自己的第一顿散伙饭,总会有各样的人,陪你去经历你生命中这些很重要的时刻。

你要知道当年我刚发育的时候第一次来大姨妈,我告诉我妈之后她都乐坏了,然后那天给我蒸了好大一份蒸蛋,并且坚持要我一个人吃完,说这一顿过后,我就成了大姑娘了。

嗯,点点滴滴,都记在我的日记里了。

要是谈恋爱的人呢,那么仪式更加就多了去了,第一次表白,第一次接吻,第一次为彼此过生日,然后是结婚成为家人,这一路走来,除了父母以外,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比你的伴侣更愿意陪你经历这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了。

我之前公司带的一个实习生,后来变成了同事死党的S姑娘,她继前年结婚去年生了宝宝后,每个月都会挑一个周末跟自己的先生去看一场电影,她告诉我,很多人说结婚以后,特别是有了小孩以后,夫妻感情会慢慢变得平淡,甚至会变越发不痛不痒味同嚼蜡,这个时候你就得学会自己去经营你的婚姻生活了。

很多人说大家都忙,即使婚前说好了要每年一次旅行每个月一次烛光晚餐这些承诺,在婚后都会慢慢变成空谈,我跟我老公就是在大学的会堂里看电影认识的,所以结婚以后,我们就把看电影这个当成一个小事项,每个月去看一场,看什么无所谓,就是为了保持以前恋爱的那种状态感,过后依旧回到忙碌繁琐的生活中。

S姑娘说,结婚这么久以来,她跟自己的老公还从来没吵过一次架,即使有时候因为孩子的事情偶有烦恼,但是看着他们家客厅里那一面,也是结婚的时候两人一起布置起来的照片墙,他们也就吵不下去了。

之前看有期《快乐大本营》,嘉宾是李宇春,何炅问她,听说你每次练习打鼓的时候都会穿正装,就连在家也一样?

李宇春笑着点头。

何炅再问,那你自己一人在家了,还穿这么正式,不是很麻烦吗?

李宇春腼腆一笑,回答说,如果穿得太随便,练习打鼓的时候也打得不好。

台下的观众一篇掌声,也不知道他们有没有听懂,李宇春所强调的这个仪式感的东西。

我想起奥黛丽·赫本的经典影片《蒂凡尼的早餐》里,霍莉会穿着黑色小礼服,戴着假珠宝,在蒂凡尼精美的橱窗前慢慢地把早餐吃完,普通不过的面包跟热咖啡,在她手上就变成了光彩照耀熠熠生辉的大餐即视感。

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个作家写自己的祖母,本来是大户人家,后来家族落寞后沦落到给别人家洗衣服,但是即使这样了,他的祖母也会在空隙的那么一刻时光里,穿上自己压箱底的一身旗袍,在狭小而脏乱的厨房里,喝上一杯自己泡的红茶,然后看着窗外,记忆里回到很久远的从前时光……

我之前写过死党L小姐跑到北京跟自己喜欢了很多年的叶同学告白,因为从来没有得到过叶同学的接受跟认可,可是就像霸道L小姐说的那一段:我知道你现在还依旧对我没有感觉,可是没有关系,我自己在心里发誓,有生之年,在我结婚之前,一定要跟你表白一次,我这就算不白过我的青春了你懂吗?

啧啧,看看这刚烈的女子,才配得上成为我的闺蜜,看看这份连开始都没有过的单恋,L小姐也要来一场像模像样的分手告别礼。

仪式感,告别过去,敬重生活,这些词语对于我们这样敏感而感性的人儿来说,大过天。

这些年里,我每每遇上高兴的事情,我就会跟我的死党们分享,然后是她们到我的城市,或者是我前往她们所在的城市,穿着美美的衣服,吃上一顿饭,然后再各自告别,留下一堆照片各自回忆。

这里插一句,很多人反感朋友圈里各种刷美食,刷去哪里玩了,朋友怎么聚会的照片了之类的,我却很是喜欢看这些,本来朋友圈就是基于熟人分享的一个平台,如果你不喜欢,不去看他的朋友圈就好。

但是有一点就是,我只喜欢那那些美美的照片,不仅仅是美食或者照片里的人美不美的问题,而是在于,他或她整理照片的风格跟文案,这些细微的点点滴滴,都是能看得出一个人对于生活的细腻与热爱程度与否的。

扯远了。

每每遇上难处或者不开心的事情,我就会一个人待着,然后给自己弄一杯果汁,买一小块小贵的提拉米苏或者抹茶芝士,或者喝上一杯酸奶,我很喜欢吃甜品,多甜腻都不拒绝,然后边吃的时候会边想着,这也不过是生命中最最不起眼的一遭,总会过去,总会过去。

至于一个人工作,职场上遇上小有进步的时候,晚上下班回家,我会自己跑到我喜欢的楼下的一家茶餐厅里,点上一份白粥跟白灼青菜,就是我对自己最大的奖赏。

以前总听广告里说,为生活中的小惊喜而欢呼,但是自从我开始进入青春期开始迷茫,各种失眠半夜思考人生开始,我就觉得自己一直都是不快乐的,我想了很多办法,去排除自己的这种负能量,比如多跟开朗的人交朋友,比如多出去游玩一下,比如多看看搞笑的电影……这些种种,对我没有用。

因为就在做这些「刻意而为之」的事情过程当中,我的心里还是会问自己,这样有意思么?

或许吧,还是那句我最喜欢说的话,我最害怕时间,可我最需要的也是时间,我需要它让我慢慢从不安到开悟,然后渐渐平静,昨晚上看到我喜欢的一个榜样的微博,有人在她的微博下面留言,说你的样子,就是跟去年比也看的出来,真是越活越明白了。

活得明白,这条路,离我很远但是也很近,近到我此时此刻,就在给自己用一个漂亮的磨砂玻璃杯冲了一杯花茶,嗯,花茶是上周去上海看望大闺蜜的时候,在某个小店带回来的。

说回我的死党L小姐,她每个周末早上都会去广州的教堂做礼拜,风雨无阻,她是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完了之后她会换乘地铁公交,到很远的一个偏僻小店里,吃上老板亲自做的一碗猪脚粉,十二块钱,好大三个猪脚,老板是潮汕人,来广州开这家店有二十多年,价格没变过,分量也从没变过。

L小姐说,这是对她这一周工作最大的奖赏,即使职场上遇上多么狗血的人和事,即使现在追她的人各种不靠谱自己迟迟不愿意将就,但是那一口软糯Q弹的猪脚咬下去,她就觉得,生活是多美的一件事。

今天的配图,就是樱桃小姐婚宴上的桌布图片,我是从她的微博上直接拿过来的,要看她微博的人儿,直接去搜「樱桃777」就好,她先生的微博是「康乐就是康乐」,其实只要关注一个人就够了,因为他俩就是每天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微博上,也形影不离的一对腻歪恩爱夫妻档。

我跟他们不认识,我只是一个躲在角落里默默码字的女神经,但是这不妨碍我想把我所接触过的很美好一切跟别人分享,当然,这其中就包括了人。

毕竟,再美的风景,没有了人,也会显得有些无力跟苍白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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