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有一个男孩,特胖。我们淘气,给他起了个外号“大胖”。
别看他比我们高,比我们胖,却常常被我们欺负。被欺负了,他就哭,一哭,我们更喜欢欺负他了。这样看来,人性应是本恶。一次午睡,我睡不着,等老师走开,我就把橡皮切下一小块一小块,然后去砸大胖。大胖被砸醒,哭了。老师听到赶来,我就被罚站,站到教室门口。可是我居然觉得好玩,用脚在地上画画,嘴里自言自语,想起刚刚砸大胖还忍不住笑出声来。老师看我实在无悔改之心,实在看不下去,就请我去办公室午睡。这下我老实了,老师盯着呢,只好呼呼大睡,睡得极其坦然,还留了一滩口水在办公桌上。
可是大胖常常作业不会做,尤其是数学的应用题,老是会向我求救。我趁机又欺负他,一般我自己做完是加法,就告诉他用减法;我做完是除法,就告诉他用乘法。恶作剧真是太好玩了。但是,但是,悲剧的是教他的往往都会对,我自己做的反而错。可是我做的时候真的是很有把握,信心十足啊!
这是一二年级的事。后来到四五年级开始,流行追星。具体表现就是买明星贴纸。那时候我没有零花钱,大胖有。但是他买来之后我要先选。因为我知道他奶奶的名字,他怕我说出来,哈哈,好天真的小孩。
那时候的我真的好生猛。三年级跟男生打架,还打赢了,靠智商。因为我有绝招,就是抓住他们的头发直接按地上,直到他们讨饶才松手。可是他们怎么就没发现我的头发比他们的长,好抓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