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四中 张建新
读《课程的逻辑》第十一章《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质、潜力与问题》,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质有了全面认识。
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规定:从小学至高中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
《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总纲(征求意见稿)》指出: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课程形态。这是一种以学生的经验与生活为核心的实践性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质体现为:
一、立足学生的直接经验
直接经验是学生通过亲身体验和感受所获得的知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强调以学生的经验为核心对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倡导依靠学生的亲身经历获得知识。综合实践活动并不把学生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相对立,它一方面尊重学生直接经验的课程价值;另一方面寻求间接经验的个人意义,使之共同构建个体生命的完整性。
二、回归学生的生活世界
生活世界是科学世界的基础,是目的、意义和价值的源泉。综合实践活动努力向儿童的生活和经验回归。这种回归意味着综合实践活动是“在生活中,通过生活并为了生活的课程”根据哈贝马斯的划分,生活世界分为三个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与主观世界。
三、关注学生的亲身实践
实践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基本途径和方法。亲身实践即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中体验生活,获得知识与智慧。综合实践活动主张学生通过探究、调查、访问、考察、操作、劳动等多样化的实践活动展开学习。要“以身体、从身体、在身体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