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惭愧,看《情人》已经近两周了,刚刚才读完。最大的感受是“充沛的爱与欲望”。
开篇很长一段时间,给人的感觉仿佛是静止,它长久地停留在一个点,像一部黑白影片,但又一直慢镜头,直到一个跳跃,说起她十五岁半时所遇到的中国情人。
“我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
“在一生最年轻的岁月、最可赞叹的年华,在这样的时候,那时间来去匆匆,有时会突然让你感到震惊。衰老的过程是冷酷无情的。”
我听说过那么句话,说其实人是在一瞬间长大的,成长从来都不是一锅老汤,需要你慢慢加入佐料,它不用文火,只是随时等待点燃的炸药包。也许和杜拉斯描述的这些有点相同意味,人总是在经历某件意义重大的事之后突然有所成长,对于杜拉斯来说,也许让她变衰老的那件事,就是她在十五岁半的年纪里遇到了她的中国情人。
面对感情,她是冷眼旁观的,她对他说“我宁可你不要爱上我。”她看得通透,自己仅仅是为了他的钱来填补自己一贫如洗的家庭。然而她又是骄傲的,带着生为白种人而特有的种族骄傲,她有着不可洗去的身份优越感。在她回到法国的时候,她虽然在哭,但是没有眼泪,因为那人是中国人,她不应为这样一类情人哭泣。可悲的是,她站在离去的船只上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其实是爱着他的,在看似散乱的语句中,仅留着这么一句。“永远的离弃、分离。”
所以她老了,有那么一段话,就像总结一生。“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不曾做过,不过是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
我对这句话印象深刻,在当下,我们很多人自以为是的努力和付出,不过是感动了自己,我们为自己勾勒出一个想象中的世界,在这里,我们长情,我们勤奋,我们总以为自己为梦想为爱情为事业倾其所有,其实不过固步自封,一味沉溺于感人的渲染之中。
整个故事中描写爱情的片段并不多,断断续续,像几个拆开的画面,然而每每写到与情人幽会,又那么情深意切,悲戚忧伤。欢乐过后仍是痛苦,他们之间隔着礼教、种族和整个时代。
杜拉斯说:"如果我不是一个作家,便会是一个妓女。”她坦白又直率。据说她的私生活确实放荡不羁,情人无数,那些无数的纠葛便是她的创作源泉,可我觉得,一定是这个比她大12岁的男人原型被她真正称为情人。她写这部书的时候已经70岁了,可她仍在写爱情,她在写她自己,这与年龄无关,那种情愫永远少女。在她这里,爱情永葆青春。爱是不死的欲望与执念。
文中也写到她的家庭,那是畸形的,是所谓的“坏蛋白人家庭”,但可以看出来这种混乱的家庭对她影响很大。“让贫穷活剥了”的母亲、“凶神恶煞的大哥哥”、“唯一所爱”的小哥哥,所有一切都是爱恨交织,透着一种冷漠。
我想,杜拉斯一定是一个很酷的女人,她也许有着蓝色的眸子,犀利而空洞。她一边剖析自己的爱,也肢解自己的恨,她把自己的一切伤口血淋淋地展示给人们,不顾再次复发的危险,但脸上却毫无掩饰与羞耻。两个人的关系放在当时的背景下似乎可以称是不伦之恋,在整个文字透露出的却是理所当然。
“他的英雄气概,那就是我。他的奴性,那就是他父亲的金钱。”他在“我”身上尝到了“反禁”式的快乐,我在他身上找到了亲人之爱。没有任何一个人在感情中这么理智,这么清晰地判断出所有的关系,他们在一起可以讨论一切,只是种族、政治、战争、人性不允许他们谈论未来。
杜拉斯一定是孤独的,所以她才可以写出这样孤独冷艳的少女,才可以把时间的变幻写的这么落寞,才可以把情爱写的这么深刻。
在她的中国情人永远离去的那一刻
她十八岁就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