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做砸志愿者管理可能会违法?!
杨的探寻
现阶段,国内的慈善组织由于慈善法和三大管理条例的限制,在人员经费支出方面面临较大的压力,而志愿者是慈善组织开展社会服务提供了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持。普通的志愿者可以协助开展服务,而专业的志愿者甚至在慈善组织的运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016年3月16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对于慈善组织使用志愿者做出了相应的规定:
第六十三条 开展医疗康复、教育培训等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执行国家或者行业组织制定的标准和规程。
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需要专门技能的,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第六十四条 慈善组织招募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公示与慈善服务有关的全部信息,告知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
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服务的内容、方式和时间等。
第六十五条 慈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实名登记,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间、内容、评价等信息。根据志愿者的要求,慈善组织应当无偿、如实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第六十六条 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文化程度、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
第六十七条 志愿者接受慈善组织安排参与慈善服务的,应当服从管理,接受必要的培训。
第六十八条 慈善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慈善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慈善服务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最近学习慈善法的过程中,发现其实很多网上的很多专业人士撰写的资料都忽视了这部分的内容。但是这对于规范慈善组织使用志愿者开展社会服务而言是一个很好的规范和进步,并且是以法的形式去确立。作为慈善组织,应当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合理地使用志愿者:
1、志愿服务岗位区分管理。在需要专业服务的岗位,需要使用专业人士开展服务,志愿者需要进行相应的培训。这样可以更好地保证慈善组织开展服务的质量。不能让普通志愿者在未掌握相应技能的情况下去承担专业服务的岗位,或者在非匹配的、有危险的服务岗位上提供服务。专项服务需要专业的志愿者,比如心理咨询服务可以请心理咨询师作为专业志愿者,法律咨询可以请律师作为专业志愿提供服务。
2、掌握志愿服务培训能力。以往的草根慈善组织都不是很重视志愿者服务技能的培训,所以也带来服务效果未达到服务对象需要的现象。而当志愿服务培训作为慈善法的内容呈现,则需要大家都重视起来。
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其实还是有很多时间和方式可以去学习和掌握志愿者培训的相关技能的。因为距离9月份正式实施还有四个月的时间,学习和掌握志愿服务培训的技能,还是有充足的时间的。同时志愿服务培训也需要听取服务对象和志愿者的反馈,如何培训,如何改进,如何符合志愿者的需求,可以多沟通,以便更好为服务对象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广州志愿者学院撰写的《志愿者服务岗位能力培训教材(套装共4册)》也是一套不错的志愿服务培训教材,有需要的可以去学下一下,以便更好地完善本组织的志愿者培训课程。
北京惠泽人公益发展中心也在优酷网上有很多志愿者培训的视频教程,可以在任何地方都可以免费学习,是有效提高慈善组织志愿者培训的优质学习资源。
3、要做好志愿服务记录工作。为志愿者提供相应的服务记录和服务证明,是慈善组织使用志愿者的一个义务。所以慈善组织自身也要运用相应的系统做好志愿服务时间的记录。志愿时平台就是一个相对成熟的志愿服务登记平台,还可以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实现供需对接。服务志愿服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认真负责地对于志愿者所提供的志愿服务做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4、风险共担。慈善组织有必要提供志愿服务岗位必须具备的物资、确保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专业支持、同时为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为志愿者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项很多慈善组织都不够重视,很多都没有购买相应的保险,一旦服务开展过程中出现意外事故,则可能导致一个慈善组织因为承担相应责任而破产。
其实,各个慈善组织也应该在项目的规划阶段,就把志愿者的培训、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等与志愿者相关的成本都列入项目计划里,覆盖相关的费用支出。真正保障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双方的利益。
国务院法制办6日就《志愿服务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各位朋友也积极关注这部和各个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密切相关的条例,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积极向相关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让条例更符合实际操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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