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学生掌掴老师事件的判决下来了,该“学生”被判一年半,罪行是寻衅滋事。
如果单单看打人的话,判寻衅滋事罪,是不会引起热议的,令这件事“沸腾”起来的原因是,学生打老师。而且对于这个“学生”来说,这不是寻衅滋事,而是一场“复仇”!
我难以想象,这位老师当年做了什么,以至于给这个“学生”留下了如此深刻的印象,甚至,在他毕业20年了,还能深深记住,还会给予报复。
也许,当仇恨酝酿了20年,那么也就无所谓尊师重道了。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中国自古以来讲究的便是,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怨?并没有那么流行!汉朝时“大复仇”理论更是深入人心。
尽管,已经过去了多年,但是我国恩怨分明的思想,一直延续到了现在。虽然,现在这些思想已经不被法律提倡,甚至不被法律允许了,但是,在当代社会还是存在的,只是,淡化了许多而已,不再那么“野蛮”了而已,现在,更多的是,背后捅刀子。
寻衅滋事罪,这判的不错,但是,这位“学生”认罪却不服,他选择继续上诉。因为,他觉得,他做的没错,他觉得,20年前,他老师做的,伤害到了他,所以,“复仇”也就变得理所当然。
网友的热议也是因为,对“老师”的做法和“学生”的做法,各自分析、各执一词罢了。最终的分析,肯定师“老师”有做错的地方,“学生”也有做错的地方。
现在,我们已经步入了法治社会,我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是,选择以暴力的方式来完成“复仇”,虽然可能亲手“复仇”,更有成就感,但是这种行为终究是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也是不被社会允许的。
虽然“仇恨”的力量很大,但是,面对不公,面对伤害,我们不能被“仇恨”驱使,我们可以向法律寻求帮助,而不是选择“私了”。复仇,是可以的,但是,请在法律的允许范围内进行,我们不需要那么多的戾气!
最后,希望大家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能控制住自己的情感,能为社会的安稳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