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洛哥王子》是鲁迅文学奖得主徐则臣的一篇短篇小说,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这篇小说应该属于“be”(bad ending,即坏结局):“我”、米萝和行健是每天在大街上昼伏夜出,专职打小广告、办假证的社会最底层人员,遇到了卖唱的流浪歌手王枫和在街头乞讨的小女孩小花。小花被人贩子拐卖到北京,被逼上街乞讨。王枫经常照顾小花。“我们”和王枫一见如故,和他组建了一个名为“摩洛哥王子”的乐队,单调的生活因为这个乐队而丰富起来。可是小花却一直在人贩子的欺压下挨打受饿。乐队齐心协力帮小花打探到了亲生父母的消息,王枫决定把小花送回家。可是,小花的亲生父母却把王枫当成了拐卖小花的人贩子,摔了他的手机,将他送到了派出所。小花被亲生父亲带回北京,继续上街卖唱讨钱,生活又回到了原来的样子。只有王枫,从此不知所终。
初读《摩洛哥王子》,会觉得这是一个令人愤慨又倍感无力的故事。王枫和他的伙伴们,虽然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可是他们的心灵纯洁而美好,他们一心想帮小花逃出人贩子的掌控,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可是谁知道竟被倒打一耙。绕了一个圈,小花还是回到了原点。生活是如此心酸,又如此无奈。
可是重读一遍,我却有了不一样的感悟:的确,生活不易,你明明是善的,是美的,它却未必给你期待的结局。《摩洛哥王子》里小花的遭遇令人唏嘘,可是还有王枫和“我们”这样的人,哪怕生活困苦,仍心存美好,心存浪漫,像尘埃里开出的花朵,平凡而美丽。
“我”初遇王枫,就很喜欢听他唱歌,还注意到王枫夹克上印着“摩洛哥王子”五个字,王枫告诉“我”,他一直想组建一个乐队,名字就叫“摩洛哥王子”。“我”和同伴们都被这个想法打动了,“这么长时间以来,这是唯一一件让三个人都心动的事。昨天我们做了半夜的梦,梦见自己成为摩洛哥乐队的一员,我们和电视里、电影里、街头上那些乐队一样,演奏的演奏,唱的唱,跳的跳”。读到这里,我真的倍受感动。一群靠以打小广告为生的人,他们不是应该每天绞尽脑汁地去想怎么样才能多赚点钱解决温饱问题吗?比起在钢筋水泥森林里穿梭的人们,他们不是更应该为柴米油盐而烦恼吗?
当然不!他们的确穷困潦倒,可是他们对美的追求,对艺术的向往,对丰富多彩的精神世界的渴求,并不逊于任何一个物质生活富足的人!这让我想起了曾经看到过的一则报道:皮村是北京最后的城中村之一,周边分散着工地和小工厂,聚居着两万多个打工者。皮村成立了一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每周有文学课,老师给热爱文学的工友们授课,课后还负责收集工友诗歌散文作品录成电子版,汇编成刊,名字就叫《皮村文学》。除此之外,工友们还成立了艺术团、工人大学、吉他社和瑜伽班等等。在皮村,有许许多多个王枫,他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在工作之余的闲暇时光,为自己写首诗,为自己唱首歌,跳支舞,享受属于自己的轻松和浪漫。
我想,这也许才是《摩洛哥王子》想要向读者展示的世界,对艺术、对美的渴求,是没有门槛,也没有阶层之分的。就像在无人关注的角落里静静盛开、独自美丽的花朵,极其平凡,极致浪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