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离职并不冲动,考虑了有些时候,一则在老东家有3年了,二则对业务形式没有热情,三则领导离职创业,新领导容不下我们这批老人,四则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总觉得虽然已经不是辣么年轻,但还是想再学习锻炼,还是有热情的。
于是,正式提出:合同到期不再续签。这是需要勇气,且还是裸辞。当然也是对自己有些自信。
休息调整了小段时间,陆续收到几份offer,挺辛运。
新公司即将2个月,对于工作本身能够胜任。对于公司整体的章程、部门运作的流程,使得我纠结。一开始就有许多的纠结了,是否还应该继续在抱怨勉强中挣扎呢?我知道这种状态对自己、对工作都不负责任。我希望下一份工作能够好好的稳定的进行,所以,是否应该当机立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