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是什么
妈妈可以是自然界的一切,
可以是太阳,可以是风,可以是水,
可以是万事万物。
妈妈可以倾其所有来爱孩子,
却必须遵守自然界的自有规律来养育孩子,从灵性的自我成长出发,
才能引领孩子精神上的思辨和滋养。
I
做好妈妈这个角色,关键是在做什么,与不做什么这个界限上做决策。哪些事情,妈妈不仅要做,而且要日日精进,而又有哪些事情,妈妈需要克制自己不做,或者从做逐渐退后到不做的角色,让孩子有机会去行动,有可能去创造,才有能力去做决策。
A
“这世上所有的爱都以聚合为目的,
只有一种爱指向分离,
那就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中国的巨婴,如此理所当然,面对31岁的“孩子”,父母除了成为藐视法律的榜样,更是把“不做”的反面践行到极致,凡是让孩子可能受到“伤害”的都是不合理,都是对方的错误,都必须做到出手拦截。
孩子活到十八岁,法律上已经成为成人,不管父母如何疼爱,他都必须慢慢肩负起作为一个社会人的角色。
那在这之前,我们父母又必须做哪些事情,减持哪些,来做好这些准备呢?
很重要的一点,孩子必须拥有自己做决定的能力,并且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个能力不是孩子到了成年突然拥有的,而是在妈妈从小慢慢放手,孩子自我尝试的过程中,逐渐习得的。
最简单,比如每日的晨起穿衣,孩子是否有选择衣服的自由,是否有穿错衣服的权利?
我家哥哥小时候,衣服颠倒是常有的事情,通常,他觉得可以接受就好。妹妹刚开始学穿鞋的时候,也是经常穿反,自己倒是很舒服,但渐渐也会调整过来。
重要的不是在乎他人怎么看,说到底,压根儿没几个人会在乎其他人的穿着。
支持孩子去尝试,去实践自己可以做主,去观察他人的反馈,去调整,孩子就会从这个过程中,学会最大程度地接受成长中的挫折和失败。
I
爱不是因为我们是成人处于强势,就可以逼迫孩子去接受去服从,爱是可以尊重和接纳孩子。
孩子虽然弱小,权力却是平等的。
他拥有说“不”的权利,
才会有信心有底气
去选择人生真正有价值的部分。
A
“Terrible Two”是让很多家长头疼的一个阶段,也是孩子真正走向独立,与妈妈结束共生期的关键时期。
我家妹妹的2岁,同样很不容易,尤其是爷爷奶奶,纷纷告状,这孩子怎么了?我耐心地和二老阐述前因后果,他们也是半信半疑。
妹妹现在30个月,基本已经踏上了正常成长轨道,只是多了一个自主权利“我不同意!” 口齿清晰,力量感十足,面对大孩子的强权毫不畏惧,这就是传说中的女汉子吧!
幼儿园试上课,当她想玩邻桌小伙伴的玩具时,虽然各种尝试交换、请求,还是也被果敢地拒绝了! 她于是快速巡视了一圈教室,找到了一模一样的玩具,自得其乐地玩了起来。小伙伴的家长很是惊讶!
给予孩子说不的权力,
孩子也才更容易接受他人的拒绝,
同时会奋进全力,
尝试独立寻找解决方案。
妈妈赐予孩子生命,
却绝不会是孩子的主宰,
孩子自有生命的灵性。
妈妈,做好自己,
给孩子机会去体验真实的世界,
和孩子一起成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