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迷糊糊地醒过来,头还有点晕晕的。努力去回想昨天发生的事,可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竟然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身旁有一本亮眼的笔记本,不由自主地拿了起来翻看。
1996.6.12 天气:雨
小冉,你已经被下了诅咒。爸爸妈妈不能一直陪在你身边,守护你。所以你要自己去打破自己的诅咒。你的记忆每天都会被删除,即使你突然爱上某人隔一天也会遗忘。而与你人相爱的人会在你爱上开始九十天后突然离世,除非你不再爱上任何人。或者找到诅咒你的人传人。让他爱上你才能打破这个诅咒,并且那个传人也会因为爱你而死去。我们只能告诉你他的眼角有一颗心形痣。再见了,我们亲爱的小冉。---父母亲笔
2013.5.08 天气:晴
今天天气很好,也是我第一次记日记。因为班里来了一个男生。他眉眼清秀,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我好像就爱上了他。虽然我相信我的记忆每天都会缺失,但我从来就不相信未见过面的爸妈的无稽之谈。我十七岁了,虽然从不记得曾经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但是人的情感是不会撒谎的,还有认真写下的每一划。
大家都说十七岁爱上的人一定会使你这辈子最爱的人。因为害怕自己遗忘带来感情缺失,每天好像都过得特别勇敢。所以我给他写了情书,打算放学后递给他。
致伊生:
也许明天我便会将你遗忘,可此刻的我一见你便心乱如麻。也许你从不再记得我,可此刻我只想与你一起牵手散步。你呢?
---丁冉书
当把书信递过时,班里全是起哄的声音,(丁冉这女汉子也终于开窍啦,铁树开花母猪上树的节奏)生性勇敢而无畏的我,此刻也是小鹿乱撞,害羞不止。禁不起同学间的起哄,我便一个劲跑出了教室。
突然,背后有人一把拉住我,一只手搂起我的腰。另一只手托起我的下巴在我耳边说了句,现在我告诉你答案。就吻了过来,那时候我怔怔的站在那里,只闻见他身上的柠檬香,只听见他急促的呼吸声,还有那唇间的水蜜桃味。作罢,又吻了吻我的眼睛,牵起了我的手。说了句:我陪你走回家吧。
离开时我想起了那个诅咒。便对他说出了实情,他的反应让我感动了很久很久。他对我说:你大可以忘记我,可我会替你记得。今晚你依旧安心入睡,像往日一般。哪怕只能爱你九十天。我也会用生命去爱。虽然我没问一切的缘由,可今夜我一定有个好梦。因为我记得水蜜桃的香甜,我也记得我的心跳。
等回了房间我便开始想今天发生的种种,他的笑容可以让我痴痴地笑。他说的每句话都好像刻进了我心底。可是终归明天我会忘记今天的所有心跳。所以今夜我不敢眠,哪怕坚信你会替我记得,我依旧不敢。怕忘却
可终究我没能敌过潜意识里的困意。不知不觉间,眼皮塌拉下来,自然而然地。我进了十九重梦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