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不喜欢她,从我们刚刚认识到现在,讨厌她的情绪从未停止,我觉得一个人能让我这么历久弥新地讨厌也是很有功力。
但是我们也是很久的朋友了,不带好字的朋友。
形容一下我们的关系吧,我们从小学到高中一直凑在一推,形影不离而又互相厌弃。我从别人的口中听到过她说的我的坏话,她也受到过我明里暗里的排挤。我们心照不宣地都清楚对方有多么讨厌,但是表面上又做足了面子。
你问我为什么这样了还要保持那样几乎没有了的友情?哈,因为我是一个温和的怂逼啊。
所以作为一个长达十二年的不带好字的朋友,她从大学回来以后我们很自然地相约去压马路。
早上九点半,她来了,手上提着两个袋子,粉色的袋子里装的是史迪奇的公仔。她说两个袋子都是给我的,我心中局促,接过那两个袋子,像提了两袋刀片。
一年不见了,老朋友,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是一样地让我讨厌。
在奶茶店坐了十分钟,史迪奇坐在对面的椅子上透过粉色袋子也看了我十分钟,这使我变得更加局促,像是一种拿人手软的心虚,让我不得不认真倾听她在说什么,并适时地露出被逗乐的大笑。而事实是,我根本不认识她说的冬瓜北瓜,我也不觉得他们做的事说的话哪里有趣。痛苦吗。
相约的男生和抹茶红豆冰一起到达,及时的缓解了我快要撑不下去的难受感。
当我吃着冰,可以一句话都不说地靠在墙上,也可以不顾他们在说什么打得怎样火热的时候,我是满足的。三个人的两平米,我蜗居其中,却有了自己的世界。我相信当一个人处在自己的世界里时,他不会感到空虚与孤独。有的时候我们难过不过是因为把自己放置在了一个没有自己位置的红尘,于是世上本无忧,庸人自扰之。
可惜一个小时后,冰吃完了,手机也没电了。我的世界被突破了,寂寞像特洛伊木马一般大摇大摆地被迎接进来。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其实三是一个很尴尬的数字。比如,在感情中三是人人喊打的象征,而在友情中,当三个人在一起时,总有一个人要被冷落。很不幸的,那个人总会是我。
于是我在角落,听着他们谈论,“我们这些985”“七十块一斤好便宜”“你知道兰州话的老子怎么说吗”
看着他们仿佛是鱼看着鸟,我是如此格格不入,我们并不在一个世界。我数不清自己在那短短的一个小时里笑了多少次不真心的笑,感到了多少委屈。我告诉自己委屈无何不可,我委屈只是因为此处不留爷,这是我对这个世界的尊严。
不要因为格格不入就摇尾乞怜。
不会因为想要融入就刻意经营一种自己不喜欢的关系。
十二点,他们商量着要去哪里吃午饭,我的宿敌兼故友以一种不是很熟练的语气说着:“一起吧,没关系,我请你。”而我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要回家吃饭的。”我很认真地看她的眼睛,然后逃也般地离开。
到了家,打开粉色袋子,那只史迪奇是那么可爱,我真喜欢,让我真苦恼,差点要狠不下心丢掉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