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逃走了,村庄才落寞下来
鲁迅说: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没多久,那座村庄就落败了,大家都这么预料,但大家又都诅咒着自己这样去预料。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村庄就没再举办过婚嫁喜庆的事,人们隔三叉五的从四面八方回去掩埋村庄里的死人,直到将来有一天埋掉最后一位老人家。有一天那些在这座村庄出生的人后来被赐予世上最美好的乡村童年的最后,村庄之所以叫作村庄,就是因为那里有人住,哪怕只有一个人,几个孩子带着家人轮流着回去居住,那些曾经本是无比强壮的路,因少了人们的脚步,被在岁月的沉重挤压得无比瘦弱,
人是真的少了,从前的时候下地干活一路上会遇见很多人,那时候人真的是很挤。现在却完全不同,你出趟门走一圈,有可能一个人都遇不上,要不是偶尔的鸡鸣,你真的怀疑自己走在无人之境。
但我回到那里,村庄里仅剩的几个人却并没有像我所有的那份害怕,他们还是和从前一样,那么从容不迫的生活,在他们的生活里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也许,这就是故乡的温暖和厚重,我们在这片土地上生长,她养育了我们,深知彼此,只有她懂的怎么庇佑我们的一生,住在这里,我们就不会害怕,不会惊慌失措。
在城市里我们被规定,被安排,!被整齐划一,就像一台台冷冰冰的机器,生产出来的时候被期待,羡慕和赞扬包围,后来慢慢的就破败了,最后就成了一坨废铁,被嫌弃,被鄙视,被贱价甩卖。
在那座村庄里,我们一辈辈人如同村庄种的庄稼,春种,夏长,秋收,冬藏,当我们走完我们一生的时候,就像庄稼的秸秆一样,被轻轻的埋进我们曾经生活的土地里,在那里我们是鲜活的生命。
黎明的时候,走出低矮昏暗有又潮湿的出租屋,街头冷冷清清的,三五成群的农民工穿着解放鞋,手臂和小腿上都带着袖套,弄得很像几十年前的八路军的裹脚,妇女们背上背着小竹篓,男人们手里则是各种铁制工具器械。他们走得很快,一闪而过。
在村庄里生活,我们从来不卖什么东西,有难处过不去大家都会来善意的帮助你。后来我们逃进城里,开始卖苦力,后来苦力太多了,我们就卖身体,可是渐渐的卖身的多起后,我们就不得不出卖尊严,但是我们还是吃不饱,乡下来的,尊严太低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