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这些年被我丢弃的“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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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是十年,其实还不止,从大学毕业到现在,算算也有十三年了吧。这被我丢弃的,不是其他什么,而是终身受益的写作习惯。

(二)说起写作,可以追溯到我上小学那会儿,一次普通的郊游,能被我写得风生水起(当然是对于小学生来说),见到的一颗普通果树,能让我和文人墨客扯上关系,让同游的妈妈连连惊叹,这是连我也不知道的典故啊,当年的作文屡屡会被当范文当着全班同学朗读,这对当时的我来说,小小的虚荣心也好好地满足了一把。

(三)及至初中,甚至高中,写作兴趣反而一度受到压制,因为当年的命题作文居多,且写了好多年的议论文啥的,都不是我擅长,直到高二文理分班后,我理所当然地学文,老师布置了每周的周记,是不限文体、自由发挥的,只要求原创即可。还记得当年精心挑选了一本硬面抄,作为每周的周记本,那个年代,那所在当地人心中奉为神殿的高中,功课紧、压力大是无法言说的,每每我只有在打开那本周记本之后,对着那洁白的稿纸,才能感受灵魂短暂的自由,随心所想,随感而发,无需标题,不限字数,完全是心灵地挥发。依稀记得当时还真的有几篇不错的创作,在早读会上会被拿来朗读,而当年更期盼的其实是语文老师对周记的点评,也感谢当年老师的用心和一视同仁,因为当年的我在那所高手如云的高中其实成绩一直不太理想,最好的时候也只是中等,语文老师的点评应该说没有过多掺杂这些因素,评价一直很中肯,甚至带着鼓励,这对当时语文稍占优势的我来说绝对是最大的动力。所以高考时语文作文差点满分也得益于这两年坚持不懈的练笔。

(四)大学时功课压力瞬时化为乌有,也确实自由雀跃了一些日子,只是空虚感又乘虚而入了。乡下去到大都市,不善交际,一时半会也没找到赖以支撑的精神寄托,刹时茫然起来,直到再次在一次晚自修的课室里打开白色的便签,提起的笔便再也没有放下。和文风一样,偏爱自由的、随性的,于是钟爱在洁白的白纸上书写,没有线条的束缚,心灵少了很多羁绊,很多时候我会买上一叠白纸,或者将信笺纸反过来,在没有线条的背面书写。暑来冬往,只要是在校,就会背上背包,塞上耳机,包里只有纸和笔。文章没有标题,也没有篇幅限制,有时感触较多,会来上一两篇,有时遭遇思维短路,也至少会保证每日一篇的数量,这些说是日记,但其实大都不是单纯的记流水账,还掺杂创作的成分,所以后来也统称为“随笔”了。大一到大四,每次回家,人家都是大包小包的行李往家拿,而我就是厚厚的几大本“随笔”,尽管只是我一个人读,却是我最宝贵的财富。直到大四下学期,人人都忙着实习、为未来奔波,除了想继续考研的之外,大概只有我能心如止水地仍然每晚跑自习室,还记得自习间隙有朋友来电问起,怎么也不信这快毕业的人还能安稳地坐在自习室上自习。

(五)大学里的这些“财富“在我毕业时一小部分被带回了老家,大部分在纸上写就的就随风而逝了。有时想来,真应当好好保存下来,留作日后用心整理整理说不定还能出书呢。尽管如此,这个好习惯被保持了下来,也练就了我坐下来便能写,写出来还有点意思的小小本领,这个小本领在我的第一份工作时被发挥得淋漓尽致,当然这是后话。

(六)大学毕业后,参加了唯一的一场招聘会,也是在那次招聘会上遇到了奠定我职业生涯基础的东家。当时的她只是一家在汉的分公司,刚刚起步,正规的办公场所都没有,而对于当年第一次进招聘会的我们,只要是愿意招应届生的都视为上帝,手上的简历便虔诚地递上去,也不管匹不匹配、适不适合。及至有一天当时负责项目启动工作的负责人打电话给我,我已经在当地找了一家实习单位上着班了,而当年我还没有勇气离开已经熟悉的城市南下打拼,况且面试地点还相当有距离,于是一口回绝,可接下来的几个月,这位负责人仍然三番五次地劝说,只是去看看就行,我不知道作为一名并不算太优秀的应届毕业生,我身上有什么值得她如此三番地来电,这对于今天已经在人事岗位工作了十多年的我来说,都是不可能做到的,我,果真是她们梦寐以求的“贤才”么?最后一次来电时,正好是实习单位第一个月工资发放,区区几百块击碎了我想在这座城市落地生根的梦想,且整好周六,想着去看看就看看,反正这边也先不急着辞职,年纪轻轻却太多犹豫。

      千辛万苦去到了,也听了项目的介绍,看了规划图,感觉还行,想着既然去了,不妨也就面试一下,能不能通过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另一回事了。而当年的负责人给我的第一个面试题便是,1个小时内写一篇命题作文,打印出来。这对于大学四年每天完成一篇自命题作文的我来说简直小菜一碟,我甚至心底窃笑,这是为我量身定做的么?不到1小时我便完成了,当时递上去两页纸,大概1 200字左右吧,自我感觉不错,递给负责人时感觉她挺惊讶,但当时没说什么,只说让回来等通知,本身没有多少期待的我后来和那位负责人聊起,她说没想到我的效率那么高,而且文章确实挺不错,这篇面试的文章后来在我见到公司老总的时候,被他拿在手里。我想这也是我能南下广州且能一路绿灯安营扎寨奠定的基础吧。

(七)后面的工作中,能写也确实起到了不小的作用,公司老总是个初识大字的乡巴佬(希望他大概看不到此文),于是对能写的所谓文化人尤其赏识,我到了公司之后,凡是经我手中的文字没有被他退回的,而其他人就不一样了,几易其稿是常事。这也是后来我能负责公司内刊总编辑的原因之一吧。

(八)岁月变迁,世易时移。离开了那家公司,以后的工作中,能写也就成了必须,也算不得多稀缺,况且只是公文写作,远远少了创作的乐趣,于是十年,我又回到了当初那种茫然的境地,而今,再次提笔,不想有任何功利,只是想再次为漂泊的心找一个安稳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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