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书:[法]Meillet
1/共同语
就系属已经确定并且按照一定方法研究过的各组语言来说,对它们进行比较的办法,就是在它们之间模拟出一种原始的"共同语"("langue commune" initiale)来。……我们不应当把一件琐碎的事实和另一件琐碎的事实拿来比较,而应当把一个语言系统和另一个语言系统拿来比较。
任何模拟都不能得出曾经说过的"共同语"。……比较方法只能得出一种相近的系统,可以作为建立一个语系的历史的基础,而不能得出一种真正的语言和它所包含的一切表达方式。
在用比较方法构拟出来的原始"共同语"和事实上有证据的语言之间,可以又一种或几种过渡的"共同语"。
"共同语"以共同文化为前提;因为事实上只有当一种土语扩充到一些以前不用这种土语的新区域上时,才能有共同语。……总之,一种语言要能代表一种有权威的文化才能扩充。甚至语言的扩充完全依赖一种文化的权威。
每一种古代的大"共同语"应该表现一种文明的类型。因此,世界上的大部分语言,看起来都是由少数几种共同语演变出来的。
2/所用的证明
我们要确定一种古代共同语的存在,必须在所比较的语言中尽量找出这种古代语言的那些被保存下来的特性。……任何语言都包含有三个不同的系统,彼此之间有一定的联系,但是大体上这三个系统可以各自独立发生变化。这三个不同的系统就是:形态、语音和词汇。
形态,就是用来变化词、组合词构成句子的全部规则,是语言中最稳固的方面。
一般地来看,形态的类型是不多的。主要的区别在于:在有些语言中,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以及词的各种用法,时用词本身的特殊形式来表示的,可是在另一些语言中,这些关系和用法是用附加成分、虚词(或附属词)和词的次序来表示的。在前一种语言里,是有所谓"屈折"的。不过这个区别也不是绝对的,不同的规则和不同成分相混合的情形也是有的。一种语言里这种没有意义的语法范畴和例外形式愈多,语言学家证明语言亲属关系和模拟原始共同语的工作也就愈容易。
格林姆(Grimm)规律:"辅音转化"
这种原始"共同语"和各个后代语言之间语音对应的规律性,表现出发音的变化并不是孤立地影响某一个词或某一形式,而是影响到整个语音系统的。
根据方法上的原则,可见对应的规则可以在原始语和它的每一种后代语之间拟定,而不能在各种出于同一共同语的后代语之间拟定。
至于词汇,那是语言中最不稳固的成分。有许多复杂的原因使词趋于消失,而代之以一些新的词。土著的词汇里面所加入的新词会和旧有的一样多或者更多。有时甚至整个词汇所属的语系和形态(语音)所属的语系不同。
有时候虽然词还保存着,它的意义却已经变得很厉害:形式虽古,实际上却是新词。一个词原,只有确实符合语音对应规则,或者虽有歧异之点,也能用一些严格确定的特殊情况来解释,这样的一条词原研究才是有效的。
印欧语"元音转变"(alternances vocaniques)
意义方面的相符也应当与语音方面的相符(根据语音的对应规则)同样正确,同样精密。……如果有意义上的分歧,就不应该只用一些含糊的、一般的"可能性"来解释,而必须用一些特殊的情况来解释。
一般地说来,专有名词的词原是不确定的,因为在意义和读音这两种确定词原家之的材料中,只能采读音一种材料。
3/方言
我们在这里必须抛开那种把"方言"和确立的书面语言对立起来的庸俗观念。
古代希腊并不像拉丁语那样是一个统一体。它的写法是随时随地不同的。
方言并不一定把一种语言里所有的土语都包括在内。
同语线(lignes d’isoglosses)
4/语言地理
研究各种对应系统的比较语法所要考察的,与其说是各种土语,不如说是从同一"共同语"传下来的全体土语中的那些同类的事实。
不同的调查人所搜集的材料是不能拿来作正确的比较的。如果调查工作不是有组织的,不是依照同一原则去研究整个地区的,而是每种单刊各有一种不同的方式,那么,这一个地区的事实就不能拿来跟另一个地区的比较。即使在很好的情形之下,调查是有组织的,方言单刊都是依照统一的模型做出来的,调查人也未必都能够用完全同样的方法去调查纪录。况且有些地区容易找到调查人,有些地区却很难找到,这又是一件不可避免的事情。调查点的密度不一致,也会使得所得的材料不宜于拿来作比较。
最后,各地的土语也并不想我们设想的那么统一。同一个乡村的居民,哪怕是极小的乡村,说话大方式常常随着年龄、社会环境、职业等不同。并且不是所有的居民都是土著;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同样忠实地依照当地的习惯去说话。
/5混合语的概念
(如果)土著的语言遇到了一种不同的普通话,就退缩到只用于一些地方性的场合,居于下等的地位。因此土语里就不免要渗入一些由普通话借来的成分。一种语言退缩到只用于地方性的场合,是会逐渐失去它一大部分要素的。一般地说,这种情形对于语言的历史是没有什么关系的;因为这样一种降了格的语言终究是要完全消灭的。
甚至毫无疑问还有比这更深刻的愿意:经验告诉我们,后天获得的解剖学上的性质虽不能遗传,而后天获得的习惯却是可以遗传的。语言的使用就带有最高度的全部后天习惯的性质。人们学习一种新语言时并不因此失去它们的遗传性。所以土语里面的趋势也可以在新学来的语言里表现出来。
语言的形态系统无论如何都只有一个单一的传统。
我们现在之所以能够用比较方法来建立一些语言的历史,是因为我们确信,每种新的系统都应该从那个一种单一的系统出发来解释。
/6语言变化的一般公式
创新之所以为不同的说话的人所共有,并且是相互平行的,而说话的人们彼此之间并无相互影响,那多少是由一些一般的条件所决定的。
在形态方面,发生的事情并没有语音方面那么严格。形态是古代残迹的领域。
名词的形式和动词的形式之所以遵循不同的趋势,是由事物的性质所造成的。
无论在语音 方面还是在形态方面,语言发展的一般公式都可以用一些全人类所共有的条件来解释,或者至少可以用同一文明类型的人所共有的条件来解释。
历史比较学家所提出的问题中,最特出的是要用比较方法构拟出一个语原来。为了给一项比较做出证明,必须指明所观察到某些相符之点决不是偶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