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道童年①

童年味道

目录:

P2    小试牛刀

P12    植

P30b 物

P56b 玩

P68  吃

P88b 杂记

P72b 提前写的《后记》



关于这个笔记本的事故和故事:


  之前有写过《魏道童年》,而且是一两年前的事了,但因为传销的事情断更,而两次搬家后才发现那个本子丢了。

  童年,不论辛酸还是幸福,都应该是美好的回忆。而回忆会被时间潜水淘沙地吞噬,于是在下班之余、在难得的假日,把那些垃圾新闻、肥皂剧、游戏、闲置的时间给置换成一个窝在租房里在纸和笔间展开那遗失多年且难以寻回的九十年代记忆,能寻回多少算多少吧!用最简单、最真诚的词句回现那些年的人、事、物,我想,我没能留住时间,那时没有相机记录影音,没QQ、微信,没现在的很多高科技,但唯独给我留下了太多太多,那些现在的任何科技都完全无法替代的落后、贫穷,却给了我、我们八九十年代这群和国家一同成长的人一个很有意思的童年!

  可惜的是好不容易拾掇起来一些碎片般的童忆,却随那个笔记本一同在我的不经意间丢失了!虽然回忆这东西还在脑子里,但那些丢失的字里行间,那里面满溢对童年的留恋、向往、以及写作时的激情很难再找回!只是趁还有点儿写东西的余热,希望抓住青春的尾巴,在成家和立业前,把闲余时间换成些有意义的文字,谨此作为算是对童年的祭奠和报答吧!

                                    2018.08.02.19:28

                                    广州岐山村租房内



A:小试牛刀的随记:

  《童绿灯》

  记得是前些天在过UV时无聊,于是想到在脑子里回忆一下尽可能早的、遗忘了的童年记忆。果然找到了一条,那就是爸爸买的那一大串彩光小灯。

  小孩子的眼睛是很清澈的,对光和颜色异常敏感,特别是鲜亮的东西。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在九几年做这样的事情还是挺文艺,挺懂生活和挺有情调的。

  那是一长串五颜六色的小彩灯,因为爸爸是生产队的电工,所以串联电路或搞个开关什么的简直小菜一碟。记得上中学时我还曾想:以后要是成家了,想换个灯泡、修电闸啥的可怎么办啊,而爸爸他敢徒手接好零线和火线,并且知道哪儿漏电,哪儿能碰!不过却并没多少崇拜他的想法,因为觉得反正一家亲,好像这就是理所应当的,并没什么大不了!不过现在想想要是自己当了父亲,对电一窍不通的话,儿子该咋想呢?可不是谁的老爸都是精通的电工呀!

  电真的是个神奇的东西,两根绿皮麻花线交织在一起,像一串鞭炮一样的藤本发光体,只要一拉开关,嗒一响就都亮了,然后一闪一闪的,那小灯泡就像加大号的枸杞挂在枝头,又像一串葡萄的藤把它们串成一条弯弯拐拐的线,然后挂在我们睡房的上面。现在回忆起来总觉得九十年代的产品更像手工艺品,特别是那油漆的颜色透过小灯丝外的玻璃,看了都想咬一口似的。那尖溜溜的灯尾如同茄子和辣椒那把柄混合体造型,看起来就像是从电线里长出来的一样。

  晚上睡觉关掉照明用的“PZ”(普照牌)灯,拉亮(那时的开关是黑色圆扁的弹簧拉动开关)那串小彩灯,就像星星一样一闪一闪的,虽然现在已记不清是整体闪还是规律的依次闪或随机闪动,但确定以及肯定比天上的星星要漂亮多了!

  可能小孩子对白色的灯大多没有抵抗力吧,小侄子还不能走路时就特别喜欢新房天花板上的吸顶灯,因为上面几个发光二极管也是五颜六色的,也是一闪一闪的,每次开灯点亮时他都会仰头直勾勾地盯着那灯,露出好奇、惊讶和欣喜的丰富表情。

  可能在我们这些成年人的世界里,小孩子对彩灯所产生的感受和这些感受所表现出来的,才是我们觉得比彩灯更漂亮更讨人爱的东西!

  也可能有家族遗传,我小时候对星星、对那串小彩灯都想去用自己的手摸一摸,然后想把它们一颗一颗地摘下来据为己有、把玩甚至吃掉。小侄子也是,除了仰头直盯着,露出丰富的表情包外就是举起肥嘟嘟的那双小手,伸向似乎无尽远的小彩灯,虽然不会说话,但是这个动作是心里最直白的声音……

《红樱and酸枣树…等》

  之前掉的那本《魏道童年》本已写了我的十来个童年回忆录,现在算“炒冷饭”,虽然觉得惋惜和浪费,但还是希望能记下些东西,不管是什么味儿,不论是自己年迈后的迟暮翻阅还是子孙后代的猎奇扫阅,总还是想让那些逝去的童年岁月留下点儿痕迹以便追溯!

  现在仍能回忆已记下来但丢失了的的主题,有的那种回忆如同儿时记忆里的樱桃,如同青春期的初恋,如同现在的iPhoneXs MAX

  可能跨度过大有些难以理解,共同点是向往和得到时候的愉悦心情。

  没记错的话是每年插秧时节,村子里都会相互帮忙,大家干完活后相聚在主家,享受热情和丰盛的款待。而我会随着父母在田间、在主家厨房以及小伙伴们风一般疯来风趣!特别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当我们飘到路边、地坎上,那生产队为数不多却年岁已高的樱桃树下时,看到那半黄半青绿色的一个个小点点在大片大片的绿丛枝头,口中的酸味一下子就会冲上来。

  童年中印象最深的有三棵,第一是老家背后地坎上汪远树家竹林湾的那棵,因为每次去“放水”(小时候的农村用水是用手指粗的塑料水管各家/几家在半山腰的水沟源头汲水用,水管堵了或哪儿接头掉了,需要去查看,这个过程我们称之为“放水”)都得经过那儿。特别是在樱桃成熟那段时间,可能因为小孩子的味觉太敏锐,口水太多,每次看到地坎上那棵成人大腿般粗的老樱树,眼珠子总被小手大的绿叶丛里那三五粒成团的血红的圆果子所深深吸引。而那种红色,红得铮亮,如同上了油漆所发出来的光泽,那种红色,里面夹杂着些白点点,现在已分不清是如梦如幻般的童忆还是由此联想到泥泞拉煤车那车门上红色五角星喷漆不均留下的映像画面,那种红色,红得如同…如同安徒生童话中那么美伦美幻,让人向往,让人遐想无限…

  其次是九伯爷家门口地边那棵,每次去玩总能收获不少,小时候的我比较老实,或者说叫做过分的老实吧!像个乖巧的丫头,想要的东西一般都闷在心头,实在憋不住了就会生闷气,所以一般我都是看着大哥哥大姐姐们孩子般地树上跳窜,而自己多半在树底下看着,或吃现成,或指指点点。印象中,那些樱桃并不大,核倒是不小,那时大家没什么良种、嫁接的概念,反正家的门前屋后在父母或爷爷辈心血来潮时不知去哪儿搞来一株小苗便种下,没啥修枝、施肥的观念,任由自然生长,反倒是不知不觉地活到了家里的婴儿长大成人,到了成人安家又有了孩子,那些活下来的樱树苗偷偷地长成了比瓦房高得多,热天可以避暑的大树,而我们这群孩子就成了大树最好的朋友,即使植物的生命形式和情感与我们动物世界大相径庭,但它们带给我们这祖孙三辈的记忆,已无法与之割裂,深深地长在了这片肥沃的土地上,扎根、发芽、展枝散叶、开花结果!

  第三棵是秦培香家东侧地坎上那棵,因为几乎是生产队里的“最高海拔”,所以印象少一些,不过在附近的货快断了时,再远的蜀道难也拦不住孩子们对那棵红樱的痴迷和幻想,也拦不住好吃嘴们口水虫的催促。

  地坎再高,树再大,总会被拿破仑、哥伦布这类的孩子王们征服,要怪只怪东西太有诱惑力,要知道,在那个物质匮乏,老百姓普遍贫困的年头里,这东一树西一株的红樱桃是多么大的盼头啊!真正幸福的不止是吃到嘴里的那一刻,更是爬到树上折腾的那一过程,更是大伙分享那种酸酸甜甜的快乐。

  写到这里,连带想起了林子里的野生酸枣树,于是在这篇回忆录的标题前又加了几个字,希望在这工厂打工劳累不堪的状态下,针尖削锈般的闲暇时间里能多记录下一些童忆。

  没记错的话,在前面提到的汪远树家那棵老樱桃树坎下靠东面些的地方,有一棵两倍于那棵樱桃树大小的酸枣树。具体是几月份结枣忘了,只记得满地掉落的青黄色酸枣旁有嗡嗡的苍蝇和嬉戏打闹的光脚丫孩子们。

  还有一棵印象比较深的是在撮箕湾顶头那竹林篼里,酷暑时季,爬到树干上往下看,村子尽收眼底,不过并不像像樱桃结果那样致密,虽然果子也不少,却很分散,细枝条也比较软,因此多半只能捡地上没坏的吃。有时候运气好还能被头顶砸个正着。想想那画面,带着家里的小狗狗,光着小脚丫,踩在松软的竹叶林和灌木落叶丛上,听到咜的一声酸枣掉落,自己打了鸡血般飞奔过去,小狗尾随其后,捡起来衣袖上擦一擦,给小狗闻一闻,然后得意地扔到小嘴巴里,脸上露出既酸又洋洋得意的表情…现在回想起来的确有几分日漫味道。


《老桑树》

这东西以前写过,再写像炒冷饭,不写又觉得对不住这个日记本的初心,以前写了好几篇童年记忆的本子由于搬家弄丢了,所以即使冷饭,也该炒好,尽心尽力地还原并体会那遗失并难以寻回的童年味道,因为对自己像冷饭,但对十年、二十年…作为八零九零年代童趣的子孙希望现在留下些极其廉价的文字,尽可能地捡回来些穷苦岁月里的浓墨和重彩。

  而老房子门口那棵老桑树更是一切记忆的汇总和钥匙!

  具体哪年、谁种下的早已无从考证,我只知道它很老,很老!

  比爸爸老,比爷爷、奶奶都老,估计是爷爷的爸爸那辈的故事了!别的不说,光从树皮和尺寸上就满是年岁的痕迹。如同人老了,皮肤皱纹就会变多就会增厚增深,它那树皮已不像皮,而该叫“鳞”,就像快修炼成精了一样,那树鳞比现在的手机还厚,灰黑色看起来老而朽,用手去抠却又那么的执拗顽抗,真不知是顽强坚韧还是…反正它就这样伫立在那地坎角,即使树干不知为什么已经变成了空心,即使被爷爷又砍又锯的折腾好多次…

  据说老桑的皮是一味中药,所以时不时地还会被剥皮。它是植物,可能老天才知道它的所思所想所悟吧!

  特别是到了热天,不过具体的日子我忘了,只记得那时它脚下方圆十米满是桑葚和殷勤的苍蝇,远远走过都能听到嗡嗡的声音和闻到那沉闷的味道。夏风吹过,站在树下,桑葚会时不时地滴落,幸运的话只要一张嘴就能吃到一颗。不过嚼烂后嘴里的口水都成了紫红色,如同淤血一样,怪吓人的。

  女人两张嘴,男人三条腿,所以比起食欲,男孩们更多的是调皮。我的最爱不是桑果大餐,即使树梢那半生半熟红嫩的酸甜鲜葚也敌不过老果那紫红色汁液的诱惑。拾一大堆地上的桑果,拿一块布包起来榨成汁装到空墨水瓶里,用这纯天然纯手工DIY的墨汁写出来的钢笔字,那色彩如梦如幻,还散发着淡淡的特殊香味。虽然那时要高年级才能用钢笔和墨水写作业,也因此秘密地搞坏了哥哥书包里的笔(因为老是容易堵)自己急着长大似的希望能早日拥有自己的新钢笔,也因此爸妈还以为我多爱学习,高兴地给我买了英雄牌墨水笔,这对那时的自己可算是高级玩具了!

  “要致富,种桑树”这是那时村子里极力宣传的标语,我们县的蚕桑业是经济支柱之二(老大是煤矿产业)做丝绸得先养蚕,养蚕得种桑树,所以桑叶反倒是成了宝贝,人们只是仆人、只是搬运工,而蚕宝宝们就像一台把桑叶变成丝绸的机器或魔术师。

由于这棵老桑巨大,家里的几架蚕宝宝的伙食几乎被它们给垄断了,甚至状态好时还能富余给圈里的八戒们。它的果、叶、皮都是宝,而到了光丝丝的严冬,当仅残存那副骨架时才显现出时光的磨痕!都说岁月不饶人,其实连枯木都从未饶过半分。特别是它几乎被掏空的主干,小时候听妈妈说是蛇打的树洞,虽现在很难想象蛇是怎样在它身上施暴的,但确实在它身上看到过两三次蛇缠绕树干。

  对蛇,老家的人们是崇拜的,认为那是逝去的祖先化身来家里或附近转悠,会点上香蜡纸钱,撒盐茶米豆好让他们安心的离开。不晓得那老桑树是不是因为先辈们的眷恋才一度成为蛇窝。也由于它的高大,奶奶在树脚每年都会轮番种上佛手瓜、南瓜之类的藤本作物,省下了搭棚子的操劳,每到采收季摘瓜反倒是成了游戏般好玩的事情。结得矮些的还能爬上树身去摘,而比老瓦房还高出几米的树梢就得用爸爸自制的竹竿篓子捅台球一样的技术性操作了,要手臭的话没进杆头篓子的,掉下来就只得喂八戒们咯。

  确实,大树底下好乘凉!这棵老树无私地把一切奉献给了我们,都说十年树树百年树人,而或许年已过百的它在方圆乡镇上可谓独一无二,于我们一家,于邻里亲朋,它早已超越了一棵树的意义,更是一代、两代、三代人的回忆!它见证了几代人的喜怒哀乐、历经无数风雨彩虹,说它成精一点儿也不夸张。

  最伟大的在于至始至终我都没有见证它真正意义上的终结,因为在2009年家里修新房时它被连根拔起,放置不久成了炉中灰,在那时大家都没太多想,反正觉得碍眼碍事的就得摆平掉,那时,可能情怀只是有文化有地位生活富裕家庭的东西,于我们,只是劳力士、LV一样的奢侈品罢了,实际实用才是第一位的…吧!

  现在那块地角早已成了小花园,种了山茶、百合、桂花…

  我想,在我们年迈入土的百年之后,如同这株树精很难再遇一次,不光是因为失去便难寻回,如果日落还将日出,冬至亦会春来,然而在这愈发变动或可称为躁动的年代,那些本能寄存很多情感和回忆的物化品,或被冷漠、遗忘甚至摧残。


《幽幽森山梦,深深土地情》

  这是中学时在书报上见到的一句话,原句是“深山”,而不是“森山”,我写在了语文课本的背后,用的是调制的绿黄红橙等颜料,很像思乡那杂陈的韵味。

  出于这个标题,算是对童年的概括!童年也好,少年也罢,都是在这片穷困的土地束缚下却又乐在其中的往昔。

  山、林、土地:

  小时候经常和爸爸到竹林或家后山的林场里去砍树,或是和哥哥、小伙伴们去山顶的丛林里寻宝:野鸡、野兔、野鸟、菇子、松鼠甚至游蛇,小至蝉、打竹虫、“来尿狗儿”…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竹荪。生在山区,长在山区,大山延绵不断生生不息!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也埋葬了一位又一位的老人,似乎唯一的意义就是香火的延续,如同润物细无声的春雨、如同林间春去秋来的野草…

  小时候,每到日出日落,月升月逝,总幻想着爬到山顶就能见到奇迹,即使才学会磕磕绊绊地小跑,直到长大些能从“圈养”到“放养”时才知道在山那边还是山,无穷无尽的山,无穷无尽的荒草、杂树。

  是它养育了我们,但也是它束缚着我们。因为上初中时“知识改变命运,读书走出大山”这是写在校会台上的几个醒目大字。说明并不是我这个穷山旮旯小子的臆想,连知书达理的老师们也深知深悟的道理。

  而对于现在工厂流水线劳累一整天后,在挤出来的一两小时里奋笔疾书思绪如麻却泉涌不尽的自己而言,老家的山林却另有一番韵致。就像是一个半字不识的母亲,她虽然不能给予子女富足的物质生活,但哪怕田坎上的野菜,山地里的野果或是煤炭灰里烧熟的老红苕,虽然在现代社会的映衬下显得如何艰苦不堪,但在孩子那时的嘴巴到舌尖,再深深地到达内心,深深地感受到的是无尽无言的爱,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难以言明的爱,发酵后越是香浓,回味无穷!

  或许这就是我对老家的山、林、土地的总体感受,每夜每晨,身处北上广江浙沪闽…身处人群闹市灯火繁华中,实际除了文字和相片之类的东西外,几乎和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反而在身处千里之外的异乡梦床上却时尔复现山村里的幕幕景象,特别是清晨的鸡鸣,特别是雾气腾腾云宫般的仙境,特别是雨夜后山林中布谷鸟们的欢腾,特别是村子里劳作后升起的袅袅炊烟…

  无不满溢出那个回不去的童年。

农民的本分就是种地耕田,一年四季:水稻、小麦、红苕、包谷、小菜几乎成了爷爷奶奶辈的所有。虽在我十来岁时他们先后离去,我那懵懂的年纪很难真正理解和参透他们这一辈人对家乡那山、那林和那土地的情感,但生活如斯,大道至简,大理相通,如同一句流行语“生活就像强奸,要么反抗,要么享受”。我们都只是生活在宇宙的一颗尘埃上,即使痛苦却又快乐着,自然的伟大和铁律面前,我们多么渺小,却又多么幸运,不论你如何我咋样,有生有死,有童年、青春、负担、幸福、迟暮…一生足矣!


《路烂,景好,心迷》

  现在是2019年7月份,在厂里干活时不知咋就灵光一现,回忆和闪现出了一幅画面:

  它是一条土公路,在有点儿坡度且大拐弯的那一段,路面坑坑洼洼,路北边是山林,南边是低矮下去的庄稼地,一年四季都是郁郁葱葱的,特别是印象中,那段公路上走着,抬起头几乎只能见到“一线天”,因为被路边的植物枝叶遮住了,在雨天、在烈日下、在路面上的小石子和沿途的树林、野花野草、庄稼甚至车过后的扬尘和早间的浓雾…构成了一幅绝伦的3D立体画面和一段特别的记忆。

  现在回忆起来,一切很是朦胧,小学时应该走过几次,主要是在杉木树煤矿中学那三年走得最多,那时的一花一草都像每天饭碗里的大米一样平常。在几年后,我到县城上高中,这条连接两个县的公路被扩建和改道,因为这一段路坡陡弯急且多次出现翻车事故,路段的外面是十来米的高坎,即使下面种了庄稼,但不幸掉下去的司机也非死即残,所以一年不到,新路建成通车,全是柏油马路,比之前宽上两三倍,坡度和弯度也缓了很多,又一年后,那段以前的老路成了杂草丛生的野地,只剩下曾经的小石子和偶尔出现的牛蹄印,那里成了一段永远回不去也永远挥不去的记忆,因为那三年,是我从一个普普通通啥也不懂的小屁孩,慢慢变成一个好像懂了些什么,沉睡的心被两位慈母般的老师唤醒,因为那三年也是最煎熬的三年。每天天没亮便起床准备去上学,回到家时路上已伸手不见五指,这一去一回约四十里路,要花上三四个小时,全靠一双破旧的胶鞋和麻木疲倦的双腿,而路边的一花一草,一枝一叶无不饱含那些岁月里的酸甜苦辣与悲欢离合。

如若时光倒流,站在那路边,走过那段记忆,现实不过只是再平凡不过的东西,即使拍下照片,录下视频,一切与路边随便找处野地没什么两样!回忆这东西,就像CD里的一首老歌,不同的心境下听到的感受可能千差万别,歌还是那些词和那样的旋律,即使装在任何不同的碟片里,它还是它,只是初次偶遇那种感受很难再找到。

  现在又回忆起那段路边,长满了椿树,在一个十二三岁少年的眼里,那时的我仍对椰子、槟榔、椿树它们的叶子傻傻分不清。前二者我觉得就是海滩、海鸥、海浪的画面里生长着,这个映像源于儿时随爸妈几次去二姑爷家见到他们客厅窗帘上的画面,所以这段路边的椿叶被我这个后来的文科生抽象化为了那副热带海景。

  除了那些植物外,路上的人和车是别有味道的记忆。那时我们村里的十来个同学有同班的,也有高年级,有男的当然也有女的,那时的少年们已经是小大人了,会有攀比心、有虚荣也会自卑,路途上有打闹的欢笑声也有时而的汽鸣。在2003-2005年,我们这个小山村和周围几个村子的煤矿、采石场都已步入年迈的夕阳时期,算回光返照吧,也是最后的疯狂,路上大半是重货,拉着冒尖的煤或石粉,路面被压出的除了轮胎印还有大大小小的坑,不论上学还是回家,不论本村的还是邻村的,司机叔叔们总会乐意尽可能地塞满驾驶室载着我们在这条泥泞的烂路上颠簸。说实话,那速度,我小跑都能追上,不过放学回家大多是空车,车斗能把路上遇到的每个学生娃都载上,不过我脸皮薄,很多时候不认识的司机和车不好意思上去。毕竟是山村孩子,一个比一个野,时常是被同学极度热情地拉着跑跳上车的。

  在我写下这些文字时,其实脑海里浮现的画面和片段远远快过这支笔在纸上留下的轨迹,我也相信自己能写得更丰富和形象具体,但又止于字里行间,比如我可以花上几页纸写秦婷、余照琴甚至石榴姐般的胡春梅,我也能用中央电视台那套煽情的技巧写司机对我们这群农村学生娃每天走几十公里山路上学的同情/寄予希望、讲台上那句“知识改变命运读书走出大山”

  很多很多的记忆,从一段路上的可能只是一朵花、一棵草甚至只是一片叶子,延伸出的是那永远回不去却又梦幻般觉得高尚、纯洁美好的东西。

  不用写那么详尽,只要自己能意会便心已足矣,若是现在已经衣食无忧,且不谈功成名就,哪怕只是能够像广佛这边的本地人那般悠闲,我也会乐此不疲地把那些闲时换成那些随风飘散,早已杂草丛生的记忆文字化,因为那时没留下任何的媒介和载体,仅有脑中的回忆,我又不会绘画,只好用纸与笔这种简单的办法,希望像《梦后拾忆》那样,还原多少算多少,就像碎落一地的渣片,希望捡起来,把它们尽可能拼圆,这是我生活的重要乐趣之一吧!





B篇:植


  或许现在看来只是些习以为常的花草树木,甚至很多都叫不上名字来,甚至名字被父母辈误导而张冠李戴至今。小孩子的肉眼和心眼像山泉一样清澈,特别是我生活的八九十年代,天那么蓝,草如此绿,花儿魔幻般的红,一切在那时孩子们的眼里如同一块HDR功能开启后的三星A屏效果,而现在我们看得见摸得着的当下,一切如同千元机上最次的LCD屏幕所显示的效果。

  曾经那些野花野草在曾经的童年岁月里成为了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有生活的乐趣,也承载着许多人和事的回忆。在童年记忆里,这些土壤里生长出来的小生命或参天巨物般像是潘多拉星球上的奇幻物种,特别是作为一个出生和生长在中国大西南山区一个偏远农村的我,这些不能行动的生灵,把一切昆虫、动物、房屋和我们人类围困在它们的怀抱中,随同我们一代又一代地传承着。



1.兰、莓:

  具体是小学几年级我忘了,那时的自己虽然还不懂得很多

城市的喧嚣和人情世故,但现在的自己觉得和那时也没啥两样,只是个头更高大些而已,甚至还不如那时的清澈纯净之心态。

  不过得刨开兰花和草莓那件不太光彩的事,正因为心中有邪念并种下那不道德行为的种子,因此至今二十多年仍念念不忘且记忆犹新!

那时邻居家一个比我大两岁的小姐姐在她家后院地坎上种了几株兰花和两株草莓,我也不知道她上哪儿弄到这只曾在课本和电视上见过的神奇植物,虽现在知道老家其他地方也有野生的,不过那时刚上小学不久的自己几乎算圈养动物,活动范围仅限于家附近的几块菜园地,所以见到那能开出既漂亮又芳香花朵的草和那夏天长出桃心形鲜红色诱人果子的草,自然如同孙猴子和八戒见了人生果一般——按捺不住内心的觊觎和嘴馋。

  那时我们虽然电视上见过和懂得儿女情长与男女有别,却都像自己的兄弟或她们的姐妹一样看待和玩耍,就比如这里谈到的兰莓。

  爱美之心确实人皆有之,在第二年,那比饭桌还小的一撮地坎边,我被她激动地拉到那儿,看到那几朵含苞待放和刚伸展开柔弱却粉嫩花瓣的一朵兰花,我们高兴得喝了蜜一样甜,双手撑着下巴,和她堂妹一起仨,趴在长满了杂草的地边一起围着观赏这位花仙子和几个上面还沾染着清晨露珠的粉色小精灵,在刚升起的金色阳光照耀下,花瓣、花苞和纤细的叶尖,如同挂上了一颗又一颗晶莹剔透的宝石。头贴在地上看到叶尖这些宝石里面还有另一个倒立着的微小世界:山是倒着的,对面的人脸也是缩小和倒着的,面对这眼前的美好和惊奇,此时若是世间能有称量幸福感的天秤如果把这种感受放上去,另一头是人生第一台MAC或购入最新款万元级奢侈品香水或包包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所产生的幸福感,我想前者定能轻松把后面的那种物欲带来的快感给跷翻。因为它是一种让我保有了二十多年仍未变质的东西,而物质是短暂而又无尽的。

  如果说那几株韭兰是一位长相温柔,品质却刚毅的山间小家碧玉,那两株草莓便是殷勤奉献并乐此不疲的腼腆小伙子。

  俗话说低调做人,高调做事。它们的高调被隐藏在骄阳暴晒得由翠嫩绿变为强健有力而成熟的深绿叶脉下,那一颗颗红色油漆里泡过一样的果实便是它们风风火火的一生辉煌。这位小伙儿的腼腆却又表现得如此直白,也许是身旁的兰花姑娘太过高雅,被她们的风韵所深深吸引却又不好意思一拥而上,只是用它的枝叶一次移动一小步,然后在土壤里扎稳根基,待到机缘成熟再迈出一小步,这样稳扎稳打地伸向他所向往的地方。

  就这样,既低调又直白地一步接一步,短短一年时间,在邻家小姐姐的勤劳浇灌和精心呵护下,这两株草莓衍生为了一群活力四射风华正茂的英俊小伙。记得在一个热气腾腾的下午,终于等到它们主人的邀请,尝到了生平第一口草莓味,现在回味起来,那种味道虽没有现在优良品种的糖度高,但却更自然和真实,没有化肥的催生,没有农药的除害,更没有温室大棚里阻风挡雨的幸运和幸福环境,正因为没有现在的很多,它们才能成为永远活在那段美好童忆里的生命,不断生根发芽,不断伸枝展叶,永远那么郁郁葱葱。

  我终于还是没能按捺住内心贪婪的拥有欲,一个天还没亮的清晨,偷偷摸摸地借着月光,来到心中那片花果园,在紧密得稍显簇拥的地方蹑手蹑脚地扒了两株,然后把撒落在叶子上的泥土和拔出后的小窝复回原样,捧着偷来的俩小株草莓苗跑到家后边菜园地的一个隐蔽地角种了下来。

  现在已忘了那时的自己为什么不敞亮地给她要,而是做出了生平第一件偷盗的行为。对那来之不易的“不义之财”,我呵护有加,也可能正因如此,觉得浇水越多越好,但又怕被发现,每次拿着水瓶,偷偷跑到屋子后边,环顾四周没人后才弯下腰从叶梢到根部为他俩浇灌,周围一片土几乎没干过,没过几天就被我贪婪的爱给淹死了。开始是叶子越来越发黄,最后连根都化作腐泥了。

  那时的我还不懂是被水涝死的,只是记住了自己不应得的东西,即使昧着良心得到了,最后也不会得到甜美的果实。


2.葫芦到玫瑰、米兰花和葡萄:

  最早对葫芦的印象是语文课本里一篇秀才种葫芦的课文和插图上得到的大致了解,而现实生活中第一次见到是上一节提到那个小姐姐家种的,现在记忆犹新的是她哥在葫芦架下挖地松土时不小心把一旁蹲着玩泥巴的她给“开瓢”了,听到她哇哇的震天哭嚎声,我们附近三家邻居都跑过去围观,她家人赶紧拿白布条把她脑袋裹缠得像抗日神剧里英勇负伤的鬼子一样,然后赶紧送去生产队里唯一一家私人诊所,至此我的记忆里便把这一件意外事故和那株葫芦联系了起来,因为这既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植物,也是生平第一次见到如此惊心的血腥场景。

  小姐姐送走了,大伙也散去了,而我对葫芦这种神奇植物的好奇却才刚开始。看着用几根细竹扦插土里支起的架子和上面一大片比巴掌还大的绿叶,和书上的图画一模一样,不过那结出的葫芦却并不像想象那样,小蛮腰变成了近乎水桶腰,就像变种的条状南瓜一样,我特意用手掐了一下,那皮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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