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有些人,總是在不經意的時候想起。
我想起了沁。那個大學二年級一直坐在我身邊的女孩。
Love Story。
為何是大二的故事,其實因為在大一的時候,我壓根沒有注意到她,應該說,我的心思根本沒有放在她身上。大一新鮮人的那一年,我剛談戀愛,跟女友正打得火熱呢,多數的時間都用在交通上面了,那時女友的學校,跟我的學校有來回三個小時的摩托車程,如果換算公里數大約是單趟50公里;而沒談戀愛的極少數時間,都在打籃球,仗著自己年輕氣盛體力用不完,大大小小的比賽都參加,三對三自然是打的最勤的,能夠早上打晚上也打,而系隊之間的對抗,全場也從來沒缺席過,反正時間都用在與讀書無關的事情上面了。
(說到讀書,大學時期基本都在讀小說,看起來逼格越高的越不放過,越大本的越好(心態特別不健康),什麼杜斯妥也夫斯基的《罪與罰》什麼托爾斯泰啊的《安娜卡列尼娜》,沒日沒夜的啃啊,除了教科書以外,什麼書都看)
大一下學期的時候我被推舉當了班代表,那就更忙了。不用多說。我記得有一次系隊比賽,我女友從她學校翹課,趕過來看我比賽,那時交通並不方便,沒有捷運,大學生也叫不起計程車(數量也少),從她的學校出來,要走半個小時的下坡,上公車,坐一個小時,等車轉車,再一個小時左右,到了我們學校門口,由於我們學校是蓋在山坡上的,比賽場地與男生宿舍都是在山上,從校門口走上來/爬坡上來也接近半個小時,這就可以說明我們六點半開始比賽,她該是得幾點出門。
掐指一算,兩點多就出門了吧。她的性格比較學霸,可以說每堂課都不願意放過認真學習的那種,要她翹課來看我比賽確實是比較辛苦勉強了些。(除了交通因素以外)
我在場上,看見她來了,打得就更起勁,拼命跑位要球,簡直把得分後衛當作小前鋒那樣打,非常積極,說來也奇怪,那天遠投近切也無往不利,終場我一個人就得了28分,投進三個三分球,還帶一個快攻兼打籃板的,真不胡說,可說是相當威風。
我們還贏了球,哨聲一響的時候,我把球高高一拋,全隊抱在一起,迎接勝利的同時,我眼裡的餘光看到了沁。
記憶十分清晰,那時一下場我飛也似地跑過去抱了女友,狠狠地親了她一口(當時民風親嘴已經是非常前衛了),我當時是怎麼想的不明白,其實打得好不好倒是其次,她來看我比賽這個太難,也太難得了,我高興地喜形於色止不住自己的情緒,全身是汗,還有些衝撞的傷痕,但我都不覺得那有什麼,女友突然來看我非常感動。
說明我是怎麼一個容易被感動的人,怎麼這麼沒用...
我看見,沁對我笑了一下,逕自領著書包走了。我那時才發現她穿的是Scottie Pippen的籃球鞋+Levis的牛仔褲,而她的模樣,都絕對不會是打籃球的人的體格,跟性格。
她非常瘦,就是那種風吹了會飄走的哪種,可說是不健康的瘦,兩小腿就像白色的剝了皮的筍,沒有血色,直直的,又像過度漂白過的免洗筷。她總是低著頭,任由她的瀏海蓋住她臉頰的兩邊,臉又特別小,小到一個手掌就能輕鬆握著,眼睛大大的,但總是瞇瞇眼(後來才知道原來她是近視但不愛戴眼鏡),眼尾有些掉掉的,不仔細看以為沒睡醒,皮膚不是太好,臉上不少痘痘,還是會發紅的那種。
但這一點都不影響她的美。而我也是後來發現了她的美的,誰讓她老是低著頭,又任由瀏海蓋住她所剩不多的臉龐呢,不過主因還是心思不在她身上,這樣說並不過分。
那天,她就那樣默默地離開了,那天比賽打完都已經是晚上九點半左右,我知道她住家裡是通車上學的(並不是刻意打聽,是因為我是班代表,我知道每個同學的情況如此而已),如同我剛剛提到的,比賽是在山上,她還得走到山下坐公車回家,我想怎麼得到家也十一二點了吧,她家也不是一趟車能到的,必須轉一次。
大學的時候你會發現,有許多明明家住的不遠的同學,千方百計就是要搬進宿舍住,特別是女同學,而且那個還是女生宿舍有門禁的年代,每天晚上12點左右你就能看到一排的男同學在那邊含淚揮別女朋友(或是還沒成為女友的),搞的好像是生死離別那樣,明明是明天就能見到面了但是十八相送的戲碼天天都在上演;12點過後,女生宿舍外面就開啟了音樂會,多數是吉他,清一色是蹩腳的彈奏跟歌聲,我倒覺得那些舍監實在是受不了這些難聽的歌聲才開始趕人的。
(這是指一般的同學,家境比較優渥的同學一般會外面找房子住。不過我們當年宿舍入住率很高,學校政策讓大一新生一定有宿舍住,大二大三大四的學長學姊是等到大一新生全部確認了之後憑藉住的遠近啊什麼的抽籤。另外入住率高的原因其實是大家都想體驗住宿生活,那種四個人住一間的團體生活還是令人嚮往的。)
我大學唯一的遺憾(當然之後可能會翻出更多的遺憾也不一定哈哈哈)就是我還真的沒有做過這種蠢事,什麼十八相送門口唱情歌。因為我還真的沒交過住宿舍的女朋友,我也用不著在門口彈吉他唱歌來吸引女生,當然可能我這麼做會反而交不到女朋友也不一定。(這可能性還大些),最後還出現了爵士鼓還有二胡,琵琶甚或是嗩吶這類的,這個真的有扯。(真想知道嗩吶怎麼交到女朋友...)
那時五月天還是校園的樂團,他們是輔仁大學的,我就不清楚他們做過這件事沒有。希望有。
話題回來,為何我沒交過住宿舍的女朋友(全班都知道我女朋友是外校的),但我還知道這件事並且參與過,主因不過是當初有個同學跟我借吉他,我擔心他弄壞了我的吉他才跟著過去的,看到那種慘狀才警覺原來追女生要這樣傻。
重點是我吉他很貴,又是名牌的,顯擺比較有面子。大學期間被借了很多次,我也就湊熱鬧似地在旁邊看這些不成材的表演打呵欠,想著如果我不用在這裡,就可以去找女朋友了,哎哎啊這裡真無聊這類的。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