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洁白的书签伴着小诗滑落。
我又想起了她。
她的相貌并不特别。蓬松的短发,淡淡的眉毛,一副近视镜,嘴微微翘起,标准中国人的肤色给人一种向上的感觉。她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动作:把手叠放在胸前或背起手昂首挺胸地在教室里踱来踱去。
她是初三才接的我们这个班,担任语文课。其实开始时我对她有种排斥心理的,因为以前的老师毕竟是先入为主教了我两年。
开学后过了大半个月,她把我叫进了办公室。对我来说,被老师单独叫进办公室的经验几乎为零。我心里是忐忑不安的。
到了办公室,她正在桌前坐着翻看同学们的作文。她让我搬把椅子坐下。
“你的作文,我看了。你好像是想在立意方面有所创新,是不是?”她问。
我点点头。
“不过,我有点担心,为了苛求新奇,你会跑题。我觉得你那篇作文。。。。。。”她说着就在大叠试卷中翻着,但没找着。
而后我们又交谈一会儿,先是关于作文的,后来就是我的家的情况。我觉得我当时说话有点紧张,不知为什么。但她一直是面带笑容,很和蔼的。她把我看得很透,这是我很惊奇。她几乎知道我所有的优缺点。但我当时觉得有一样她是说错了的,她说我作文基础不错,是可造之才。当时,我最大的感觉是惊讶,因为我的文章是向来被评为“优秀的少儿作品”的,不过,这话听来也确实受用。
后来,她拉开抽屉,从里面掏出一本《时文选萃》递给我,让我看看,这一切使我受宠若惊。我对她的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喜欢上了这位老师。我开始喜欢她的课。她在课堂上很容易和大家融合在一起。说起她的课真是有特点。她在课堂上从来不讲普通话,而是一溜土话到底。她的嗓门清脆,洪亮,你想不听都不行。我最喜欢的时候是她留给大家时间让我们写点东西时。那时候大家都在埋头写着。她就是那么把手叠放在胸前或背起手在教室里踱来踱去,还时不时地弯下身来看看同学所写的内容和字体然后纠正。每当这时,我就觉得小时候温馨的课堂又回来了。
她还喜欢让同学摘抄一些好文章或片段,让我们勤练笔,
她常常在我们的本子上写些话,有时是首短短的小诗,有时是几句鼓励的短句,有时又是一段至真至纯的话语。这些无不使我们
兴奋不已。对她的喜爱之情也日益加深了。
我想,在我的老师之中,她应该是最使我难以忘怀的一个。她的神情,动作在我的脑子里印得很深。
我真的很喜欢她。
我将书签捡起,又夹在书中,将它放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