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简介
《乌合之众》以“群体”为中心展开叙述分为三卷,分别介绍群体心理特点,影响群体心理的因素和不同群体的分类。但是通读全书,全书的一个中心论点就是:个体一旦进入群体,他的个性便被湮没,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情绪化、低智商、易受暗示。
二、个人理解
也许很多人,包括我在内,一开始阅读本书时难免会觉得作者的观点有些偏激和片面。然后随着我的深入阅读,在明晰作者对“乌合之众”中的众——即群体的界定以及客观结合现阶段社会环境的基础下,我的想法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不可厚非,绝大多数个体的个性在融入现代社会群体的洪流时会消失殆尽,然而,纵使群体思想意识再强烈,我们也理应加强独立思考的能力,力争成为自己的领袖。
明晰作者对群体的定义是深入理解其思想核心的基础,我们理应明确这一点。勒庞定义界定的群体对我们潜意识理解的群体是有所不同的。个人的潜意识中对于群体的界定很简单——任何一个群聚的单体都可以称为群体。然而勒庞的论述却建立在另一个群体概念之上,他认为群体的两个首要特征是:自觉个性的消失;感情和思想转向一个不同自己却统一的方向。这样的界定,否定了大多数人潜意识的群体定义,偶然聚集在公共场所没有明确目标的人群,不能算是群体,至少街道上聚集却各自闲逛的人群就不能算作群体。
作为一个社会心理学家,勒庞之所以这样定义,是因为他认为心理学规律开始发挥作用是源于群体精神的统一性。他认为这种统一性的形成,一方面是群体作为一个无名氏,不必承担责任,个人责任感便彻底消失;一方面是由于群体的思想和情感易于传染;一方面群体易于接受暗示,从而失去辨别能力。
读勒庞的《乌合之众》,仿佛是在照一面直击心灵的镜子,镜中逐渐丧失个性的“乌合之众”警醒着当今时代的我们不要沦为“乌合之众”。这本书虽然写于一百多年前,读来却感觉印证了许多当代的社会现象。
《乌合之众》中对于群体特性的描述,“群体具有低智性,易煽动性。”
在我看来,这个特性描述的正是我们当前所了解的网络暴力,键盘侠居于屏幕之后,无所顾忌,大众也容易被小部分群体或者所谓的专家带动情绪,发表一些有失于自己平日行为的言语。诸如此类,正印证着勒庞的观点,在群体之中,个体的人性就会湮没,独立的思考能力也会丧失,群体的精神会取代个体的精神。
处于互联网技术高度发达的我们,常常沉溺于虚拟世界的从众心理,在网络环境中迷失自己,追随大众。在我看来,主要是由于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置身群体中,使个人获得了匿名感,于是做事也可以无所顾忌了。
第二,置身群体中的个体,难以意识到自己,容易被他人的言行所吸引。在很多情况下,即使你自己可能具备的道德感、羞耻感和愧疚感,也会因环境和氛围不自觉融入到错误的立场去,事后又往往懊悔不已。
“群体的行为表现由群体的领袖所影响。”只要有一些生物聚集在一起,不管是动物还是人,都会本能地让自己处在一个头领的统治之下,不自觉地被影响。
如今,在群氓的时代里,在城市人口的增加以及传媒技术的不断发展中,领袖依旧是民众心里痛苦的治疗良药。我们所处的信息高速时代,每天都会被传输各种信息,显然在这些媒体信息里,时事评论员成为其中的领袖。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些纷杂的信息中,我们不能盲目的去附和这些“权威”,我们需要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有自己的判断力,保持内心畅达,力争成为自己的领袖!虽然很多时候群体行为往往由领袖激起,但是身处群体中的个人独立存在依旧是本质,个人的选择可以决定比群体表现得更好或更差,甚至在达到一定强度的情况下,成为新的群体领袖,改变群体行为,而不是放任自己沦为“乌合之众”。
电影《流浪地球》里领航空间站的智能电脑的“遗言”令人印象深刻:“让人类永远保持理智,确实是一个奢求。”我们难以完全磨灭扎根于人类血液里的随波逐流的劣根性和现代社会的环境属性,我们能做的,大概是在尽力坚守个性的同时,更多地重视那些没有受到群体的无意识支配的个人智力成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