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拉底把驳斥智者派的怀疑论作为自己的任务:他承认有普遍的善和正当的价值规范存在。我们也许可以把苏格拉底伦理学的基本原则概括为:美德和知识的统一。一个确切知道什么是善的人也会去行善。
这种优秀无论是指道德的优秀还是指一个人尽可能好地履行被赋予的职能或角色的优秀。拥有arete的人会以恰当的方式实现他/她的职能。教师的优秀体现在教得好,铁匠的优秀体现在能制作出好的工具。而人的美德在于能尽其所能,即实现人之为人的真正潜能。
在苏格拉底看来,美德即知识(希腊语:episteme)。但他对知识的理解相当复杂,既包括对人自身的知识,也包括对人所处情境的知识。但是,苏格拉底的特点在于,他不是通过经验,而主要是通过概念的分析和澄清一些关于人自身和社会的已有的模糊概念,如正义、勇敢、美德和好的生活等来获取此类知识。
美德还在于行为正当。它包含了对目的或价值的知识,这些知识是我们无法通过经验科学或形式科学获得的。换句话说,我们必须洞见善(希腊语:to agathon),洞见规范和价值,或是获得规范性的洞见。但即使这样仍不够。知识还必须是关于人的知识;必须洞见到真正的自己,而不是他/她口头所说的那样。
由此我们把知识分为三类: 1.有关是什么的事实知识 2.对应当是什么的规范性洞见 3.对真正自我的洞见 这一粗略的三分法需要做某种限定:因为苏格拉底既然把知识看作是通过概念澄清来认识自己——通过澄清和纠正既有的成见,来认识作为人类一员和社会成员的自己,那么上面列出的三类知识就将被全部包含在这个认识中。这一方法,同时适用于对真实事态的知识和对价值目标的洞见,洞见到什么是正当和善,什么是我们应当做的。
我们不应该先入为主地参与讨论,并利用争论去说服他人。在讨论中,每个人都应该试图对论题本身有更多的了解。每个人的观点要符合他在任何时候都认为是正确的东西。目的是尽可能好地呈现和说明主题。这样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是平等的,共同去追求真知。我们不是用强迫或欺骗的方法去说服弱者或头脑简单的人;相反,共同努力使双方互相确信,目的在于双方都获得更好的洞见。这种对话促进了双方认识的提高。
苏格拉底来说,幸福接近于心灵平静,良知和自尊。幸福与人的完善和特性有关。一个人作为人而优秀,而且作为一个完整的人而优秀,那才是幸福。因此,幸福、人格完整与德性是联系在一起的,就如同幸福与德性和对善和善行的洞见相连一样。其他发生的任何事都与幸福的程度无关。
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是容易犯错的,而且我们对很多事都不了解。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应该认识自己的无知。在以后的体系中,这种洞见被称为docta ignorantia,有学问的无知。从这个意义说,当我们“自知自己无知”时,我们就更容易接受他人可能有的更新更好的回答。
苏格拉底认为,通过对人类和社会已有的概念,如美德、正义、知识和善的概念的细察和澄清,我们就能获得客观知识。例如,通过概念分析我们能查明真正的正义和善是什么。如果我们要决定一个行为是否为善,就必须把这个行为与原型或规范作比较,即与善作比较。如果行为与原型符合,那它就为善。通过对诸如善和正义这些普遍概念的定义,我们就把握住了普遍的、不变的事物。
柏拉图展现了他哲学中最重要的部分:即思想的辩证过程,这一过程引向思维的边界,那里是所有事物出现的原初之源,我们无法讨论和表达它;然后理念如同从源头射出的一道光,转身蜿蜒向“下”,经过原则论和科学理论,在那里不同理念以不同程度相互结合,一直到光线消失在多样和混乱的感觉中。
世界以两种根本不同的方式分为两部分,理念的部分和我们用感官感知的事物的部分。正义的理念指向自身之外;一方面,指向智慧、勇敢和节制的美德,因为这三者的和谐才构成正义;另一方面指向善的理念。
在可知事物的知识中,也可区分仔细推理(CE——对假定前提的知识)和洞见(EA——对原型的知识,心灵不需要影像支持能纯粹通过理念来思考)。简言之,我们在可感知识的领域区分了猜测(BD)和信念(DC),相应地在理念世界的知识领域中区分了仔细推理(CE)和洞见(EA)。
柏拉图是个悲观论者,因为他认为对理念的清晰洞见需要良好的才能和艰苦的训练:只有经过挑选的少数人才能接近真理。
财富和家庭生活是自利的根源,自利会与共同利益冲突。家庭生活使它的成员“私有化”,财富则是妒忌和冲突的根源。这两者都会削弱社会中的共同体感。[
对柏拉图来说,感觉经验是不完善的知识。真正的知识在于对理念的洞见。而对理念的洞见意味着要深入到藏在感觉世界“背后”的理念世界中去。而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感觉经验更为实在。他认为,最终存在的只有个别事物(实体)。但我们能借助理性,在这些事物中抽象出普遍形式。通过抽象过程,我们认识到事物中存在的普遍形式。换句话说,相比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认为感觉经验和理性具有一种更同等的地位。
人类不仅有营养繁殖的灵魂、感觉和“运动”的灵魂,而且还有理性的能力。理性(广义的)是人类特有的“灵魂”。人是理性动物。理性是人的形式,改变了动物的形式——繁殖、营养、感觉和运动的能力——以致动物的这些形式成为人的特有形式即理性(希腊语:nous)的质料。尽管人也是动物(拥有动物所拥有的一切能力),但是动物的属性被理性超越和升华了。
亚里士多德把伦理学和政治学都归为“实践”科学。政治学是实践科学,意味着亚里士多德没有把政治仅仅看做是权力之争,如自马基雅弗利开始的现实政治(Realpolitik)所主张的那样。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政治涉及的是人们之间文明开放的交往,其中人们彼此影响和熏陶,并找到公平有效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善作为人类生活的目的,不是独立于人存在的。善存在于人类生活中。他认为,善是幸福或福祉(希腊语:eudaimonia),明确要求人们经历社会化的三个阶段,在共同体中实现他们最好的潜力,这样每一个人在社会中都能找到他/她的位置,也就是变得有德性。亚里士多德认为,理论活动尤其能带来幸福,特别对那些拥有善的理论能力的人来说。但是,不同的人拥有不同能力和潜力。因此,对每个人来说,善的生活并不只有一种。亚里士多德进一步认为,如果我们遭受肉体的严重折磨(痛苦),那也不会幸福。这里他切断了与柏拉图(苏格拉底)的联系,后者似乎认为快乐和痛苦都与幸福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