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提戈涅》与《窦娥冤》阅读感悟
我认为,痛苦和崇高是具有真正伦理意义的。掷地有声的话语,才能真正渲染出悲剧的痛苦和崇高。悲剧中的“悲”,并不是通过泪水和哭嚎来演绎,因为这样所获得的仅仅只是观众的同情,极端情况下还有可能产生反效果,而应该是通过境界的对比,或是价值观的激烈碰撞来表达的,所谓“哀而不伤”。
悲剧之所以为悲剧,是因为整部剧种所蕴含的崇高的痛苦,窦娥蒙冤死去,这是痛苦,可是这仅仅只是她一个人的痛苦,我们只会为她感到悲伤与惋惜,而安提戈涅的经历,不仅仅是她一个人的痛苦,更是所有读者的痛苦,因为她为了她所认为正确的事情而甘愿承受一切严重的后果,因为她并不可怜,而是可敬的。伟大灵魂的受难,会让所有人感到痛苦,而平常人的苦痛,只会让我们感到悲伤与同情。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安提戈涅》和《窦娥冤》这两部作品真的带给了我许多的思考。《安提戈涅》作为一部伟大的戏剧作品,诠释了什么是痛苦的崇高,什么是崇高的痛苦:克瑞翁虽然在一开始的时候表现得专横和无理,但是最后能够通过儿子海蒙和妻子欧律狄刻的死亡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陷入孑然一人的痛苦之中,这种孤独就是崇高的痛苦;安提戈涅明知将自己的哥哥埋葬会有什么后果,却仍然无悔地去做自己认为正确的事,她父母和两个兄弟的结局都非常凄惨,所以她至少一定要让他们的身体有一个最终的安身之所,可是这个的代价,就是她会面对来自克瑞翁的处死的结局。为光荣的事情而死,毫无后悔之意,这就是痛苦的崇高。这种痛苦的崇高与崇高的痛苦之间的矛盾,赋予了真正的悲剧的美学价值。
《窦娥冤》也有其可取之处,适当地运用煽情的文字,可以为作品带来画龙点睛的效果,但是这种方法过犹不及。作为中国戏剧史上的一部很著名的作品,它能够给我们带来对传统的“礼”的思考和“孝”的考量。这样一部作品,能够给我们带来心中情绪激荡的快感,但是这种情绪激荡的分量,却不如《安提戈涅》中崇高的痛苦来得沉重,自然价值也就没有那么高。这也就是为什么,《安提戈涅》能够成为一种符号,能够成为启发西方众多哲学家哲思的源头的一部作品,甚至成为启发西方宪政和民主的源头之一,而《窦娥冤》却仅仅止步于表演给普通百姓观赏的众多剧作品中比较出众的一个而已。
所以我认为,悲剧之所以能够称之为悲剧,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主人公面对悲剧的命运时,对自己选择的、自己仍然认为是正确的事没有后悔。选择的无悔性赋予了这样一种悲的崇高的可能,而《窦娥冤》中所表现出的悔意,就让它失去了很大一部分作为悲剧的美学价值,从而也更加像一部比较出色的“苦情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