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总感觉自己心里空落落的,我猜想是书看得太少了。这两个周末大部分的时间几乎都花在书本上了,差不多平均一天一本,周六还可以留一天的时间辅导小朋友。今天,我破天荒地一口气跑了个10公,确实是受刺激了。因为,今天红花湖举办了半程马拉松的比赛,而我却还没那个能力去参加。这个10公里也仅仅是我人生中的第二个十公里。但是,跑完全程有股快感从胸腔迸发而出。其实,很多事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只是,主观意识把它的难度提高了而已。
言归正传,《牛虻》这本书我刚拿在手中的时候,就在猜想为什么要以这个为标题。直到读到主人公亚瑟的人生重大转折点的时候,才一点点明白作者的意图。
亚瑟从小是一个乐于亲近自然、善于发现美的欢乐男孩。在离家出走十三年之间经历了地狱般的煎熬生活。十三年之后,他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得不说,作者把这个形象刻画得很逼真。右腿略有残缺,右脸有一条深深的刀痕,身上和手上都盖满伤痕。残疾浮夸的李瓦雷兹跟阳光朝气的亚瑟形成鲜明的对比,同一个人的前后命运轨道确是如此相悖。或许,这也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无论是多么美好的一个个体,国家没有安定,任何人都只能成为政权交替的牺牲品。读完全本,我一直在想,如果亚瑟一直像小时候般幸福的生活下去,他长大以后又该是怎样的一个人。
整本书让我触动的部分是:亚瑟尽管经历了世间湮没人性奴隶般的地狱生活,他都依然保存内心的至善至真。虽然,他在这一个过程中备受煎熬、挣扎,但他依然是那个善良的亚瑟。
人性似乎都有恶的一面,当你觉得自己很悲惨的时候,你会主动找到一个发泄的对象,将一切罪恶的源头都指向那个对象。当你心中的怨气没有消散的时候,你会通过一切方式来宣泄你心中的不满。……(这到底是人性共有还是个有呢)
读到这一段的时候,眼泪好像止不住般往下流。这两年随着读的书籍量的增加,我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被书本上的文字触动泪腺了。这最后一封信还原了牛虻的真实原貌――欢快乐观的亚瑟。
希望,这世间有欢快亚瑟的存在。但是不要有牛虻般的人,他的演化真心让人觉得这世间比地狱还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