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三年还是八四年,具体的时间记不准了,那个冬天,父亲给我买过一件“皮”夹克。
那一年,父亲的腿已经不太利落了,五个孩子都在学校上学,家里很是困难。想不到,在这样的条件下,父亲竟然给我买了一件皮夹克。
那时候我上初中,住校,一周回家一次。一天下午,上完课,我发现父亲在教室外面等我。
父亲看起来很高兴,等我走到他面前,他就笑着对我说,猜猜,我给你买了啥?还没等到我猜,父亲就从包里拿出一件皮夹克。
父亲手里的皮夹克和班里同学身上的皮夹克比起来颜色有点黯淡,款式也不太一样,不过,看起来确确实实是一件皮夹克。我感到非常高兴,说实话,我没有奢望过一件这样的皮夹克。我知道家里的条件,也知道穿皮夹克的同学身上衣服的价钱,四十块,对于一星期只有一块钱生活费的我来说,实在是想也不敢想的天文数字。父亲很高兴的告诉我,没有那么贵,今天他去外地,遇到这样的皮夹克,一件十块钱,他就咬咬牙给我卖了一件,刚下长途车,还没回家,就直接给我送到学校了。
我跑回宿舍,直接把身上的衣服换下来,上晚自习的时候,就穿着这件皮夹克。我不敢和其他同学的衣服比较,对我来说,十块钱,已经是我穿过的最昂贵的衣服了。整个晚自习,我都被一种不同寻常的感觉包裹着,异常兴奋。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小心翼翼地把衣服搭在身上。宿舍的门窗缝隙很大,无孔不入的寒风从每个缝隙中挤到屋里来。不过,那个晚上我睡的很安稳,没像往常一样蜷缩着身体。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的皮夹克变的很僵硬,我把胳膊伸进袖子里,一用力,袖子竟然断了。周围的几个同学好像发现了什么,都用很奇怪的眼光看着我。
我上高中的时候,母亲好几次问我,我穿的衣服这么不好,同学们会不会看不起我。我总是笑笑说,怎么会!
父母也许从来没有意识到,那个早上,当我的只穿了一个晚自习的“皮”夹克在众目睽睽之下断裂了好几处时,我就已经开始尝试着把尊严建立在其他事情上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