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名义》除了跌宕起伏的反腐剧情,让人津津乐道。剧中的女人也给人很多思考。她们各有千秋,不管正面反面,每个人都有鲜明的性格特征,除了正面的钟小艾、陆亦可、林华华等人,剧中几乎所有女人的命运都让人不胜唏嘘,而最让人痛心的莫过于吴惠芬。
吴惠芬本是高校知名教授,有着常人无法企及的社会地位和养尊处优的生活。但是对这样的生活她并不满意。
当她的爱人省政法委书记高育良恋上年轻貌美的高小凤,要与她离婚的时候,她清楚的知道她的婚姻解体了,高育良的心已经不属于她了。
但是身居要职的高育良需要维持未离婚的正面形象,向吴惠芬提出“离婚不离家”的想法,吴惠芬竟然答应了。
作为吃瓜群众的我们,是无论如何也想不明白吴惠芬的决定的。
她不缺钱,不缺社会地位,婚姻既然已经不复存在,为什么还要勉为其难地答应如此过分的要求,为何要自取其辱地过这样的生活。
吴惠芬从省纪委书记田富那里谈话出来之后,跟侯亮平的谈话还算诚实。她说她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害怕别人看她的笑话,离不开省政法委书记带给她的荣耀和社会地位。
侯亮平评价她是一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小编倒是觉得这句话还不足以表达吴惠芬的虚荣和自私,甚至被掩饰的太好的肮脏。这从她跟梁璐最后的谈话可以窥见端倪。
侯亮平送吴惠芬到家时,梁璐正好在家等吴惠芬,她们两个接下来的谈话很能说明问题。
梁璐问吴惠芬是否后悔她们两人向梁璐的父亲推荐高育良,不然高育良不会滑向犯罪,他们的婚姻也有可能继续维持。吴惠芬回答说,也没有什么后不后悔的。
这句话反应出她真实的想法,她想要的就是高高在上的荣华富贵,就是万人敬仰。即使用婚姻交换,即使最后前夫沦为阶下囚,她依然不后悔曾经的选择。
如果没有向梁璐的父亲推荐高育良,吴惠芬大概这辈子也享受不到省政法委书记夫人的待遇了。作为高级知识分子,吴惠芬非常清楚一个事实:得到总是要付出代价的。既然她本人不用承担后果,又有什么好后悔的呢。写到这里,小编的心也是拔凉拔凉的。
她这个“不后悔”是包含很多内容的,除了不后悔举荐高育良,自然也不后悔和高育良一起“晒幸福”、“秀恩爱”,不后悔和高育良一起隐瞒她们离婚并且高育良已经在香港结婚生子的事实,更不后悔看着高育良一步步陷害对他们尊敬有加的学生侯亮平。
小编看来,一定程度上,吴惠芬是高育良犯罪路上的高参,或者说是帮凶。
吴惠芬之所以这么做,唯一的就是想要在外人面前维持一个家庭美满、幸福婚姻的假象,继续享受省政法委书记夫人的优厚待遇时,享受万人敬仰的尊贵,并以此证明她作为女人的价值。所以她不遗余力的在梁璐面前充当婚姻家庭导师,那种被人羡慕尊敬甚至崇拜的感觉就像毒品一样,一旦沾上,就欲罢不能。
呜呼哀哉!
作为大学教授,并且是明史方面的专家,对历史对人性应该有着极为深刻的认识,但是所有的理性认知都赶不上极度膨胀的虚荣。
吴惠芬比谁都清楚她真实的生活状态,也比谁都清楚她在婚姻里的卑微和煎熬,但她就是不愿意不正视现实,即使在最亲爱的女儿面前,依然冠冕堂皇。还是那句话,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她的如此优秀的女儿竭尽全力地远离,并且一去不回;而她自己也患上了严重的抑郁症,而不敢跟任何人透露。
甘苦自知。
这个女人的悲哀不在于不自知,而在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自掘坟墓,并且不遗余力,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情吗?
这部剧中不光吴惠芬,梁璐也是典型的自掘坟墓。她要的不是祁同伟的爱情,而是祁同伟的臣服,是祁同伟人格的“下跪”,是权力大棒下的“绞杀”,而这不但没有带给她幸福,反而把自己扔进了婚姻的冰窟。婚姻中的梁璐一点都不快乐,更无幸福可言,但她就是不能从父亲的权力中走出来,万分迷信权力的魔力,相信权力不但能够脱下男人的外衣,也能强制男人给她想要的幸福。真不知道该说梁璐太单纯还是太愚蠢。
剧中另两个角色高小琴姐妹,受尽苦难和凌辱,尝尽生活酸涩,为了摆脱非人的生活状态,孤注一掷。表面看来姐妹俩选择的道路似乎不同,但都是机关算尽的“深谋远虑”。
吴惠芬和高小凤把幸福压在高育良身上,梁璐和高小琴都是把幸福赌在祁同伟身上。几个女人都爱慕虚荣,结果无一例外地一败涂地。
不得不说,女人,你的名字应该叫自立,如果不能自立,也请不要贪图自己挣不来、配不上的荣华富贵,一不小心,就可能把自己丢尽万丈深渊,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对多数女人而言,功名利禄没有幸福重要,但是幸福一定不在某一个男人身上,它在自己的手掌心,需要努力争取和经营;它在女人心里,需要内心清明,更需要拒绝诱惑,守住心门。
大千世界,光怪陆离。看别人的戏,过自己的人生。
既然吴惠芬们没有什么好后悔的,作为吃瓜群众也就看个热闹,期待《人民的名义》二能带来更多惊喜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