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於爱情,我们嘴巴常常会说喜欢喜欢,但当我们嘴巴说出「我喜欢你」的时候,对方所认為的「喜欢」跟你认知的喜欢有一样吗?而当我们自己听到「我喜欢你」的时候,对方所说的喜欢,跟我们自己认知的喜欢有一样吗?
每个人对於不同事情的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女生也许常常对於喜欢的人会冒出这种句子:「既然你喜欢我、也会想跟我上床,那為什麼不想跟我交往?」而男生则常常会冒出这种句子:「她这样不算喜欢我吗?」这样的疑问会出现,今天要来跟大家解惑,男生的喜欢跟女生的喜欢,有什麼不同的差异呢?(此处的男生/女生意指特质,而不是生物性别)
要男生喜欢一个人很容易,外表造成好感的差异程度会比女生要来得大,要一个男生喜欢一个女生很容易,只要好感程度到40左右即可(好感程度100=爱上),女生则需要至少到70左右,才会界定自己有「喜欢对方」。要很注意的是,是「自己有认知到」才会去「界定」自己有没有喜欢,男生对於喜欢的意识,只要想要把对方推上床跟喜欢跟对方相处,就能说是喜欢。但是对於女生来说,喜欢则是需要自己常常想起对方、会吃醋、会心跳加速、没跟对方在一起就会觉得很无聊、每天都想聊天….这些重重的关卡都过了之后,才会界定自己是「喜欢对方」,这边的「喜欢临界点」,是绝对的主观认定。
要一个男生爱上一个女生则没那麼容易,女生只要喜欢临界点一过,就很容易直線上衝到爱上的程度了,也就是為什麼男生可以同时喜欢很多女生,可以这个追不到就换下一个,女生一旦喜欢某个男生,就会只能看见这个男生,其他男生不管多帅,好像都黯淡无光了。同时也是為什麼男生容易误会女生喜欢自己、短时间内就能喜欢一个女生并且追求,女生则会需要一段时间才会喜欢男生,且则不管男生怎麼追,虽然有追的行為,但女生根据感觉甚至会认定对方不一定有喜欢自己。其实就是因為彼此对「喜欢」的定义不一样罢了。
重点是在於「我们自己如何决定、在什麼时候告诉自己『我喜欢上他了』」,而不是客观的认定喜欢应该是什麼样子。图表后面的问号,则是代表,最后男生女生喜欢程度,并不是靠外表取胜,所以到底是一般长相的人胜出还是帅哥/正妹胜出,我们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