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起,是哪个朋友在朋友圈里分享了微信读书,点开了链接内容,便一下喜欢了它。
每天,每天,睁开眼,拿起床头手机,着急看的就是书架上收藏的那些书。
有时,会接着昨晚临睡前的书签继续看。有时,会在一眼明了的书架上,一次次点开不同的书,哪怕看一页看几行,保存了再退出这本,继续下一本。
手机的阅读提供了更大的方便。
曾经,频繁在手机上读网页里努努书坊的书。但那里界面单一,兴许也是网页版的原因,每一页的文字,在常规字体大小中,那么多行。
你知道,阅读再有兴趣,也经不住长篇累牍的疲劳。况且,那里的书签,只能添加到主页或桌面。不方便。
微信读书的好处是,有着简洁舒适的界面,一页一页,有着固定的排版和字数。右下角有总页数,有你正在阅读的页数。这是真正的书啊。
每半小时的阅读,还可以得到系统赠送的一个书币。书币可以购买书籍。尽管每周的上限只是十个书币,也就是说,超过五个小时以上的阅读时间,系统就不会赠送书币了。
但这又有什么要紧,反正已经喜欢上了,哪怕自己掏钱买书呢。不能说中了甜蜜的毒,只能说有一点魔怔的痴迷。
很久没有痴迷一件事,尤其在这个年龄。
说起痴迷。又想起少年时的寒假中,那个窗外北风呼啸雨雪纷飞的天气。屋内的炕,被母亲用玉米秆点的烫热。
我坐在东北靠窗的角落,那里最暖和。母亲坐在离炕边最近的地方做针线活,父亲在炕西边翻看他繁体版的哲学词典。
那个下午,我翻完了借来的《碧血剑》,那应该是有着两公分厚的一本书吧。有限的时间里的阅读,只能是一目十行浮光掠影的匆匆。
彼时的书籍资料匮乏,一本书往往会经由许多双手的翻弄,许多双眼的阅历。
人阅书,书也阅人。到最后,人丰腴了内心,书经尽了沧桑。再最后,一本全新的散发着油墨香味的书,就陈旧的,卷了边,毛了页,掉了封面,缺了页,甚至,终究失散,不见了下落。
那是书的命运,也是书的价值。
只是,痛心了爱书的人。
小学五年级,同父亲一起去县里新华书店,买了九毛钱一本的《黎族民间故事选》。非常喜爱。每次翻看都是小心翼翼,生怕损了书页。一天却被姨家表哥拿去,从此后便没了音信。
后来的几年里,每次见到表哥,都会讨要我的书,每次他都无所谓地笑,说书被他同学借走了,传不见了。每次听到他这样说,心里满是仇恨。也许,少女的内心原本对民间故事的爱恨情仇充满着新鲜的敏感与渴望。对一本书的喜爱,只是源于书与内心的契合。
我想要的,它都有。我喜欢的,刚好它都呈现了。
电子书的时代,阅读成了再简单不过的事情。不用再随身携带厚重的纸质书籍,一个手机,就囊括了所有。极其方便。
只是,纸质书自有它不可替代的好。一杯合口味的茶,一本喜爱的书,一个舒适的角落,那便是当下的岁月静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