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指出“德性的基础即在于努力保持人的自我存在,而一个人的幸福即在于他能够保持他自己的存在。”人存在于道德之中,人在道德存在之中追求着最高的目标,这个目标就是善。道德是人的存在方式,同时也为人自身的存在提供了某种担保。人总是希望真正的存在!
何为善也?《孟子·尽心》中说道“可欲之为善。”也就是意味着值得追求的可称之为善。正如《大学》中所说:“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可见,成就善是人存在于道德中孜孜不倦追求着的最高目标。
在宗教的世界里,十分赞赏行善,在他们看来,这就是一种“唐捐之功”。正如佛家用语“日拱一卒,功不唐捐”。而在我们日常的社会里,追求道德的境界,也就是为了追求幸福。在我看来,幸福就像是一种乌托邦,是人类的一种最高理想。每个人渴望着幸福,渴望着永远幸福的生活下去。但幸福却不是常常有的,就算有,也会转瞬即逝。我想,我们不是要去追求幸福,也不是要去抓住幸福,更不是要把幸福牢牢的锁在屋子里,而是要把人生的各种境遇当作生命对自己的垂青,当作人生对自己的馈赠,当作上天对自己的偏爱,存在于现世之中。大哲学家穆勒曾说:“做一只欲望得到满足的猪,还不如做一个欲望得不到满足的人。”把人生存在的各种境遇当作一种幸福,幸福便无处不在。
何为德也?王夫之说:“德者,行焉而有得于心之谓也。”也就是说在人的日常行动中,获取有感化于心的事物。具有真实德性的人,不管出于何种境遇,都将追求自己所认定的道德目标;在面临各种选择之际,总是选择善而弃恶。即使自我独处,各种外在的约束暂时不存在。
人存在于道德之中,既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作为一个自然生命,人从一落地起,便卷入了各种复杂的关系之中。首先是有了父母之亲,兄弟姐妹之血缘,其次有了邻居的交往,以至于慢慢融入社会,成为社会的一份子。这就是“人伦”,也就是孟子所说的“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这种关系中,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与义务,进而人存在于道德之中,存在于道德对自身的规范与约束之中。
在苏格拉底看来,“美德即知识。”人存在于道德之中,也涉及一个知德和行德的过程。知德涉及一个“德性”的问题,而行德则意味着“自觉”。德性作为道德自我的存在形态既蕴涵善的定向,又具有自觉的品格。作为一个有德行的人来说,既要知德,还要行德。知德涉及认识的方面,而行德的过程是一种实践,也是一种价值判断与选择的过程。人存在于道德之中,是作为一个人来说最大的善。从表面上看,人存在于天地之间,作为天地之间最可贵的生命,但人需要有一份寄托。这种寄托就是道德,它使我们有一份恒久不变的追求,获得心灵的安稳。
所以,人作为一种存在,存在于道德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