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说发呆是一种正常的生理需求,跟拉屎和性生活一样,都是不能克制的。然而纵然是拉屎和性生活,人类还是得克制着,我们不能逢地便拉屎,逢人就做爱,那样的话和兽就没什么区别了。
正因为有这种道德和伦理的界限,以至于人类这几千年来都压抑得很。有的人憋屎太频繁,于是得了便秘和痔疮,有的人谈“性”色变,于是得了性冷淡。有的人把发呆当成浪费时间(比如我),于是每当精神快要放松的时候,就逼自己一把,于是得了精神病。
还记得七年前,我躺在大学寝室的床上,欣赏着窗外的蓝天白云,那时候觉得,要是这辈子都能这样闲适该多好。犯不着去想自己到底贫穷还是富有,不必和人攀比虚荣,远离外面的尔虞我诈,看看书,写写字,打打游戏……挣钱这种事,够用就行,不必大富大贵。腰缠万贯又如何,权利加身又怎样,还不是养出了“我爸是李刚”这种傻逼出来。
遗憾的是,在社会巨流的冲刷下,我沦陷了。拿到第一笔工资的时候,真心觉得,有钱的感觉真好,可以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喝什么就喝什么,买手机,买电脑,买鞋,买衣服……以至于挣两千元的时候,想着要挣三千元,挣三千元的时候,便想挣五千元,等挣够了五千元,又想着六千八千,过了六千八千,又奔着五位数去了……钱多就是好,没有钱怎么也好不起来,这是七年来我最大的领悟。
再次说声抱歉,让大家失望了,我没能那般高尚,在文章里说钱财如粪土。如果钱财真的是粪土,我怕是连打字写这篇文章的电费也付不起,更别提拿笔记本写文章。回归钢笔时代的话,我还得花钱去买笔墨纸,写了之后又要花钱去贴邮票,寄给报社或杂志社……仔细想想,还是为了挣钱。
想当年,莫言写文章是为了挣钱买饺子吃,季羡林写文章是为了能去文化馆上班。我虽不及前辈那般大师级才华,但初衷也一样,我写文章就为了未来能好吃懒做,指哪儿玩哪儿,指哪儿吃哪儿。
尽管不少文人墨客都在文中书写他们淡泊名利的情怀,却也免不了为了功利而创作。古龙为了让一篇小说多挣点钱,便投机取巧地分行写,只因为出版社是按行来收费;罗琳当初若不是《哈利波特》挣了钱,怕是要行乞街头,还有欧亨利,巴尔扎克,海明威……不少作家都一贫如洗,哪里有资本供他们视钱财如粪土。倘若真是粪土,诺贝尔文学奖就不该有奖金,把一坨粪作为奖品颁给他们,那是侮辱了得奖者。
我们可以为了赚钱去做一件事,并不妨碍把这件事做好。反过来说,如果做一件事不必受制于金钱,我们就不一定会那么上心了,哪怕是感兴趣的事情也一样。想变得高尚,先经历肤浅,肤浅也不失为一件高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