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的夏天已经到了30多度,我顾不上擦去额头滴落的汗珠,抬手关了油烟机,将一盘酸辣土豆丝端上了桌。
桌上已经倒满二锅头的酒杯,散发着嘲弄的刺鼻味道。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喝酒,迷恋上了香烟,也学会了做菜。
朋友总是问我:真搞不懂为啥你一个人吃饭也要整个四菜一汤。其实我很想解释给他们听,可我深知,说了他们也不会懂。
看到这儿,不知会不会有朋友觉得我是要论证一番养生之道,但我其实只想说一下我的故事。
两年前,我还是个傲娇蛮横的丫头,不懂的照顾人,不喜欢讲道理,更不会做饭。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背上行囊,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双球鞋,一个背包,走在陌生的地方,便从心底里觉得不用顾忌别人的眼光,我还记得那时我的口头禅就是做个快乐的自由派摄影师。
人生总会充满惊喜和意外,在我游完成都准备去下一个城市的时候,我在火车站遇到了他。当时的他穿着便装,拉着一个看起来体积比我都大的行李箱,急匆匆的往进站处走着,我跟在他的后面,手里拿着他刚才掉在地上的士兵证。
“恩,还是本人看起来更帅一点,照片看起来好傻。”
我一边跟着他走,一边嘟囔着,我抽出他证件里放的火车票,“咦,还跟我一个车厢,毛同,嘿,这名儿起的。”
直到我念出了他的名字,他才下意识的回头看,见我手上拿着他证件,他的脸色忽然变了变,伸手夺了回去。
“谁让你随便看我东西的!”他的声音带着气焰,充满磁性。
我嗤鼻,抬头给了他一个大白眼,“整的谁稀得看一样,你丢了我帮你捡到了,打算怎么谢我呀?”
他看了眼手表,跟我说了声谢谢,转身拉着他的大箱子大步流星的走了。
我是个脾性特别奇怪的人,看着他简单的装扮和性感的寸头,我忽然来了兴致,所以当我软磨硬泡跟他旁边的人换了座位时,他像吃了坨粑粑的表情,让我忍俊不禁。
强兵架不住脸皮厚,原本要在他之后下车的我,直截了当的跟着他在贵阳下了车,从他开口问我到底要干什么之后,我们就有了一切。
因为他,我第一次有了愿意放弃自由的想法,因为他我卖掉了相机在贵州的一家中学教起了语文。
“姑娘,去哪儿?”
路边被我随手拦下的黑车司机将车窗摇下问道。
我摘下口罩说出了脑海中一闪即逝的地方,手握上车门的瞬间,耳边陷入轰鸣,支离破碎的片段一幕幕浮现在我面前,顿时的轰鸣声刺穿我的耳膜,顺着神经直指心脏。
“姑娘,还走不走了?”
黑车司机不耐烦的声音将我耳边的轰鸣驱散开来,我握住车门的手下意识的往回缩了缩,继而用力拉来坐了上去。
手机的一条微信消息弹出在手机屏幕上,闺蜜周年年选择在话语后面加N个感叹号,来表达她惊讶的心情。
“听说你去贵阳了!!!!!!!!!”
我无奈的叹了口气“别想多了,我来出差”
回复完将手机放进包里不再理会她发来的消息,望着窗外的景色陷入了回忆。
“江南,我爱你,嫁给我吧!”
毛同一手玫瑰,一手钻戒,眼神中闪烁着真挚,贵阳亨特的霓虹灯连同我的感动和惊喜在七夕的夜晚格外耀眼,围观人群的起哄声越来越大,我泪眼模糊的点着头,钻戒滑进手指,他的怀抱充斥着温暖....
每个人都会出现意外,意外的让人措手不及,除了偶尔出现的回忆,似乎没有什么能够证明这个人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中。从前那般浓烈的爱情让我先入为主的觉得,即使是亘久的陪伴也是稍纵即逝。
到宾馆入住的时候已经快凌晨了,我痛恨晚点的飞机,痛恨在我恍神时载着我绕道的黑车司机,也痛恨公司给我安排的这间偏僻的小宾馆。
但当我躺在宾馆的床上时,所有的痛恨都在这小房间里,被突如其来的回忆挫骨扬灰。
我翘着二郎腿半倚在床头,显然兴致并没有被这间简陋的小房子所影响,看看时间,离毛同过来还有一个小时,是时候给他准备晚饭了。
算一算我搬来贵阳也有小半年了,毛同每个周末都会来我这里陪我,我闲暇里总是绞尽脑汁的研究各个菜系,只为每次毛同过来,我能够为他乘上四菜一汤,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就会觉得,手上的刀伤烫伤都是浮云。
别问我为什么爱的如此奋不顾身,若是一个人连爱的理由都能说出来,那不是太理性就是太虚假。
我甩甩脑袋,试图将这段回忆从脑海中驱逐出去,拿起手上的遥控器打开了电视,可是电视里喜剧小品的对白冲出来时,我幡然醒悟,原来有些事,是扎根在心里的,无论你多么想要逃避,它都不会理会你的伤痛,肆无忌惮的冲出来,像是尖锐的刺,深入心中,只露着一点头,拔不出,却一碰一疼。
有段时间,毛同出任务,特别的忙,根本顾不上我,而且正赶上我姨妈造访,心情不畅,所以发了一长串抱怨短信给他。当时他没有回复我,隔天,气急败坏的我意外收到了他给我买的液晶电视,和他发来的信息:很抱歉我没时间陪你,但是我希望你能够开心一点,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喜剧。
没有任何的甜言蜜语,简洁明了,嗯,无疑,这条短信很毛同。
看了太多喜剧,还活的这么悲剧的人,恐怕就只有我了吧。
电视里一片欢声笑语,我擦了擦眼角流出的泪水,给周年年回了条信息:我想去看看他。
这时,周年年没了啰嗦:想去就去吧!
路过花店,买了束花,低头看看开的正旺的菊花,忽然觉得自己特别的好笑,也特别的矫情。
当我站在毛同面前的时候,刺眼的阳光,映得我有些睁不开眼,忽然想到,如果当初也是这么一个艳阳天,如果当初没有那场大雨没有泥石流没有山体滑坡,他是不是会永远用他坚实的臂膀拥抱着我……
墓碑上毛同的名字和照片上的笑容,霎时间比阳光还要刺眼……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低头看了看手上的钻戒,微笑着抚摸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