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了,“初雪时,忘记你的谎言”。雪,大雪。覆盖一切其他的颜色,掩埋这世界全部的棱角,而所有的罪恶和过错,都将被原谅。
我在这里……也许很久了,这里的一切都让我觉得舒服,觉得美好。这里的人,也是我记忆里“一如既往”的美好。
那个踩着十分惹眼的绯红色球鞋,却穿着衬衫牛仔裤的大高个儿,他很壮,左手臂的青筋一直延伸穿过他那只有些褪色,面上布满划痕,并且已经看不清指针的金色手表。他从来不用那只手表看时间。我只知道他讲话声音很粗暴还带有口音,但是在平时的交流中,他会刻意压低声音,放慢语速,尽量让别人听懂。我想,他一定是一个好接触的人。
小庆是一个孕妇,即便这样,她穿着黑色皮裤的双腿还是瘦得另人羡慕。她喜欢吃,她什麽都吃。哦,对了,她还喜欢笑。她一笑,干黄的脸上就会泛起酒醉般地红晕,现出两个深深的梨窝,让人觉得亲近。看见她的时候,她都在一边吃着白色的碎碎的小零食,一边笑着与人聊天。咯咯的尖笑声驱散阴霾,草绿色的头花随风而扬。
还有一个,是个黄毛小子。无论凉热,都只穿着一件T恤和一件夹克。T恤有些发蓝,但还能看得清它本来的白色。夹克里外都是深蓝色的,估计年久,色泽渐渐沁染到里面的T恤。还有就是他脖子上带着的用一根银丝线穿着的发黑的烂木头块儿。他没什麽事,只整日哼着已经过时的“流行”歌曲。
最后,是我。其实我不太确定。我的记忆或者是故事。
大高个儿以前穿着的,是白色球鞋。23岁那年冬天,他因为打架斗殴,用匕首,杀了人。血,就这麽直直的淌下去,慢慢地染红了他那双球鞋。他害怕了,于是就逃跑,在出城的山脚下摔断了左手。当时他身上唯一之前的东西,就是他偷来的那只他父亲的手表……
小庆以前是公司的主管,她有一个美满的家庭,她的丈夫。几年前,她怀孕了,一个医生朋友偷偷告诉她是个女儿。她从此便抑郁寡欢,不语不言,不笑。她想要的是儿子,她甚至连吃东西都觉得没必要,索性绝食,怀孕的她非但没胖却是更瘦了。后来在一个冬天,她分娩了,是个女儿,干瘦。她的丈夫将一个草绿色的绸带系在宝宝手上,希望她能如顽强的小草一样,挨过这个冬季,春风又生。后来,她在一个无人的寒夜,把孩子送上去了深山……
黄毛青年,早年的时候是一个追寻音乐的热血青春,拿着他那把吉他。他爱摇滚,爱舞台。只是他的父亲觉得这是不务正业,用打骂和侮辱去阻止他的梦。在某年的冬天,他正在筹备自己的“演唱会”,他穿着新买的T恤跟夹克,这样看起来比较帅,在他以为自己的梦快要实现了的时候。他的父亲找到他所在的剧场,挑断了他的吉他弦,砸得粉碎,只剩木头块。一场……血雨腥风的争斗过后,他一把火把剧院烧得个彻底……
今年冬天,下雪了。好多年,没下过雪了。这里,还是以前的样子。大高个儿用粗暴的语音跟爱笑的小平聊着天,黄毛在一旁哼着老歌。我看向窗外,外面,是纷飞大雪,正在一点一点,覆盖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