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好俗啊!”小乡转过头,向三三叨叨。“如果我的名字也好听一点,或许他就会喜欢我了......”小乡越说越小声,因为心虚的很,她很清楚,他不爱她,决计不是因为名字, 她只是在自欺欺人罢了。而“自欺欺人”的侧重又在前两个字,不信你看,三三都已经不想接她这个话茬了。但是说出这样的话来,小乡她又连自己都欺骗不了。
其实三三的名字也没有多么惊世骇俗,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她上有一个姐姐,生在初九,父母本就极喜欢九字,干脆就给她起名“初九”,到了生她,恰巧又是在初九,总不能叫同样的名字吧,那么—三三得九,就叫三三吧!
小乡的名字呢,虽没有什么典故,却也是有由来的。小乡之所以叫小乡,是因为她的父母是乡土观念极重的人,又极疼爱子女,他们希望他们的孩子可以出人头地,衣锦还乡是极好的,如若做不到“衣锦”,只“还乡”也不差。最好嫁个临近的人,一家人热热闹闹的永远在一起。可现实却讽刺,小乡现在在离家600公里的地方,一年也不回去两次—”有出息”和“嫁人”她一样也没做到,拖着一天天越来越大的年纪,年近30仍是决然一人,自觉无颜面对父母。
小乡住在这繁华大都市的一间出租屋里,三三是她相处了一年多的室友。
许是因为第一段合租经历不甚愉快—她和另一个女孩子合租一间两居室,从一开始的同吃同玩,到后来的分道扬镳,中间并无什么大事发生,只是一点点的小矛盾堆积而已。很长时间她们都互不言语,同住一个屋檐下,两人都谨慎的维护着那点可笑的自尊,又无第三人从中调停,日子也就这样一天天熬过去,直至两人都搬离那里。所以换了一个城市后,小乡牢记之前的教训,每日只关上门来自己过日子,不再拿出什么热情去维护这段新的同租情谊。也巧了这是一座以冷漠著称的城市,每一个人都与别人刻意的保持着距离,小乡的行为放在这里就异常的合理。她和她的室友就这么相安无事的过着。
小乡爱过一个男人,很爱很爱,她为了他,背井离乡来到这里,而那个男人,自始至终只跟她保持着生理关系,心理上的呢?—没有关系。和三三相熟之后,小乡总爱跟她提起这个男人,她崇拜那个男人,他是她懦弱、胆怯、懒惰、无知等等所有缺点的反义词,她觉得自己的天空是灰暗的,只有提起他的时候才会有光亮划破天际。但是这光亮是带着颜色的,血红血红的颜色!她说一句,那道光就划出一道血痕,但是小乡还是不停的说,颇有些饮鸩止渴的意味。
小乡是农村人,但是她不说自己的家在农村,她说—在乡下。许是文青的那一点点诡异的矫情,说“乡下”两个字脑子里浮现的是山青水明,是茶园,是田埂,是远离喧嚣的世外桃源;而说农村,眼前却只有一幢幢方方正正灰不拉几的二层小楼,一排排呆头呆脑的立在路两旁,毫无美感可言。
三三来自一个和这座城市并驾齐驱的地方,她拥有小乡羡慕的“城里人”身份。她也爱过一个男人,这个男人是外地人,在和她谈婚论嫁的时候,被她的城市那天文数字般的房价吓软了腿,逃回了自己的家乡。“以前还想象着,说不定哪一天可以再见,像歌里唱的,在某个街角的咖啡店,后来的某一天,却猝不及防的看到了他的结婚照。”
许是因为同样受过伤,虽然还是关门各过各的日子,总归是亲近了一些,偶尔也会一起聊聊天约吃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