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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后的第一天,上午放学后,一坐进车里,发现自己的手机落在了教室的手机袋里,于是三步并作两步,匆匆返回教室,只是写有“教师”两字的袋子空空如也,手机已经不翼而飞。
此时正值午饭时间,教室周围除了伤怀的我,空无一人;幸好在门口看到了同事,马上借用她的手机拨打我自己的号码,已关机;拨通了佘院的号码,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想哭;他不在办公室,只是说找保卫处吧,那声音不冷不热,如若一个陌生人,顿觉自己仿佛置身于孤岛之中,无助,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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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保卫处的监控里可以看出,两人(一人穿白色T恤,一人穿蓝色T恤)于12:13分走进教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取走后马上离开,只留下两个背影,却始终看不到真面目。查看了四楼南面所有的教室,始终没有发现哪个班级里有穿蓝色T恤的学生。难道是社会上的人?
怀揣沮丧,不禁来到佘院办公室门口,已是上班时间,他依然不在。多想听到他的安慰,多想看到他的期许......默默走回到车里,不觉流出了泪水。
回到家,已是下午2:30,用平板打开QQ,给佘院发了视频。他说接下来由他来处理,一阵暖意流进心田.....
直至晚上7点,他说我们学院的班干部都已经来认过了,确定这两人不是我们学院的学生,失望之余,我选择了报警。
3.
虽然警察没有在第一时间立马过来,但先来电向我解释自己手头有工作在忙。带我去做笔录之前,警察担心我回来麻烦而建议我自己开车过去,担心我找不到刑侦大队而耐心告知,还拿出我手机的地图详细指出位置;一路上,担心我跟丢了车子而让警车慢慢带路;笔录完之后,我询问警察的手机号码,他毫不犹豫地留给了我,此时才得知他原来是民警潘。虽然因手机被偷感觉到有点灰暗,但帅气的潘警官犹如一片蔚蓝蔚蓝的天空,清新着我的视线。
4.
第二天早上9点左右,在另一警察过来调看监控时,辅导员说已经有两嫌疑学生在她办公室。警察赶忙赶了过去,而他们依然死不承认,无奈只得把他们带到开发区刑侦大对。面对着警察,他们毫不犹豫地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据同事说,他们两是被戴着手铐来教室指认现场的。
当天下午,办案民警来电说手机已被拿回,让我放心,只是需要再等一段时间才能取回,如此神速,我以为学生肯定还把手机留在寝室里,只是一时贪念,顺手牵羊去了而已。故赶忙询问能否把学生交还给学校处理,但法不容情,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惩处。面对如此结果,不禁心生愧疚。
5.
事发后的第二周,又恰逢是周一,警察让我过去办理手续取回手机。面对脱去了外壳焕然一新的手机,不由产生了一种陌生感。当得知学生当天13:00左右就把手机卖到二手店的时候,之前的愧疚感顿时烟消云散,“可恶” “罪有应得” 占据了我的脑海。心里不禁想:说不定这是一个惯偷,专门溜达捡漏的。
6.
走出刑侦队,立马给佘院报信,感谢他一周以来的关怀,不料想还没说完他就挂断了电话。难道我说错话了?难道我的报警给学院抹黑了?难道他对我心生厌恶了?......
没有失而复得的喜悦,正如丢失的那晚一样,傻呆呆地坐在家里,任凭泪水流淌。不禁在朋友圈发了一条信息:在警察的追查下,被学生贱卖的手机已经被追回。同样的周一,不同的日期,又是一人独坐书房,不知什么原因,拿回来的心情跟丢失时一样,只想哭,静静地流泪!
后来佘院跟我解释说,我丢失手机的那天中午,他正在处理一件极其重要的事情;挂断我的电话是因为上级领导来电,为我的事情批评他。
一切都已释然!
在此很想说一声谢谢,感谢那些为我费心的人。感谢佘院,为我事情倾心倾力,而你自己却挨了批评;感谢警察,不遗余力、快马加鞭为我追回手机;感谢老同学,在我最伤怀的夜晚,一直陪着我,很久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