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第五季,节目改版,其实是换药不换汤,仍是旧人穿新衣。 赵雷作为补位歌手背着一把吉他就来了。这是一个太过热闹喧嚷的舞台,他的安静质朴跟酷炫而灿烂的舞台是不搭的,甚至略有些格格不入,但我是喜欢看到他的。
第一场他唱了一首《成都》,惊艳全场。他在歌里唱: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走到所有路灯都熄灭也不停留,你挽着我的衣袖,我把手插进裤兜,走到玉林路的尽头,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画面感极强的歌词,声声弦弦都在敲打着心壁。
谁的青春记忆里,没有一条自己的玉林路,没有一个像小酒馆一样放置回忆的地方。 他的歌,从来都不是虚空的呐喊和呻吟,他唱的,是街市巷弄里一步一步走出来的日子。 而这日子里,有喜,有泪,有你,也有我。
他的歌,跟牛仔体恤格子衬衣最搭,撑不起艳装华服。 他不是很帅,单眼皮,笑起来略带羞涩,温暖得却像邻家大哥哥。
上一季,民谣老大哥老狼也来了。他一开口,便嘿嘿地笑,露出并不漂亮的牙齿。认识他的歌比他的人更早,早到那时候他还有一副最年轻的模样。民谣初唱,是入耳入心的。但民谣始终是一个很小众的音乐类型,唱民谣的人也都有着相似相近的精神相貌,他们是总也长不大的老男孩。高晓松是个例外,慢摇一把薄扇,脸胖得像一盆刚刚发好的面。好像轻指一戳,就能瘪了气似的。 在某节目里自称颜值担当的他,并不是靠脸吃饭。他的大脸遮不住他的才气,移了民,娶了美娇妻,小日子的幸福全画在他那张胖脸上。
老狼唱了三四场被淘汰了,赵雷第二场排名最末,虽然他唱哭了台下很多观众。 不盼他能当什么歌王,只想安安静静地多听他唱几首歌,仅此而已。他的人,他的歌,是真的不适合拿去竞赛的。 他不是花美男小鲜肉,不是长腿欧巴外国小哥哥,不会耍酷扮帅摆谱,他就是他,用同一种颜色和态度,认真坚定地用心歌唱的歌者。他小有名气,却还一直奔走在路上。如他所说:我的理想就是,我的理想不再是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