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写这篇文章,一开始也是为了凑个热闹。起因大家已经都知道了:前几天一个“呼吁人贩子一律死刑”的口号瞬间霸占了整个朋友圈。于是,许多人,尤其是刚刚晋级的宝爸宝妈,纷纷义愤填膺响应,恨不得将人贩子大卸八块。
然而,正当人贩子死刑的呼声愈演愈烈的时候,剧情瞬间反转,一种不同的声音“我们为什么不支持人贩子死刑”的声音拔地而起。这种声音更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充斥了微信微博等各大门户网站,也是纷纷得到响应,许多人怒赞。
于是可想而知,怒赞的同时,也自然引起了观点不同的双方的骂战。虽然算不上多激烈,可也是火药味十足了。
但,今天我要说的并不是这个。
在这一场风起云涌眼花缭乱的全民大讨论中,且不论是否有人可以炒作;且不论人贩子该不该判死;且不论人贩子都判死刑有没有可操作性,有没有危害性,以及重刑在提高威慑力的同时会不会降低其边际效应——毕竟,有关这方面的探讨早已铺天盖地,无需我再来拾人牙慧——在这么多个“且不论”的前提下,我倒是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
我们可以大致对比一下两方的观点:
基本上,大部分支持人贩子死刑的人,观点大致如下。
“你有过孩子么?你知道一个孩子对一个家庭意味着什么么?”
“孩子是母亲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而得,你知不知道有多么艰辛,所有人贩子都要受到报应!只有死刑才会让这些人不敢拐卖孩子!”
“如果被拐的是这些专家的孩子,看他们还会不会这么说!”
然后,再来看看不支持人贩子死刑的观点。
“量刑必须和罪行相适应,如果重罪轻罪量刑一致,那么重罪所带来的犯罪成本反而降低,人贩子会变得更穷凶极恶。”
“如果人贩子一旦抓到就是死,那么躲避追捕的时候他会拿孩子怎么办?答案往往是,杀人灭口。”
“被卖的儿童里,大约一半是在父母知情甚至主动的情况下卖掉的。”
乍一看,双方其实都是为了孩子,不过是支持的方式不同而已。但若果仅仅是这样,私以为很难引起热议。直到细细一看,才发现了各种原因所在。
支持死刑的人,大部分站在了被拐孩子父母的角度看问题。
没错,是孩子父母的角度,不是受害孩子的角度,不是受害孩子的角度,不是受害孩子的角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若作理性思考,其实有点常识即不难发现,人贩子一律死刑显然是有违法制。然而即便彻底脱离被人说烂了的“死刑会让人贩子更穷凶极恶”论,完全论情不论法,人贩子一律死亦不具备可操作性。举个有点极端的例子,一对夫妇经济条件太差,或是男欢女爱后造出了不能负责的产物,于是悄悄把孩子给了人贩子让人贩子卖给个好人家。人贩子应要求完成了任务,将孩子卖给了一对家境不错无生养的夫妇,孩子今后的生活也确实幸福。但是这种情况判死,是不是太不人道?论情,这人贩子可谓做了件四赢的大好事:给孩子亲生父母解决心病,让孩子养父母后继有人,给孩子创造比原来好的环境,给自己也带来一笔财富。别说什么这不算拐卖,人贩子的重点在于“贩”。只要卖了,都是人贩子。
任何事情想要一刀切,就必须把最极端的情况考虑进去。例如小偷,轻者不过是摸了人家随身的几个零花钱,重者说不定是偷了人家救命钱甚至害死一个家庭顶梁柱;例如醉驾,轻者不过闯几个红灯,重者则会酿成重大伤亡事故。同理,人贩子卖掉一个孩子,重者会破坏一个甚至几个家庭,轻者说不定还能客观上给孩子带来好处。若凡事按最坏的结果来看,那么盗窃,醉驾,以及诸多违法犯罪行为都可以义愤填膺地死刑了事,这显然是荒唐而可笑的。
这个道理其实不难想通。那么,为何还有这么多人支持人贩子死刑?
原因之一是过于相信死刑的震慑力。
关于这点不详叙,推荐去搜索一篇文章《判处人犯死刑对贩卖人口的犯罪率有什么影响》。简单摘录一个结尾:
为了降低拐卖人口的犯罪率,政府有其他可能更有效的策略,比如增大打击力度(增大发现的概率)和降低人口买卖的需求,与之相比,增大处罚力度反而可能是相对无效而高成本的。
原因之二,惩罚并控制人贩子来满足内心的安全感。
这是一种很常见的“归罪于外”的心理现象,一种潜意识掩盖内心阴暗面的心理。这种想法,有助于未受害者认为,只要人贩子都判了死刑,自己的孩子就能安全。人们对拐卖儿童事件感到恐惧,所以试图通过控制并改变这件事来获取安全感。然而,人贩子出现的时间、地点、行为,都是不可控的,于是人们转而走向另一个极端——即往死里控制可控因素,并下意识规避不可控因素。要求人贩子死刑是可控的,所以这样的声音喧嚣尘上,而那些试图改变不可控因素的事情,例如呼吁放宽收养法,让人贩子无利可图这些举措,则相对抽象,不能够带来足够的安全感。人贩子死刑,主动权掌握在“正义”的一方,这带来的安全感是巨大的;反之,用经济学进行调控,即使再有效,主动权其实还是在人贩子手里。
原因之三,也是更普遍的原因,就是所谓的“如果是你孩子你怎么说”的道德绑架论。
这种道德绑架,和所谓的“我是为你好”如出一辙。相信许多人的父母,挂在嘴边的口头禅里都有一句“我这是为你好”——不管做的事孩子究竟喜不喜欢,乐不乐意,客观上给孩子带来的是好事还是坏事,只要出发点是“我为你好”,那么作为孩子,就需要全盘接受,否则就被冠以“不听话”的“罪名”;而作为父母,即便发现自己犯了错误也不要紧,一句“我也是为你好”可以作为全部理由。这种绑架,亦从孩子本人延续到了他人身上,从而使“我是为孩子好”作为了“支持人贩死刑”的全部理由:“我是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孩子对一个家庭的意义你们不能理解,所有人贩子都必须死刑。”
虾扯蛋,你们这哪里是为了孩子,而是为了孩子的父母,为了自己。不知是否有人发现,呼吁人贩子死刑的人群里,大多都是在强调失去孩子对家庭的打击,而非孩子本人的遭遇。甚至红极一时电影《亲爱的》都存在这样的局限:片子花了大量的时间描绘父母找孩子的艰辛,而孩子本人,几乎不多着墨,而且,看起来过得还不错。
在这个道德绑架里,孩子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更像是一个符号,一份父母的私有财产。
让孩子报兴趣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让孩子学习,不曾多花时间了解孩子是否快乐;呼吁人贩子必须死刑的时候,你们只想到自己失去孩子的痛苦,不曾多花时间了解这是否会将孩子至于更危险的境地,不曾想想孩子一旦被拐,拐卖者就变成死刑犯,他们为了逃避罪责,什么事都做得出来。用孩子来成就自己的尊严和道德制高点,这反映的不仅是父母内心的缺乏,更是一种潜意识里推卸责任的劣根性。
其实,我并不认为父母站在自己的角度看问题有什么不对。生孩子本身一定程度上也是一种投资,也没人规定父母非得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但是在这之前,请你尊重你的孩子,不要把他当成炮灰。拐卖儿童这个话题之所以受到热议,是因为受害的是孩子,是弱者。但是孩子父母作为成年人不是。固然丢失了孩子,对家庭而言是灭顶之灾;但是作为成年人,就请拿出成年人应有的思考与担当,而不是打着孩子(弱者)的旗号,简单粗暴地进行泄愤和道德绑架。
最后,拿那些支持人贩子死刑的问题来问下我自己。
如果被拐的是我自己的孩子,我会不会希望人贩子死刑?
嗯,出于私心,我甚至会希望法律规定,只要毫发无伤地还回孩子,人贩子可以既往不咎或从轻发落。而哪怕我的孩子被人拐去了另一户人家,也比落到一个犯死罪的人贩子手里强。对不起,我也自私,人贩子十条贱命比不上我孩子的一条命,我不会冒险让我孩子的生命落到一个死刑犯手里,我宁可放过他,从而让他放过我的孩子。但是至少,我觉得这种私心,比建立在孩子父母心中的那点快感,来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