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滋味,我和大多数到了二十几岁还是白纸一张的人一样,不知道,不明了。我也从没在意过我的这种状态是否属于正常。但是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昨年的春天,忽然地被打破了,让我有点猝不及防,有点措手不及。
他不优秀也不特别,也不是特别好看,仔细想想,除了身高,他真是一点也不符合我对未来另一半的想象和要求。
起初我也没有对他有任何不一样的感觉,我也不知道我是怎么开始,什么时候开始,傻乎乎地以为他喜欢我的?
或许是他时不时地拍拍肩、摸摸头,但我想我对这些应该没有那么容易感冒。
或许是他老爱言语打击我,让我领略了什么叫做直男的威力,说话分分钟能把人气炸,我还要努力保持微笑不动声色,呵呵……呵呵呵……
又或许,是在一个毫无征兆的午后,我在路边研究野草,一种果实长得像爱心的野草,好像是荠菜。他说小时候他们都用这个草来做风铃,表示惊奇,我小时候没有这么玩过,而且这个草怎么看也不像做风铃的料吧。
没过一会儿我已经把草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躲到花坛底下拍起了杜鹃花。他神神秘秘地跑过来,递过来一样小东西,哦,原来所谓风铃就是像这样,把桃心果实连着主茎的地方,弄断弄软,让果实垂到一起来。他放到我的耳朵边上摇了摇,还真的有声音,很轻微的果实撞击声,但是闷沉沉的,如果一定要我形容的话,就是一种微小而有力,你可以感觉到有好多好多的果实在互相地碰撞,一种丰收的感觉。
我竟然特别特别喜欢那个声音,拿着它摇了整整一个下午。
可是草风铃的声音越来越微弱,直到最后彻底蔫掉,再也摇不响了。我开始沮丧和犹豫,或许我该扔掉它了。
这时候也是他提醒了我,你可以拿回去做成书签啊,我豁然开朗,对啊对啊,我可以做书签呀。
兴许误会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那天回家我把草风铃放进了我的日记本,还写了一篇长长的日记,我也慢慢开始有点明白为什么最近特别容易开心到飞起,又总是无缘无故伤心到落泪。原来这就是喜欢啊,感觉怪怪的,又酸又苦,味道一点也不好,如果要让我评价一下的话,大概就是这辈子经历一次就好,尝一次就够了的东西。
我竟然因为一根破野草沦陷,想起来真的是……
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过得十分烦恼和纠结,总是哭总是哭,莫名其妙地哭,看个书会哭,听个歌会哭,在路上高高兴兴地走着走着突然就不高兴了想哭,回家煮个面条一边吃一边哭……我感觉自己快变成林黛玉了,每天怨念丛生,而我的小伙伴们恰好那段日子里都忙着自己的事情,突然间找不到一个人诉说,我这样的人怎么能憋得住心事呢,早晚会崩溃的。
期间,我甚至还十分开心和坚定地无视了一个优秀小哥哥的示好,装得自己很高冷的样子,蠢得不得了。
女人呀,总是多多少少会在感情里失去脑子,我也不会例外,况且我本来脑子就少,这一失就更……嗯……更少了……啊……没有了。
我在纠结犹豫猜疑中度过了半年多的时间,这半年里他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模棱两可地,不清不楚地,我实在是受不了这种磨人的纠结。最后在某一个平平常常的晚上,我毫无征兆地给他发了消息,我问他,你讨厌我吗?他说不啊,我又问他,那你喜欢我吗?他给我的答案,我真的是一点也没搞明白,我也解释不清楚,我根本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我的小伙伴说他是在委婉地拒绝我……
虽然问之前已经猜到会是这种结果,可是我还是一下子就崩溃了……好吧,那就当我没问过吧,我最后回了这么一句……那天晚上我以为我会哭通宵,谁知道哭了两个小时睡着了……
之后,心碎了一段时间,还是很难过的,不过清楚明了了就容易看开的我,不久就没事人一样地自愈了。我的感觉就是,啊,原来失恋并没有这么难熬呀,可比之前猜来猜去轻松多了……
后来我开始迷上相机,每天脑子里除了相机还是相机,也没空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日子一度闪闪发光,风清云朗,简直走路都能飘起来。
可是有一天,坐他对面的哥哥和我同路,突然跟我说到,他呀,一看就是以前受过伤的人。还告诉我,像我这样的女孩子,一般情况下,没人敢随便碰,我想意思大概是,他有阴影,而我看起来很脆弱。我不知道为什么突然跟我说这些,难道我喜欢过他这件事情大家都知道?这么明显的吗?
不过这也不重要了。原来他受过伤呀,我反复地想,虽然值得同情和理解,可是我已经放弃他了呀,我也不能回到过去让他不受伤呀,我能怎么样呢?我只能走我自己的路,我走不了别人的路呀,我能怎么样呢?
一直到了昨天晚上,我邀请他们几个聚餐,吃完了饭,小黄哥哥先走了,剩下我,小燕子,还有他三个人。场面一度十分尴尬,而我们又不得不在那里等别人送东西过来。
哦,对了,还没有说,我觉得小燕子也喜欢他,女人的直觉通常是很准的。所以场面二度十分地尴尬。
小燕子是我在这里最好最好的朋友,没有之一。
咳咳咳,是不是想说狗血的三角恋故事开始了,啊,对的,生活不就是一滩滩的狗血吗?
小燕子曾经有一天跟我讲,她说她梦到我们两个同时喜欢上了一个人,而我一直以为这件事情已经发生过了。也必定是因为发生了,她或许也察觉到了,所以才会做这样的梦。
我那时候思考了良久,我知道她和我一样有点担心,我最后告诉她,无论如何,她才是最重要的。的确是这样的啊,在我心里,她可比那些不确定的人重要多了。我们一起熬夜加班,一起散步逛街,一起吃吃喝喝,一起追剧吐槽,一起爬山晒太阳,还一起看到了150年才会遇到的月全食……我们在一起做了太多太多的事情,无论对我的各种荒诞行径有多么无奈,她都陪着我,陪我犯傻,陪我折腾……
如果非要让我在他,或者以后的某个人,与小燕子之间选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小燕子。
再者,我们同时喜欢上的那个人足够明白自己心意的话,根本无需我们去做选择。如果他始终不能明白自己的心意,那我们也不值得为他去做选择。
小燕子说,我说的也是她想说的,然后我们会心一笑。
扯了好远,还是回到尴尬的昨天晚上吧。尴尬的我们三个。
我想到或许不久我就要离开这里了,不如走之前撮合撮合。想想他们两个无论在哪一方面似乎都更加合适,感觉成功的可能性应该更大。
于是我悄悄地走开,像一只老鼠一样灰溜溜地,往黑黑的地方钻,我要去找找有没有有趣的东西,把空间都留给他们好了,我这样想。
走过几个转角知道他们看不见我了以后,忽然觉得一阵风似的轻松。是啊,虽然转身的时候会有点难受,但我果然比较适合自己一个人自顾自地去探索发现。
黑暗把所有有趣的无趣的东西都藏起来,不过我还是在一个灌木丛的角落里发现了一只小蛤蟆,它还没有长大,所以看起来也没有巨大一只的蛤蟆那么吓人。汽车的光突然照过来我才发现它的,它明显想逃脱灯光的照耀。
可是我用手机的光照了它一会儿,它竟然朝我的方向跳过来,真是神了奇了,我问它你都不怕我吗?都不逃跑吗?它眨了眨眼睛,看起来就像翻白眼一般,你谁啊?我怕你干嘛?我盯着它看了半天,用手机的灯晃晃它,找了片树叶戳戳它,它还是一动不动翻着白眼,这蛤蟆心真大……我就这样和一只小蛤蟆耗在了那儿……
最后是他先从里面走出来,看到我蹲在路边上,他劈头就来一句,“衣服拖到地上了,笨啊……”
呵呵……呵呵……
小燕子也出来了,和我一起研究起了那只小蛤蟆……
现在想想,我真是太怂了,怎么会有我这么怂的人。
就这样完结散花吧。写到头晕眼花,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了。
这段故事,不,事故,让我明白,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也不能强求,喜欢的时候要勇敢,放弃的时候要潇洒,这样才不会遗憾,也不会过于纠结。不管是相濡以沫还是相忘于江湖,总之心不累就是最好的状态。
金庸先生说过,慧极必伤,情深不寿,我深以为然,所以二十几年来我一直过着没心没肺的生活。我知道一切的情感都应该适可而止,不伤人,不自伤。
其实想想也没有什么好伤心的,实际上也不会损失什么,成全别人,也放过自己,这世界并不是只有爱情值得去追求,除了爱情还有更广阔的领域等我去发现和了解。既然不是他,不是我,那就最好悄悄走开,潇洒的背影最可爱了(哈哈,容许我自以为是一下)。
以及最后,祝我自己生日快乐!今天这种日子当然应该拿来告别过去,展望未来,洒洒鸡汤了,哈哈!希望今年我能开了挂一样地往前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