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4日,周一。
我喜欢读书,第一眼看见这个主题的时候,这几个字就跳出来。然后我发现自己在评论这个说法,这个造句太正确,太平凡,太乖了吧。这让我想起20多年前的那篇作文,也是半填充式的,是“我爱某某”。当我写的应该就是我爱读书吧。对于那个生活在小镇的普通女孩,读书是唯一的出口。所有的喜怒哀乐都在书中有了回应,就像在真实世界一样,被无视,被一掠而过。太中规中矩的答案。当看到同班另一位学霸写的题目竟然是《我爱幻想》的时候,心中充满了惊吓和佩服。作文批下来,当然她的本子上老师写了大段的忠告,而我高分过关。我想知道为什么,在课间偷偷看了那篇作文。她写得很美。老师说考场作文尽量避免这种风格化个人化的表达,幻想这种题目,太虚幻,不好把握,还是写具体的人事物更好。然后她自己在老师的批注下面写着,“这是个阴谋。”我吓坏了,悄悄写了纸条,问她。她回了长长的一封,写满她对应试套路的厌恶。从此我们由对手变成了好朋友,十年后,我还如约请她做了我的伴娘。
那如初恋一般的闺蜜时光,我记得她喜欢莎士比亚,喜欢金庸,喜欢卫斯理。她喜欢张信哲,喜欢数学课代表。总是这样,喜欢一个人,就去看她眼中的世界。在心爱的人身上投注了更好的我,然后发现自己变成了喜欢的人的样子。但总有什么不对?就像他先说了,喜欢张信哲,我每次听歌总会想起她,买新卡带,也是送她先听。就像她先说了喜欢数学课代表,而我没说出来的喜欢就在萌芽前消失了。我自己呢?我到底喜欢些什么?哪部分是属于我的喜欢呢?
我喜欢秋天,虽然秋天我总是嗓子干疼,在暑气未退的风中,那份清洌干爽总让人心跳加快。
我喜欢夕阳,太阳越过大片田野落到山后边去,总让我看得忘了时间。
我喜欢电影,在黑漆漆的影院里没有人注意到我眼角的泪,哭一场也很开心,就算演的是喜剧,也会流泪,因为,留不住那么美的梦。
我喜欢坐车,每天挤一个多小时公交上班也不觉得辛苦。在公交车上我不是任何角色,没到站的旅程什么也做不了,所以也不用管效率了。在车上我可以是任何角色,窗外的景色和身边的人,总是既陌生又似曾相识。
我喜欢下厨,有时候做的特别好,色香味都漂亮,静静地切菜、和面、计算时间的时候,像一个国王。不过有时候会发挥失常,熟悉的菜也做不出那个味道,太不稳定了,真不知怎么办好。
我喜欢山。爬山辛苦,但深入群山,一步步登上山顶,每次都像洗热水澡一样,让我充满了新的能量,没法亲近大山的时候,赤脚踩在土地上也能充充电,我就是这么土的一个山里娃。
说到这里,发现自己原来有这么多可以陪伴的喜欢,属于我自己的喜欢,真好。我喜欢做梦,从小到大,我的梦都是彩色的。在梦里,我的焦虑和恐惧被一次次重现,也被安慰。今天下午在闷热的午后,做一场关于喜欢的白日梦。喜欢这个不停思考的自己,在纸和笔的思考之间,渐渐放松下来。热情、安静、谨慎、叛逆、散漫,都是我,都是真实存在的我。我都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