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更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自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来,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逐渐形成,但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对党纪学习不以为意、掉以轻心,认为“党纪没必要专门学习”,甚至认为党纪是“软”的、“虚”的,集中学习党纪时也走马观花、重形式而轻内容,对党纪知之甚少,极易触碰纪律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广大党员干部应当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时刻绷紧党纪这根“弦”,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党纪学习教育一方面要注重发挥“关键少数”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学习教育,示范带动广大党员干部把学习教育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也要确保党纪学习全面覆盖,不折不扣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一贯到底,让广大党员干部都学到位、做到位,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永葆纯洁性。
全面学习与重点学习相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全面覆盖并不意味着无差别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在推进广大党员干部对党纪,尤其是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全面学习的同时,还应当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确定党纪学习教育的侧重点,因人施教。聚焦问题才能精准发力,只有根据党员干部的类别、领域、层级开展重点学习教育,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才能真正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学深做实。
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不仅要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会、研讨会、集中培训、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更要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将党纪学习融入日常。广大党员干部应当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到党纪学习的重要性、必然性、紧迫性,通过个人自学更深入了解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
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既要正面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的纪律规矩,又要用好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活教材”,筹拍警示教育片,汇编警示录、忏悔录,给党员干部敲响警钟,划明不可逾越的红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一方面通过正面学习党纪,对照党的纪律规矩检查自己的言行是否有不当之处,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另一方面通过学习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永葆纯洁本色。
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面对新形势下的重大挑战,面对党内矛盾和问题,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推进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才能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才能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才能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