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标题,你是否会觉得这样的男人我很讨厌?
唉,恰恰相反,如果我有幸和他生活在同一时代,我会毫不犹豫地爱上他,追随他,纵然遍体鳞伤仍甘愿飞蛾扑火,无所忌惮。
这样一个会让女人疯狂,也让男人着迷的男人,他的名字叫——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几年前因为闺蜜的推荐,我开始阅读他的小说。先后看了《月亮和六便士》,《刀锋》,后来又买了一本《毛姆传》,这本传记,让我对毛姆有了深入的了解和认知,也因此迷恋上他。
我痴迷小说的年龄是小学高年级至大学前那段时光,至今印象深刻的是,假期或周末去亲戚家串门,我总是最不爱说话的那个小姑娘,随便看到什么书都如获至宝,旁若无人地看起来,显得更加离群和沉默。
本来大学四年是阅读的黄金时代,因为有大把的空闲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不过,我那时主要精力都用于谈恋爱了,剩下的时间毕竟也是要读专业书的,所以错过了学校图书馆里的丰富藏书,不能不说是个遗憾。
毛姆的小说看起来还是很过瘾的,他文字老练,讲故事的能力超群,对现实世界有深刻冷静客观的剖析。这和他童年的经历不无关系。八岁丧母,十岁又失去父亲,小小年纪变成孤儿,寄人篱下,个中痛楚难以言说。再加上个子矮小,严重口吃,屡遭欺凌,心灵阴影伴随终生。
《毛姆传》封面下方有一段小字“如果有人能将毛姆的一生写出来,那将比他的小说精彩一百倍”,毋庸置疑,我不知道还有哪个小说家有像毛姆这样丰富跌宕传奇的人生了。
毛姆本来应该成为一个中规中矩的妇产科医生,不过,他最终听从心灵的召唤,弃医从文。
如果没有这个决定,也就没有后来的那么多故事和那么多产的作品了。想想文学界弃医从文的作家还真是不少,特别出名的鲁迅,渡边纯一,以及当代作家余华,冯唐,毕淑敏,池莉等等。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有过从医的经历,见证过病痛生死,这样的作家写出来的文字经常会让我感觉过于冷静精确,鞭辟入里,冷峻犀利,通俗地说,就是“冷血”。
毛姆的冷血并不仅仅体现在他的文字中,他对待亲人的态度以及唯一一段婚姻关系里的妻女也淋漓尽致地表现了这个性格特质。他称自己的妻子“她把我的生活变成了地狱”,当得知她去世的消息后,他最强烈的感受是解脱,还一边敲着牌桌一边唱道“啦啦啦,不用再给生活费了,啦啦啦。”
而事实是,他与有夫之妇婚前生女,婚后却大部分时间与另一个男人生活在一起。前妻终无法忍受这样的冷落,维系12年后离婚。和女儿外孙的亲密关系也被居心叵测的同性情人秘书挑拨而对簿公堂,成为媒体和文学界的笑料。
毛姆既是一个富有创造力高产的作家和戏剧家,同时也很会经营自己的名望资源并变现成财富。他是那个时代少数从事文学创作后很快成名并一直收入丰厚的成功作家之一,也因为如此,他才可以四处游历,作品中充满浓郁的异域风情,成为其标签之一。
在世时,他的感情生活是不能言说的公开的秘密。因为当时英国对同性情感大加打击,所以毛姆选择法国作为长期居留地。他的豪华别墅里总是人头攒动,宾朋满座,在夏天的度假季节,有时甚至他发现坐在身边的人没几个是他认识的。
虽然他一生中和数不清的女人男人上过床,但英俊、充满激情的杰拉德·哈克斯顿才是他终生挚爱。这份“头一次完全美好、完全恰当的爱情”维持了整整30年,直到哈克斯顿1944年去世。
因为口吃导致的自卑心理让毛姆在和人交往时总是表现得很被动和羞涩,所以,他也需要一个口齿伶俐,八面玲珑的助手和秘书帮他应酬。
陪伴毛姆晚年的艾伦·赛尔忠诚、体贴,对毛姆照顾入微,但他却一直觊觎毛姆的财产,不惜采用卑劣手段抢夺毛姆女儿的继承权。父女最终沦为仇敌。艾伦虽然得到了大部分财富,却没能从巨额遗产中得到多少快乐。他纵欲挥霍,异常孤独,很快便向病魔屈服了。
毛姆的经历中最与众不同的莫过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为英国从事间谍工作,显然,他也做得不错。这段经历后来被他写进自己的间谍小说集中。
毛姆的成功还要归功于他的高度自律,他在饮食上向来很节制,作息极其规律,热爱运动。即便家里经常高朋满座,仍我行我素,不允许客人打扰他的日常生活。到了八十好几时,他依然没有改变年轻时定下的规矩,每天早上猫在书房里写作。所以,直到91岁高龄离世,他仍身材匀称,保持得很好。
俗话说“文人相轻”,毛姆虽然在文学和戏剧创作上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由于他个性直率,作品过于畅销,不够严肃沉重,使得英国文学评论界一直不待见他;而他自己,也因被拒绝和轻视耿耿于怀了一辈子。
毛姆写书,同时也爱看书。他说:获取知识的快乐是最让人满意的,也是最为持久的。“”培养阅读的习惯能够为你筑造一座避难所,让你逃脱几乎人世间的所有悲哀。“
他的毒舌与八卦精神在这本读书笔记中生动地表现了出来。凡是有幸被他钦点到的作家大多被考证了生平,评鉴了作品,其生前逸事和秘闻亦白纸黑字述诸笔端。作为读者的我,看得十分过瘾和享受。
显然,毛姆对简·奥斯汀是很喜爱的,说她长得挺讨人喜欢,天生具有一种罕见的、辛辣的幽默感。狄更斯、巴尔扎克、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些巨匠却都是耽于享乐、爱慕虚荣而负债累累的普通人。福楼拜则“本质上就是个悲观厌世的人,别人若是对他的作品有任何批评,他立刻就会愤怒地将之归结为嫉妒、恶意或者愚昧。这一点上,他倒和许多杰出作家有着相似性。”至于莫泊桑,夸他聪明之处是不以哲学家自居,”因为他所发的议论基本上都庸俗不堪,难以入目。”
看看,够刻薄的吧!而且一下打击一大片,难怪那些同行和评论家批评家们会诋毁他。
毛姆的幽默感也是让我很推崇和喜爱的。他提到契诃夫时,引用他的话:与小说无关的所有内容都必须毫不留情地抛弃。如果小说的第一章讲到墙上挂了一支枪,那么到了第二或者第三章,这支枪就必须发射子弹。看到这里,我无法抑制地哈哈大笑。
当然,除了幽默有趣,毛姆更是一个有深度有思想的作家,他的很多名言警句值得我们沉思。“哲学教会人们退守为安,也教会人们砥砺前行。它能给人们带来想象力和智慧。“虽然我近两年才开始真正阅读哲学书籍,还总是看得不明不白,可是当我真正沉下心来认真去看去思索时,还是受益颇丰。
“时刻在变化的我们若是能继续爱着另一个变化的人,这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大多数时候,已经变化的我们需要悲哀地做出极大的努力,才能继续去爱这个我们曾经爱过而现在也变化了的人。“是呵,从一而终,只爱一人,其实是违背人类本性的。如果两个人的变化无法同步,差距越来越大,除非那个走得远的人愿意牺牲妥协将就或是缺乏勇气,否则这种爱很难持久。
看毛姆的书和传记,感觉自己也多活了几个人生。因为太过精彩,需要时不时地停下来,回味审视思考。在这样一个魅力无穷的男人面前,可能受到的伤害也变得无足轻重了。
所以,我喜欢村上春树,爱的却是——毛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