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真的有文学理论吗?我之前一直对此持怀疑态度。叶嘉莹先生曾经说过“中国的思维方式还有一个特征,那就是重视个别的具象的事物而忽略普通的法则。……总之,中国人忽略客观的抽象法则之建立,乃是中国文学批评缺乏理论精严之著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为中国的一些理论大多是零碎的,很少得到系统的阐述或者明确的描述,而这种不确定性和时空的巨大隔阂就给了后人很大的阐释空间:我们会不会因为这种不确定性而陷入“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的主观臆断呢?由于个人水平有限,不敢妄加定论,但通过阅读刘若愚的《中国文学理论》一书,希望多多少少能够得到一些答案吧。
面对浩瀚庞杂的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材料,不同于以往的学者采用历时性研究方法去梳理,刘若愚先生在《中国文学理论》一书中则是采用共时性研究方法,根据中国古代文论的特点,以艾布拉姆斯的文学四要素为基础,将中国文学理论纳入了修正后的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中,企图建立起一个适用于中国文学理论的理论体系,即将艾布拉姆斯以作品为中心、世界、艺术家和欣赏者四因素所构成的发散型三角形结构改塑成“宇宙——作家——作品——读者”动态循环往复的封闭图式,也代表了中西方思维方式的不同:西方是发散性思维,而中国则是循环式思维;西方善分析,而中国则善描述。在艾氏的四要素中,他将作品视为客观存在,作为连接世界、艺术家、欣赏者的中介和桥梁;而刘若愚虽然不否认作品的客观存在,但他仍然认为“任何人,甚至‘客观的’批评家,若不采取作家或读者的观点,是无法讨论文学的”。在这一循环的艺术过程中,刘若愚认为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宇宙影响作家,作家反映宇宙,由此可导出两种理论:文学为宇宙之显示——形上理论,文学是社会政治的反映——决定理论;在第二阶段,作家创造作品,也可以推导出两种理论:作品是作家情感意志的表现——表现理论,作品是作家用语言精心构成的——技巧理论;第三阶段,作品影响读者,由此可导出审美理论——着重于文学作品对读者的直接影响,即读者通过阅读作品而产生美感和乐趣;而在第四阶段,读者对宇宙的反映,因他阅读作品的经验而改变,以达到政治、社会、道德,或教育目的,由此可推出实用理论。
刘若愚将这个动态循环的封闭图式形成了一个周期性的圆,四个环节紧密联系,环环相扣,并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形成一个完整的艺术过程。每两个相邻的要素都是可互动的双边关系。首先,宇宙影响作家,作家亦可以反映宇宙。“作家”与“宇宙”形成了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客体(宇宙)在对主体(作家)产生影响的同时,主体也对客体倾注了自己的情感体验。其次,作家创造了作品,作品也成为了作家自我观照的镜子,二者仍可形成反映和被反映的关系。再者,作品影响读者,读者也根据自身经验对作品进行再创造。最后,读者既从宇宙中获得经验,又能够将经验反作用于社会,达到改造社会的效果。这个圆形循环体系形成了一个周密的艺术审美过程,周而复始,这样的过程,我认为是符合古代中国的传统审美,符合古代中国的理论家对于宇宙的想象和世界的运作模式。
但是奇怪的是,虽然说作家创作作品,有了宇宙对作家的影响才有作品对宇宙真实的展示,基于这个理由,刘若愚觉得宇宙与作品之间没有办法画出箭头,我认为这是矛盾的。既然他承认了作品的客观存在性,那就应该接受了“作者已死”的观点,承认作品本身有对宇宙的客观反映,而这种客观反映是作者在创作途中所没有注意到的,是作品一旦被创作成型就天然具有的本质,这种本质是不为作者和读者的存在和影响而改变的。这种本质是对宇宙社会的反映,但是也受到宇宙社会的局限,没有办法实现超时空的力量。
刘若愚企图为中国文学理论建立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根据以上层次用归纳法将中国传统批评分成六种文学理论:即形上论、决定论、表现论、技巧论、审美论和实用论,但是并不意味这有六种不同的批评学派存在,他自己也承认“这些理论并非必然互不兼容,而是经常互相关联的,因为不同的理论可能起于同一来源,而一个理论由于重点转移或观点改变,可能引起或融入另一个理论。在另一方面,这些理论自然也可能造成矛盾”,因为“中国的批评家通常是折中派或综合主义者”,刘氏既不愿意和从前的学者一样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用年代次序进行讨论,也没有办法将这些批评家的作品呈现一个有机的整体,只能够用批评概念和理论,将这些“折中主义和综合主义”的批评家的作品割裂,然后再分别放入这六个篮子里。虽然刘若愚口口声声说,“不打破鸡蛋煎不出蛋卷”,但是中国文学理论的复杂性恰恰说明了,这种简单割裂的手段,是无法适用于中国的古代文学理论的。例如刘若愚将《左传》中的一句“言之无文,行之不远”归为审美理论的范畴,意思是文章没有文采,就不能流传很远,这个“文采”难道不是作者用语言精心构成的吗?这样看来,这句话应该归入技巧理论的范畴而非审美理论。但是这个“文言”是“文饰之言”,是具有审美性质的,并且也能够给倾向审美文学观的读者带来美的享受。这种审美兼技巧概念的理论,难道可以简单地割裂成某一种理论范畴吗?刘若愚在最后一章《相互影响与综合》中,又企图协调和综合不同理论,这在我看来,是不是也是陷入了“折中主义和综合主义”了呢?
刘若愚写这本书的有三个目的,旨在“研究中国文学与批评的学者阐明中国的文学理论”,“为中西批评馆的综合铺出比迄今存在的更为适切的道路,以便为中国文学的实际批评提出健全的基础”,更重要的是“提出渊源悠久而大体上独立发展的中国批评思想传统的各种文学理论,使它们能够与来自其他传统的理论比较,从而有助于达到一个最后可能的世界性的文学理论”。也就是说,为了实现上述三个目的,刘若愚事实上把中国文学理论纳入到了西方文学理论的体系当中,以构成一个“世界性的文学理论”,我不禁怀疑,这种理论先行的方式真的能够将中国文学理论完全囊入这六种文学理论当中吗?艾布拉姆斯的理论虽是文学理论的扛鼎之作,但是也并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一味地将中国文学理论往这个既定的框架内填充,是不是也有削足适履之嫌?如果按照这样的理论模式,那中国文学理论还能够形成具备中国古代文论的自身特色的理论体系吗?还是已经沦为了一堆材料,成为用来支撑西方文学理论的注脚文本呢?虽然刘若愚自己也清醒地认识到中西理论的差异,也在尝试“解释不可解释者”,但是就全书看来,刘若愚仍然无法摆脱“以西释中”“以西切中”这种过度效法西方的理论和方法,严重破坏并且扭曲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原貌,失去了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精髓,这也是他饱受学术界诟病和争议的地方。
中国应该是有文学理论的,而且有两千多年的文学理论发展史,内容丰富,博大精深,涉及文学理论的方方面面,其表面零散,有其内在的逻辑性。不可否认的是,刘若愚运用艾布拉姆斯的四要素说将零散的中国的文学理论进行了体系化整理,“通过描述各式各样从源远流长、而基本上是独自发展的中国传统的文学思想中派生出的文学理论,并进一步使它们与源于其它传统的理论的比较成为可能”,由历时性研究传统转向了共时性的研究方法中,为后来学者研究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提供了新思路,由此推动中国文学理论的横向研究。刘若愚的这本《中国文学理论》的真正价值不在于他为我们呈现了一个多么完整严密的理论体系,而是其虽然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是他作为第一个,其在方法论上的引导和试验,以及他为沟通中西方文论语境所做出的尝试和贡献,才是他能够成为经典的最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