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为何很多评论都在批评这本书。文笔不好,新闻事件叠加,叙述简单,没有实质性内容,写给世界读者等等。知乎,豆瓣的》评论区满满的都是失望。
他们所失望的是余华的重复,那些新闻通过网络已经知道,无需在复述。更直白的来说他们更需要评论和看法,或者别的。《活着》,《许三观卖血记》讲的是以前,一个年轻的读者没有经历过的时代。看到书中的描写,会感觉有血有肉,因为那是一个无法亲身体会的社会,所以你充满了对书中世界的瞎想,你喜欢那个时代带来的冲击与现时的不对称,这或许就是你想要的实质性。而《第七天》所带来的就是当下的时代,你觉得自己每天都生活在其中,这些事件早已知晓,也可以说早已麻木,所以你感觉不到血肉扑面带来的清晰和血腥,从而丧失了原本想要的实质性。这次余华没有带来希望和美好,你是不是觉得无所适从?或许这本书更适合二十年后的人去读。
读余华的书总会有很深的代入感,随着描述脑补书中的场景,人物形象,有时候更会切身的体会到小说人物在故事中的欣喜,着急,难过,在遇到情节转折时更会想到如果是我应该怎么办。
以前听过一种说法,说人死之后会有七天随处飘荡,那时候的人不知道自己已经去世,只会去熟悉的地方,找熟悉的人。这种说法大都有一些农村中的奇闻异事延伸而来,说者大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从他们的口中说出仿佛又度了一层真事的金。如果真有这七天时间,那也许对死者来说是最大的安慰。《第七天》中没有墓地的人都会来到那个被称为“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这里描述的好似天堂,山水鸟鸣和谐有趣,没有了世俗的争斗尔虞我诈,可谓是穷人的乌托邦。但总归他们是被抛弃的人,没有亲人的照料和关怀,没有人知道他们死了,没有墓地,他们被困在那里。身前的弱者,在身后依然是弱者,没有坟墓没有骨灰盒,连死去都富含了戏剧性。身前世界中高尚的父亲杨金彪,为爱跳楼卖肾的刘梅和伍超,挣扎着做买卖的谭家鑫,为了追求的主人公妻子李青以及被拆迁埋葬的夫妇。他们都是社会中的弱者,在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时只有措手不及,但他们同时又能很容易忘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