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事的时候我喜欢走路。
翻手机看到今天的运动步数要两万步了,久违了,这次的徒步。
这已然成为一种最爱的运动方式,倒也不如说成是纯粹的爱好。
高兴的时候走,不高兴也走,吃饱了走,饿的时候也会坚持走。对一些人来说唱歌画画就是诉说,好吧,那对我来说,走路也就是诉说。
走路有很多好处啊,可以看风景,可以聊心扉,可以健身消脂肪,走路可以帮你看清很多问题。也许一段路走下来会觉得累,但这种累是身心的累,叫人累的舒坦。
曾经在一座陌生的城市暂住的时候,一度以为会把城市当做家。每在一处地方租住的时候,都会在休班或者空闲时到楼下走个周遭遍。有时进了小巷或者胡同,不知道东西南北,索性也就不知道罢,顺着小路走,看身边不认识人的样子,听他们走过路的脚步声,彼此谈笑间的话语末音,看他们脸上洋溢着幸福的或者苦恼的面庞。
就那样,一路走一路看,走到回家趴床上一动不想动就自以为是的解除疲劳了,很享受累到不想动的状态,累到忘了时间。那时还没有设置微信运动,不知道走多远走到多久。
后来设置了运动步数,每多走几步心里就会多生几分窃喜。
毕竟,在这个一想到远一想到累就会滴滴打车的年代,能徒步运动也是很难得的精神。所以经常看到排行榜上前几名同学几万步几万步的运动量很是羡慕啊,运动使人健康,运动使人快乐这句话是一点也没错。
记得以前在文化宫大厦22楼上班的时候,电梯老是坏到一月半年的修不好,我们就经常来回爬上爬下,上班,午休,下班,就连有时定个外卖人家不想爬22楼都要非下去不行,那时候并没有觉得有多累,反而很享受一圈一圈来回转的晕眩感。
后来在日本因为工作关系很少会有运动,偶尔休班天气好的时候我就会满大街溜达。看看国外的街道,路边的小店,城市的商场,郊外的公园。可能是跟伪文艺的缘故,每次走在国外的街道欣赏沿途风景的时候都会假装在陌生的城市旅行。
毫不矫情的讲,就是喜欢这种fell。
没记错的话最多一次达到两万三千多步,只睡俩小时的精神状态下,游离在城市的街角,然而丝毫不觉得恍惚,反而有加倍珍惜每一步的心情。
徒步20000+,又累又爱。
就像每次跟伴侣走在马路上一样,彼此讲关于城市关于道路所熟知的故事,看挂车疾驰而过,假装经历狂风呼啸。
一直走一直走,感受古人没有马车那般路途遥远的徒步行程。
对了,忘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情,徒步运动可以减肥。
额,好吧,还会小腿肚儿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