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软件开发的过程中,设计思想通常是最难学习和领悟的,我们经常听到面向对象设计思想、设计模式、面向接口、面向切片
[单一职责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一个类只承担一个职责。在我们设计类的时候,应该尽量做到让每一个类,有且仅有一个调用它的需求存在。因为如果某个类承担了过多的职责和调用需求,那么很有可能因为一个需求的改变,影响或破坏其他需求的实现。
小博老师给大家举个例子,大公司通常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这样的话每一个员工各司其职,业务开展井井有条。而小公司则往往一个人身兼数职,看似效率很高,但是很有可能因为忙于处理紧急事务而耽误了核心重要工作。
[里氏替换原则]
里氏替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任何基类可以出现的地方,子类一定可以出现。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LSP一直以来被作为衡量继承关系的质量的标准。
[依赖倒置原则]
依赖倒置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二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即针对接口编程,不要针对实现编程。
在我们编程设计的时候,不应该考虑这里需要“哪个类的对象”,而应该多考虑这里需要“可以做什么的对象”,其中“可以做什么”一般抽象为接口。也就是说程序设计中的所有抽象都应该终止于接口。
[接口隔离原则]
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建立单一接口,不要建立庞大臃肿的接口,尽量细化接口,接口中的方法尽量少。这个原则与单一职责原则有点异曲同工的概念,只是一个针对类设计而言,一个针对接口设计而言。
[迪米特法则]
迪米特法则【LOW OF DEMETER】:低耦合,高内聚。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其实蕴含了很宽泛的设计思想。
小博老师给大家举个例子,电脑分为笔记本电脑和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看似轻便、易于携带,但是如果笔记本的键盘坏了,我们往往需要将整台笔记本一起送去维修,如果显示屏出现了故障,则也需要将整台笔记本一起送去维修……这其实就是因为笔记本是一种高耦合、低内聚的设计。而对比台式电脑,如果我们键盘出现了问题,则只需要将键盘拆下来重新更换一个就可以,如果我们的显示器出现了故障,我们只需要将显示器拆下来单独送去维修即可,不需要把笨重的机箱一起送过去……这就是因为台式机的设计遵循了低耦合、高内聚的思想。
[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又称为“开放-封闭原则”,指程序设计过程中,对扩展是开放的,而对于修改是封闭的。需求的改变和扩展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只允许以扩展新的内容的方式来改变,而不允许修改已完成的内容。
遵循此原则会让我们在应对需求改变时收放自如,代价最小化。对于版本更新频度高的程序尤为重要。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组合/聚合复用原则【Composition/Aggregation Reuse Principle(CARP) 】:尽量使用组合和聚合少使用继承的关系来达到复用的原则。这个原则主张的是,为了达到复用的效果,不应该有限选择继承关系,因为这样会造成子类的泛滥,而应该更多地、优先地考虑使用组合或聚合关系。也就是说,在类关系的选择时,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的优先级要高于继承关系。